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南宁房屋产权中心开通房产查档服务
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结合当前正在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努力在“解民忧”方面实现新突破。在原来实施的缩短业务办理时限、周末上班、增设办事站、朝九晚五上班制以及实行网上查档等一系列便民措施的基础上,现又开通查档服务。
一、取消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业务的前置房屋状况查询流程,在受理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业务时,不再向申请人收取《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由工作人员在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业务的受理、审核环节对房屋登记信息进行核查。
二、房产查档由现行60元/档、次(需出具查档结果)调整为30元/档、次(含10页以内原始档案材料复印件);或现行50元/档、次(不需出具查档结果)调整为20元/档、次。
三、关于个人(家庭)名下房屋登记信息查询业务,如档案查询结果为“无房屋档案记录”的,将免收该次档案查询服务费。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8-1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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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关于按揭购买了房屋房管局网上备案是否能查到
这个是能查的到的,只是你没有交房的时候你的所有的信息在房管部门的大厅,你可以查的到,但是你又是办理的按揭,所有你又办理了《他项权证》,这个证在银行抵押,现在你要查的话要到房管部门的档案室去查询,这个查询要交费的,一般在30---50元之间。
⑶ 我的房子还在按揭,房地局可以查到我的购房信息吗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丢了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3、购房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带来很大风险,如果房产证丢了可就麻烦了。无论银行抵押贷款还是出售房产必须见到房产证原件才可办理。
⑷ 如何上房管局网查询个人房产信息
摘要 1、房屋管理局大厅微机查询
⑸ 怎么在房管局查询自己的房子有没备案
1、打开电脑,然后网络搜索你所在地的房产信息网,比如在太原,就搜索太原房产信息网,如图所示:
(5)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个人按揭贷款查档扩展阅读:
购房合同备案流程
1.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2.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细节,您可以详细咨询开发商或是房管局产权市场处。
3.而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您可以登录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合同备案登记号,并选择正确的备案时间即可。
⑹ 为什么我按揭的房子在房管局查不到档
向你当时的贷款银行求助,期房在办理抵押时房产局会出具抵押预登记手续,这个原件会在贷款银行留存的你可以去复印一份再去房产局查一下,再有抵押权人也就是银行如果听说这事会比你更着急的,你可以事半功倍。
⑺ 南宁市房产局查备案怎么查
由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持本人身份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并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的原因即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二十八条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⑻ 如何查询个人房产信息
您好!
1
只有当事人自己或委托他人才能查询房产信息
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受理大厅微机内申请查询,现在的房屋登记在微机档案内都有登记;
2
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3
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抵押登记科查询,若是已经办理贷款抵押登记(包括按揭贷款、抵押贷款等)的房产必须在这里办理抵押登记;
4
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商品房合同备案科室--房产科查询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已经备案登记,按法律规定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必须在此备案登记;
5
若是自建(合建)的房屋还没有办理房权证的话,当事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档案局档案科室查询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核发的建房许可证;
6
司法机关依法查询
公安部门因司法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
7
法院部门因司法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
8
检察院因司法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
望采纳
⑼ 南宁市房产查档需要什么复印资料
房产档案查询所需材料及流程:
【所需材料】
1、房屋权利人为自然人的查档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警官证、军官证、兵役证、内地通行证、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旅行证、护照等);委托他人查阅本人房产档案,受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持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受赠人、继承人另应提交受赠,继承证明资料;监护人查阅档案另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户口或父母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证明);
2、房屋产权单位查阅自有房产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查阅人身份证件;
3、房屋他项权人查阅抵押人的房产档案,须提交他项权证、查阅人身份证件、委托书;
4、公安、检察、法院、国家安全、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承办人查档需提交协助查询介绍信(人民法院查阅档案也可提供协助查询通知书)、执行公务证、工作证件;
5、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查档,需提交律师(法律)事务所介绍信、律师职业证书及委托证明书;
6、房产中介服务机构查档需持《房地产咨询人资格证》或《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及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证书、委托合同;
7、编史修志和文物部门查阅人凭研究项目证明或有关批件、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件查阅;
8、房屋买卖、抵押、租赁及其它经济活动等行为的当事人查档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件、产权人身份证件及房屋权属证件复印件;
9、单位查阅房产档案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所要查询房屋的详细地址。
【办理程序】
1、审核档案查询人提供的要件;
2、经审核无误后,由查询服务人员进行受理登记、调档;
3、收取查询服务费
【办结时限】
档案查阅,手续齐全,受理后当日审结。特殊情况两日内完结。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3、《某某(查询地区)省档案管理条例》;
4、《某某(查询地区)市档案管理条例》;
5、《某某(查询地区)市房产住宅局房产档案查阅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