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贷员岗位存在哪些操作风险
信贷员岗位风险,也就是信贷业务操作风险。其有多种表现形式,贯穿于贷款的调查、审查、发放、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分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在贷款调查的实际业务操作中,变相降低或放宽了准入条件,为贷款的审查、发放和管理埋下了风险隐患;
2.在贷款审查方面,对存在的问题不能够及时发现,对不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不能够及时进行处理,影响了审查作用的发挥;
3.在贷后管理方面,贷款发放后,不能及时发现预警信号或发现预警信号不预警、处置不及时、不得力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致使贷后管理不深不细,在防范信贷风险方面的作用不够明显。
银行信贷风险大部分不用信贷员自己承担,但是要是出现信贷员联合骗贷的问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会被判刑进监狱的。
⑵ 信贷业务操作风险
信贷风险的类型可以从总体上划分为市场性风险和非市场性风险两类。市场性风险主要来自企业(借款人)的生产和销售风险(即借款人在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由市场条件和生产技术等因素变动而引起的风险;非市场风险主要指自然和社会风险。自然风险是指由于自然因素使借款人蒙受经济损失无法偿还信贷本息的风险;社会风险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在社会上的行为引起的风险。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防范,主要是不良信贷的防范。工商银行的信贷手册里有一段名言:“我们收取的利息再高,也难以弥补信贷本金的损失! ”中国2002年全面实行信贷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信贷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信贷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信贷。银行信贷风险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在银行的经营与管理过程中,实际收益结果与预期收益目标发生背离,有遭受资产损失的可能性。信贷风险是指借款企业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归还信贷本息而使银行资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银行信贷业务中占比重大的是信贷业务,信贷具有风险较高、收益突出的特点,对整个银行的经营举足轻重。因此,研究信贷风险意义重大。
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具有以下特征:
(一)客观性
只要有信贷活动存在,信贷风险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确切地说,无风险的信贷活动在现实的银行业务工作中根本不存在。
(二)隐蔽性
信贷本身的不确定性损失很可能因信用特点而一直为其表象所掩盖。
(三)扩散性。
信贷风险发生所造成银行资金的损失,不仅影响银行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多是引起关联的链式反映。
(四)可控性
指银行依照一定的方法,制度可以对风险进行事前识别、预测,事中防范和事后化解。
⑶ 个人贷款时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主要看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同时注意按时还款
贷款业务的条件:
1、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⑷ 为什么个人贷款是风险较高的贷款
无抵押,纯信用,导致贷款门槛低;
贷款利息相对较高,还款压力比较大,导致客户一旦出问题就还不起。
很多客户都是借新还旧,导致窟窿越来越大。
⑸ 银行贷款风险有哪些
贷款的风险有以下:
1、不能正常还贷
不能还贷指商业银行在贷款款项拨出后,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法律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其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的一部分。
2、抵押不能变现
抵押不能变现即抵押权的不能实现,是指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于抵押物的损坏、严重缺失,债务人的违法行为至使抵押物被收缴或征用,抵押设定无效或被撤销等原因,导致抵押权无法行使。
3、质押不能实现
质押不能实现是指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因质押物的损坏,灭失或已返还质物人致使债权人无法行使质权或质权的消灭。
4、保证虚置
保证是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债权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方式。保证虚置则是因为保证人资格不适格,使保证不成立,或保证人无能力即没有充分的财产保证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来代为履行等因素,使保证流于形式。
5、担保无效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确保债的履行,保障债权利益的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或法律措施。担保无效是指因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适格或担保内容的违法等原因,使担保失去法律效力或被有权权力机关撤销。
(5)个人贷款操作风险普遍存在扩展阅读
贷款的注意事项有以下:
1、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提供本人住址、联系方式要准确,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
2、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交易背景要真实。
3、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4、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5、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6、要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对于抵押类贷款,还清贷款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登记。
8、提前还款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与银行沟通才可以办理。
9、外地人办理商业贷款一般银行要求借款人在本地有稳定的收入外,还要到户口所在地开据户籍证明(有的银行还要求办公证),而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对外地人的要求要在本地有收入外再办理个暂住证即可。
⑹ 个人经营性贷款的操作流程和存在的主要风险点在哪里
无抵押贷款操作需要文件:
1 银行流水,直接关系到能申请到的贷款额度。
2 个人征信报告,在北京市月坛北街能打到,免费的
3 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由你所在单位开具。里面涵盖具体职位信息,收入信息等。
4 工作证,这个一般公司都会有的,就是工牌。
5 身份证,不用说了,二代身份证才是标准。一代身份证到哪里都不好使。
6 个别公司需要提供住址证明,也可以是水电费单据。
以上是一般需要提供的无抵押材料,不管哪里,都是差不多的资料。需要乱七八糟资料的,另外收费也是含糊不清的话,楼主可以另外选择一家,这家肯定是死骗子。
