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离婚有贷款的房子可以留给孩吗
1、在离婚双方自愿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房子给孩子的情况下,这个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2、并且可以协议将房子分给孩子,具体过户要符合房产局的要求,一般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在房产证上。但这不影响房子分给孩子的事实。
3、离婚时对于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要看具体房子的归属方是谁。如果夫妻双方平分房子的话,那么剩余的还贷责任也由双方共同承担。
4、但是一般情况,夫妻离婚时都是一方取得财产、房产,给4、另一方等额的补偿。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做一个转按揭的手续,剩余的还贷责任由取得房产的一方承担。
5、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
『贰』 贷款的房子能加孩子名字吗
不可以的
未成年人买房不能贷款的哦
保护未成年人
所以银行也自我保护
『叁』 父母贷款买房,房产证可以写儿子的名字吗
可以的。这也是我国按揭贷款购房中常见的一种形式。父母给孩子按揭买房,可以在房产证上面只登记儿女的名字,父母作为还款人。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时,购房合同中的购买人写儿女的名字,贷款合同中的贷款人写父母的名字。这种情况下的按揭贷款购房,贷款的期限和额度,都是依据父母的年龄和还款能力来确定的。
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在接到银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要到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公证、抵押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
(2)开立账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3)支用贷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可供选择的还款方式有委托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方式。
(4)贷款结清包括提前结清和正常结清两种。提前结清是指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贷款)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前结清贷款。
(3)夫妻贷款买房子可以把儿子扩展阅读:
房者办理楼盘按揭的具体程序如下: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肆』 夫妻买了房子但是在儿子名下,借款人是丈夫,那么妻子可以用来抵扣专项扣除吗
这个应该不可以。如果是丈夫的名字,妻子可以拿户口本去办理可以扣除。
『伍』 房子还有贷款未还完.夫妻离婚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小孩吗
夫妻婚后所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可以将房子赠与孩子。夫妻双方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财产,但是需要注意:1、必须是夫妻一方财产或者双方共同财产,约定第三人财产的无效。2、不能损害第三人利益
『陆』 我的房子是贷款买的,当时抵押人为我和妻子,现在需要办理房产证,上面可以添加儿子的名字吗
其实不需要添加小孩的名字
想对内有效的话,直接写一份财产协议就行了,夫妻双方约定房产给儿子
『柒』 夫妻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房子可以直接落在孩子名下吗
如果孩子满18岁,那小孩可以上房产证,父母作为辅贷,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如果小孩未成年,是不可以的。还有一个问题是,要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只要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时间和金额)即可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同时可以申请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
『捌』 父母贷款买房可以写子女的名字吗
当然是可以的。一、父母给孩子按揭买房,可以在房产证上面只登记儿女的名字,父母作为还款人。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时,购房合同中的购买人写儿女的名字,贷款合同中的贷款人写父母的名字。三、这种情况下的按揭贷款购房,贷款的期限和额度,都是依据父母的年龄和还款能力来确定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