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丈夫死了房贷应由妻子一个人承担吗
由继承人妻子承担。
夫妻一方死亡的,死亡一方的财产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⑵ 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按揭是丈夫还的,丈夫死了,如何分配
一、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的,丈夫去世了,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妻子所有。
二、房产继承顺序如下: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⑶ 在夫妻一方已经去世的情况下,如何用房产证抵押贷款
提供身份证,死亡证明,户口本,房产证即可申请
⑷ 丈夫死亡后银行贷款怎么办
丈夫死亡后,银行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妻子偿还。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⑸ 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房子按揭中户主去世。户主的妻子可以再次用按揭房贷款吗
不可以的,因为丈夫去世的话,妻子只占百分之50的房产份额,另外的百分之50就属于继承了,要是其他人都放弃继承的话,把房子的所有份额都继承到妻子名下的话,才可以再次抵押贷款,望采纳
⑹ 夫妻共同房子房产证上边是丈夫一个人丈夫死亡且房子有抵押贷款该怎么办
贷款未还清还是要继续还
因为房产抵押了,不还就会拍卖来偿还未还部分!
房产证是你爸爸,法律上你妈妈没有份,现在是要先还清债务再办继承。
⑺ 房本是丈夫的名字然后丈夫去世还有贷款,能写上妻子的名字还代款吗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承担,丈夫去世由妻子成担,改写妻子的名字符合法律程序。
⑻ 夫妻共同房产 丈夫去世了现在房贷没还完可以办房产证吗
您好! 房屋按揭不影响办证,但在还请按揭前,产权证抵押在房产局,他们对您的态度不管不问建议您去对这两个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是12345,市民热线。 望采纳,谢谢
⑼ 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人的名字。现在妻子死了,丈夫可以拿房产证去贷款吗
需要办理继承手续,
把死者名下房产份额,有合法序列继承人办理完毕继承后,和其他住房共有人(丈夫)一起,持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和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收入情况证明,到本地商业银行,咨询办理贷款抵押手续
⑽ 夫妻贷款买房一方去世后贷款由谁来还清
法律问题:夫妻贷款买房,贷款未还清男方死亡,剩余贷款由谁还?女方还请贷款后,可以直接注销抵押吗?房产不更名过户对住房有影响吗? 刘律师:男方去世,用男方的财产先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男方应承担的债务,房子应该遗产来处理,女方必不能独占该房产 孟律师:一方死亡,涉及到继承问题。看有几个继承人,作为配偶可以偿还银行贷款。还款的这部分可以作为配偶乙方的财产。至于过不过户,不影响,只是不能直接买卖。要买卖必须过户。 赵律师:如果女方是共同还款人的话,是要偿还的,还清后可以办理注销。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进入首页拨打法律咨询电话,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知识——继承权的取得 (1)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公民取得继承权必须具备三个方面的根据:一是法律根据,即法律的规定或者立遗嘱人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指定;二是事实根据,即被继承人死亡和遗产的存在;三是身份根据,即与被继承人有法定的亲属关系。其中,身份根据是反映继承权本质的基础性根据。 (2)继承能力 继承能力指公民作为继承人取得遗产继承权的权利能力,亦即公民作为继承人取得遗产继承权的资格。 任何生存的公民都有继承权利能力。继承开始时已经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的人没有继承能力 。 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 , 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 在继承关系中有一个例外,即出生时是活体的胎儿也具有继承能力。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