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要离婚,夫妻婚后共同分期付款买的车,贷款要怎么办
按照规定婚前女方出首付款,离婚时应该把首付款先归女方所有,双方在分摊贷款部分,把车折价分配。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裁定。
《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如果要诉讼离婚,还是咨询专业律师较好。
㈡ 夫妻共同贷款买车如果离婚怎么分
婚后贷款买车,如果没有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分,可以协商分割或者到法院起诉分割。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离婚贷款车怎么办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㈢ 离婚后车辆贷款怎么办
离婚了,如果车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由夫妻协商偿还,一般房贷都是由协商取得房子的一方进行偿还,并给予另一方补偿。如果贷款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则由房子和车子的购买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㈣ 夫妻共同贷款买车,离婚后车该怎么分
在日常的生活中,要离婚的夫妻有不少。一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发现共同申请的车贷还没有还清,有人因此十分苦恼,来问希财君夫妻贷款买车离婚后怎么分。今天,小编在这里为大家介绍一下有关内容。
只要该机动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不管该机动车登记时户主是谁,该机动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当然,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总的来说,夫妻贷款买车,离婚后汽车的归属权和债务责任并不难分割,双方可以友好协商,也可以诉诸法院。
㈤ 离婚贷款车子怎么办理
离婚贷款的车子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婚后贷款购买的,离婚时未偿还的贷款部分应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在分割时,也可以将车子归一方所有,而对于另一方婚内偿还的贷款部分给予相应的补偿。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㈥ 离婚车子有贷款怎么办
车子尚有贷款余额时,余额部分应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注明。如:你将分割到车子,而车子贷款余额还有10万元未还清,对方也应承担5万元的银行债务。
㈦ 夫妻离婚车贷款怎么办
未还完的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都要承担,至于具体怎么分还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比如是否有过错,收入状况等等。
1、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
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7)夫妻离婚贷款车怎么办扩展阅读: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
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