Ⅰ 成都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政策有哪些
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流程是: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等有关资料;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经贷款行同意发放,支用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Ⅱ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具体是怎么样的
依据《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五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未满60周岁,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以所在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为依据。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三)按下列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
1.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2.公积金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3.异地中心转入本市的职工,须在本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4.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应按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将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补缴且前后连续缴存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四)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五)在本市及异地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含本市的公转商贴息贷款、异地中心的商转公贷款或公转商贴息贷款等其他形式公积金贷款余额)。
(六)具有经房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
(七)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价值。
(八)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九)能够提供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十)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成都夫妻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扩展阅读
第九条 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
(一)属于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2.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须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权属资料等佐证资料)。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1.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2.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Ⅲ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Ⅳ 成都公积金贷款新政
法律分析:根据贷款新政,在公积金贷款条件方面取消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款“二选一”的限制。新政实施后,缴存人可以结合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和拟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自行决定是否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贷款所购住房的首付款,最大程度地在购房过程中使用到公积金支持。贷款新政实施后,新建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备案表,从贷款受理要件调整为贷款发放要件,即以前需要有了购房合同备案表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新政以后没有完成购房合同备案也可以先申请公积金贷款,等公积金贷款发放时再提交备案表即可,将公积金贷款办理过程整体提前。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Ⅳ 成都夫妻公积金共同贷款的问题 我是省公积金 老婆是市公积金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两人一起最高贷50万。
申请贷款时,在成都中心(不含省级、石油分中心)已正常连续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不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的缴存职工,应提供以下所在分中心近一年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Ⅵ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
根据你们现在的状况,贷款来说只能是男方主贷,因为你未缴满1年,不具备贷款条件。成都7月公积金新政后,贷款额度与缴纳基数及个人每月交纳额相关。若男方申请,若公司交纳比例为6%,个人缴纳250元左右,那么20年至多贷款33万,不足部分申请商业贷款或者提高首付。
贷款下来后,每年可以支取一次你们俩的公积金款项用于偿还贷款,若办理了银行自动划账,那就可以使用公积金余额来支付贷款了。
以后若不购买。不会对贷款产生影响的。
Ⅶ 成都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成都最新公积金贷款规定主要从这几方面考虑:
1、最长贷款期限。6月6日起,最长贷款期限由原来的20年变为30年。
2、最高贷款额度。6月6日起,夫妻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60万变为70万,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还是40万。
3、贷款放大倍数。由原来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变为现在30倍。
Ⅷ 成都市对于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新规定
成都市对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新增加了两种提取的情况,同时也取消了两种提取的情况,除此以外,在提取方面也做了一些优化管理的规定。
取消提供的资料
1、还房贷提取公积金不需要房屋抵押的相关合同。
2、如果是自己建房或者是翻新房屋提取公积金,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有国土局的相关批准文件。
3、自己、另一半、父母或者是子女有重大疾病需要提取公积金并不需要相关的困难证明。
4、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两年而且没有再工作需要提取公积金、不是本地户口需要提取公积金的人不需要再提供相关的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上面就是关于成都市对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新的规定说明,从这些规定里可以看出,目前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已经处于不断完善的状态,而且,在手续方面也变得简化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