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欠债,如何确定给孩子买的房子是赠予财产
如果儿子已经年满18周岁了,是可以以儿子的名义购买房子的。但是如果购买房子为贷款买房,好像以刚满18周岁的儿子的名义,银行贷款审核基本是不会通过的。因为以一个刚刚年满18周岁的孩子来说,还贷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如果你们可以买到房子,法院是无权查封的,因为儿子已经成年,是一个个体。而欠债的个体为父母,法院无权查封儿子的房子替父母还债。但是如果父母过世,还有遗产。儿子为了不承担债务,必须放弃遗产。遗产和债务时不可分割的!还有不明白的就再问吧!
Ⅱ 父亲如果欠银行贷款,将名下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如果父亲还不起货款,法院有
摘要 需要看遗嘱的真实性,也需要看房产是否完全属于爷爷个人财产。
Ⅲ 父母欠债,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子女,法院能执行到子女吗!
正常过户是可以的,但是要看在什么阶段了。
第一,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第二,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Ⅳ 父母在贷款的房子赠予给子女但未曾过户
如果贷款没有还清的话,需要去公证处公证财产,然后拿着公证书去房产处及银行办理贷款及房产过户手续.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Ⅳ 父母赠与给孩子的房产是否会因为父亲欠债而被法院封了
1、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Ⅵ 父亲欠债把房产过户给儿子,法院能执行到吗!
法律问答
问现在父亲想把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儿子合法吗?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这套房子呢?是否需要偿还欠款?
父亲银行贷款,现在因病无力偿还,现在父亲想把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儿子合法吗?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这套房子呢?儿子是否需要偿还欠款?
河北邢台2,380浏览2018-12-17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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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凭法院的判、裁决文书,执行裁定书到房产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过户),法院也可以给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申请人的名下.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九十一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第四百九十二条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第四百九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第五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
Ⅶ 贷款没有还清可以将房产赠与子女吗
住房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业主所有。
所以,贷没有还清之前,业主不能处置住房产权,不能办理赠与,买卖住房。
需要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才可以申请办理该住房赠与或买卖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