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一方私自用对方身份证贷款,另一方不知情,可以拒绝还贷吗
可以啊,以为你不是借款人。借据都不是你签字的,借贷关系无效。
❷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现一方拒绝还贷,而另一方无力独自偿还,如下:无力独自偿还方能否就拒绝还贷
夫妻共同贷款买的房,就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和债务。不管是一方拒绝还款还是一方无力还款,所产生的结果都一样,一定产生贷款逾期到一定的期限。夫妻双方就是接到银行催收电话和信息,如果依旧不能及时还款。就会收到法院传票,房屋也随即会被拍卖。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也会上征信黑名单,后期买房买车或者出行一般都会受到影响。
❸ 夫妻一方银行贷款还不上能影响另一方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其中一方贷款逾期可能会对另一方产生不良影响:若有一方贷款逾期,另一方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有理由相信另一方的还贷能力差,从而拒绝贷款。因此,夫妻二人应当按期还款,以保障自己的征信,不为另一方增添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❹ 夫妻一方贷款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按期还款,离婚后贷款方不继续还款了,对方还承担连带责任吗
这个问题主要是看贷款是个人贷款还是夫妻共同贷款或家庭贷款,而且贷款时另一方是否知晓,贷款是否有用于家庭共同开支或使用。如果完全是个人贷款行为且另一方不知道也未用于家庭开支,则属于个人债务。否则,就应该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协议的,按协议承担;如果没有协议的,即使离婚后,也依然应该是共同偿还。毕竟,债务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❺ 夫妻一方私自用对方身份证贷款,另一方不知情,可以拒绝还贷吗
用途是什么, 就是夫妻银行卡和身份证也不能共用,是 你自己没有安全意识,你自己要承担责任。这样的人赶紧离婚不然危险。
❻ 如果夫妻两人贷款,一方不同意贷款,另一方想贷款,在有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贷款了,以后货款是双方偿还吗
如你所述,如果银行已经贷款了,应该是符合银行贷款的形式要件,贷款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应当认为你们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偿还,除非能证明上述合同有瑕疵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可变更可撤诉的情形,进一步咨询可以致电18612031898
❼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现一方拒绝还贷,而另一方无力独自偿还,问题如下:无力独自偿还方能否就拒绝还贷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子是你们夫妻的房子,如果你自己还款也是可以的,您妻子还款也是可以的,但是前提你们之间最好做房产公证
❽ 夫妻一方私自用对方身份证贷款,另一方可以拒绝还贷吗
一般情况下你应当承担还款义务。如果经过债权人同意,可以变更贷款人。
正常的商业银行贷款一般需要贷款人现场签字确认等环节,仅凭身份信息无法获得贷款。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丈夫是用你的身份信息在网上贷款,应该属于网上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你丈夫是冒用你的名义进行贷款,但一般情况下,你可能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第一,由于是网上贷款,虽然你声称你丈夫冒用您信息贷款,可以据此向法院起诉主张贷款合同无效,但由于网上贷款提交了你的身份信息甚至手机号、财产状况等私人信息,实际上较难证明实际贷款人不是你。第二,即使实际贷款人是你丈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从夫妻共同债务角度出发,你也很难证明该笔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当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丈夫确实有冒用您身份信息行为贷款、债权人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该笔贷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等,可以不承担还款义务。此外,如果经过债权人和你丈夫同意,也可以将贷款人变更为你丈夫,并明确你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❾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一方不还贷怎么办
摘要 我国婚姻法有相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