无抵押公司的操作流程这里不能说的太具体,有些涉及人家公司的内部机密。
首先,你把以上资料递交上去,无抵押公司的业务员看过之后,一般都会和你沟通,资料是不是合格,是不是缺了什么,什么时候能补全等等等一些小事,如果都没事的话,那么业务员联系你的,就是资料合格,你可以签合同了。签合同的时候有一个小插曲,就是必须要提供一个老家座机号码,可以是亲戚朋友的。签完合同过后大约3到5天就能放款。
其中要注意的就是利率问题。一般无抵押公司除了收利息之外没有任何费用。利率问题不同的公司都有不同的收费方式,但大约就是那么多,楼主可以自己选择一下。第二就是时间问题,贷款多久,多久能放款,什么时候还等。
要贷款最好找正规的银行或者投资公司,您可以咨询151下我的5806一个朋友9736,他银行信贷员,问下您的情况是否可以通过正规银行贷出,这样比较安全,放心
⑺ 个人贷款核销存在着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存在的问题一、个人贷款呆账核销无针对性政策。
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对公司贷款、信用卡和助学贷款的呆账核销做了比较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规定。但是对于目前的小额贷款、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的呆账核销,针对性的条款较少。在核销依据中,更多只能向涉农贷款、中小的对应条款里找依据。
二、个人贷款核销的相关条款操作性不强。
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中有7项呆账核销条款中明确提出,将 财产清偿证明 或 遗产清偿证明 作为核销的要件。这两项证明文件目前对于自然人而言,均无明确机构可以出具。对于财产清偿证明,目前由于并没有个人破产法,因此,没有机构能够出具此类的法律文书,在核销的操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加大了个人贷款核销的难度。而在美国,个人在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可以申请破产保护。一旦申请破产保护,债务人的大部分债务可以取消。债权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债务人追讨被取消的债务。债权人如果继续追讨债务,可能会因为藐视法庭而受到罚款及其它处罚。债务人也必须为申请破产付出代价。申请破产后,债务人的全部资产除生活必须品以外,都必须被拍卖用来偿还债务。
三、个人贷款呆账核销不及时。
当前金融机构拥有核销贷款的自主权,不需向财政部报批,但由于缺乏个人贷款呆账核销对应的制度依据,且核销条款不具有可操作性,很多金融机构在个人贷款核销方面都存在不能及时核销的情况。如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到现在为止只核销了公司贷款,并未对个人贷款进行核销。个人贷款呆账损失主要是通过其他贷款的利润来弥补,并由各支行自行解决。呆账核销不及时,增加了金融机构资产质量考核的负担。
政策建议一、建议完善个人贷款呆账核销管理规定。
结合当前各家金融机构都越来越重视小微贷款,小微贷款业务量越来越大的实际情况,对小微贷款的核销在做好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拟订专门针对小额贷款、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呆账核销的条款,同时,在拟定具体核销条件的要求时,应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沟通。如应与工商部门协调,规范全国范围内对营业执照等证件的注册、注销管理(据了解,目前部分地区对于终止经营的实体,直接更换成新经营者的名字,而未采取注销的方式);在呆账核销的要件上,比如 财产清偿证明 和 遗产清偿证明 ,可寻找替代的证明材料。这些针对性条款的出台,将大大增加个人贷款呆账核销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处理好 新规 和 历史呆账 的关系。
我国呆账核销的相关政策法规一直处于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同样,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尤其是年轻的金融机构,其相关制度也存在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由于缺乏操作实践,银行核销制度的出台一般在业务制度之后,造成核销制度里提到的要件没有在以前的业务操作中体现,自然在核销的操作中无法提供对应的要件,这时采取后补的方式,有的也无法再补充相关的材料,造成最终无法核销,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存在。因此建议在制度中,明确对于既往历史的呆账在核销过程中,相应条件可以适度放宽。
⑻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实际上,按揭贷款对于借款人,开发商,贷款机构三方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对于银行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借款人和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存在欺骗,经营不善,房屋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违法销售,或者借款人出现还款中途失去还款能力,或一些不可抗原因造成无法偿还贷款,这些都是银行需要面对的风险。对于开发商来说,由于设计、施工和材料问题导致的住房质量差,或者银行不能按时贷款,或者有些购房者故意违约,都可能导致开发商的风险。
而对于借款人的主要风险在于开发商,比如:
1.开放商在获得贷款之后,携款而逃。
2.或者因为经验不足而,经验不善等问题导致无法按时交房。
3.开发商在操作的过程中出现违规,以至于无法获得房产证。
4.房产存在质量问题。
5.没有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提前搞内部认购,导致合同无效。
6.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地产抵押,买方无法事先知道,知道也控制不了,一旦抵押不能解除,或实施,拍卖,购房者将没有处理房屋的权利。
除此之外,如果银行不能按时放款,买卖双方的购房合同工也将失效,这些都是借款人需要面对的风险。
住房按揭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工作,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夫妻双方的信用良好;
4、具有所购住房的有效合同,有首期付款的证明;
5、有固定的住址;
6、能够提供担保。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还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
5、户口簿或居住证明。
⑼ 银行发放个人贷款的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
银行发放个人贷款跟公司贷款面临的风险并无太大不同。
其中最大的风险是借款人违约
至于楼上说的抵押物的问题,虽然说借款人违约银行可以处理抵押物,但是银行要付出管理成本(处理资产保全的人员是要发工资的),而且抵押物变现所得只能用于偿还贷款直接导致的损失,如本金,利息,诉讼费,多余的还要还给借款人,万一抵押物跌价了,卖不了那么多钱,那追索起来也比较困难,所以说对贷款的最大保障是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不是抵押物,哪个银行都不希望借款人违约,导致要处理抵押物的!
其他的风险还包括政策风险(个人贷款还有经营性的,如果经营的是政策要收紧,风险就比较大了)
还有一些非正常的风险(如这次地震导致的房贷一笔勾销)
至于防范的方法,无非也就是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要尽量规范,对抵押物的评估要审慎,不能完全按照市场价格来评估,特别在房地产泡沫较严重的时候尤其不能完全相信市场价,另外贷后管理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