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子女有义务替父母还债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是不存在父债子还这一种说法的,债务人由债务人的财产偿还,但如果父母死亡后,子女继承遗产,而父母生前还债务未清偿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子女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偿还债务。
《民法典》
第1161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个人债务偿还顺序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继承人无从知道的债权当然也就无法清偿。对于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当在遗产债务清偿时一并清偿,以避免延缓整个遗产债务清偿的进行。对于那些附有条件而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的清偿问题,情况较为复杂,不可一概而论,应由继承人和债权人互相协商,或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估价处理或请鉴定人评定数额。
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B. 我在外面借了一点高利贷父母替我还债
你贷高利贷,父母帮你还债。
你的妈妈对这事耿耿于怀就对了。高利贷的可怕你不晓得还是装作不知道,有多少因为高利贷家破人亡的,父母的担心你根本就不明白,你还与妈妈吵架,妈妈说你你只需要听着就行了。
你没有本事还债,有本事与你妈妈吵架。
自己做错了,承认错误,保证不再犯这样错误。深刻反省一下自己。妈妈说你就听着,虚心接收教导。你天天不与妈妈吵架,只听不说,妈妈也就不再说你了
C. 老公总是替他父母还债,自己还欠下不少债
您好,这样的事情是天经地义的,您老公是一个有责任的男人,值得您去加倍爱护的,至少没有不务正业的。
D. 我替父母还债可以不养老吗(父母一辈子挣的钱都花在了我哥哥身上,到我结婚的时候父母欠下了十几万,...
不可以的,还债与养老是两个概念,赡养老人是你们做儿女应有的义务你不可以找什么理由不养老的,除非你是个不孝顺的儿子,还有是你结婚欠下的钱怎么能让父母去偿还呢?你说的我能理解你的想法的在很多家庭里都会有你这种情况的,爸妈把所有的继续都用在大儿子身上了论到小的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说实话我和你一样的,我弟兄三个,我在家排行老人,到我结婚的时候我爸爸有病就五年多了也是一分钱都没给我存下,那也不能去怨爸妈的啊,只有靠自己了,而现在我还得我爸妈生活费和看病吃药的钱,那我们做儿女的能不管吗?
E. 替父母还钱是一种什么体验
因为你是女孩赔钱货不能给他们养老送终、嫁人后就没有利用价值了、赶紧能要一点是一点、把投出去的都要回来。中国大部分人对儿子的心态就是不找父母要钱就算好了、绝对很少人找儿子要钱。
F. 为了替父亲还债,我做起了家族生意,遇到了他是什么电影
这个生意可以啊!这也太赚钱了吧
G. 情人问我借钱说要帮父母还债
调查下她比较好
H. 父母要我贷款还债,怎么办
应该在你能力范围内帮助你的父母,为人儿女这是必须的。
你未婚夫说什么孝敬父母也有个度?那我想问下你们结婚了,一般都是照顾男方父母多点,那对你的父母公平吗?他们辛苦了几十年养个女儿是给别人养的吗?
不一定是要你全还啊,你父母也是有收入的啊,他们不可能让你饿着吧?好好想想……
I. 必须要帮父母还债吗
你要继承你父母的家产,你就要帮你父母还债,如果你不打算继承你父母的家产,那么你是可以选择不帮你们父母还债,父债子还,子债父还都不合法。
J. 我该不该拿辛苦赚来的钱替父亲还债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