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积金贷款银行初审已通过是什么意思
公积金贷款银行初审通过代表银行方面已经对贷款资格审核通过,下一步就会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复审,复审通过之后,才能贷下款来。
初审通过就是说银行基本同意贷款给你了,然后开始办后续手续,别如购房合同登记、房子抵押等等。从初审通过到放款还需要一段过程,请耐心等待。
拓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两部分缴存比例现均为职工个人工资的8%。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
住房公积金性质:
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㈡ 公积金贷款审核期间可以正常使用信用卡吗
公积金贷款审核期间是可以正常使用信用卡的,只要没有出险信用卡逾期未还等影响征信的情况即可。
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2)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前审查扩展阅读: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坏、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
第二十六条抵押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因借款人过错的毁损,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㈢ 厦门公积金贷款买房审核要多久
一般审批下来需要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㈣ 公积金贷款需要多长时间能够审批下来
公积金贷款审批下来需要半个月。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㈤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法律分析】
1、(守信缴存单位)缴存单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评定为信用A级,应当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一)按照法规制度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二)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三)积极配合武汉公积金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四)近3年内未发生与住房公积金直接相关的违法行为;(五)遵守信用承诺制度;(六)未被其他部门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一般失信缴存单位)缴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信用B级,应当列入一般失信对象名单:(一)不按照法规制度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经督促警示后,仍不及时改正;(二)逾期不缴或少缴(含仅为部分职工缴存,下同)住房公积金,经督促警示后,仍不及时改正;(三)封存率、贷后停缴率等业务指标明显异常的,经督促警示后,仍不及时改正;(四)以劳务派遣制形式用工的,不与劳务派遣单位协议约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或不按协议约定承担相关费用,经督促警示后,仍不及时改正;(五)不配合武汉公积金中心开展工作;(六)协助缴存职工违规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或违规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七)应列入一般失信对象名单的其他情形;3、(严重失信缴存单位)缴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信用C级,应当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一)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转移手续等,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仍不执行;(二)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经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或少缴;(三)协助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违规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四)应列入联合惩戒的其他情形;4、(守信缴存职工)缴存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评定为信用A级,应当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二)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三)按合同约定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如有);(四)近3年内未发生与住房公积金直接相关的违法行为;(五)遵守信用承诺制度;(六)未被其他部门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5、(一般失信缴存职工)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信用B级,应当列入一般失信对象名单:(一)通过伪造证明材料、使用虚假信息等手段违规办理公积金业务;(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无故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经催办、催缴后,仍不按要求整改;(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年内连续逾期3期及以上,或近2年内累计逾期6期及以上;(四)应列入一般失信对象名单的其他情形;6、(严重失信缴存职工)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信用C级,应当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一)通过伪造证明材料、使用虚假信息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违规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年内连续逾期6期以上或近2年内累计逾期12期以上,经催收仍不偿还;(三)应列入联合惩戒的其他情形;7、(守信关联单位)关联单位同时具备如下条件的,评定为信用A级,应当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一)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制度规定和业务流程;(二)遵守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合同协议约定,严格履行合作义务和责任;(三)遵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的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的管理;(四)近3年内未发生与住房公积金直接相关的违法行为;(五)遵守信用承诺制度;(六)未被其他部门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8、(一般失信关联单位)关联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信用B级,应当列入一般失信对象名单:(一)限制、阻挠、拒绝买受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经督促警示后,仍不及时改正;(二)不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经督促警示后,仍不及时改正;(三)协助缴存职工违规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或违规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四)假借住房公积金中心名义违规收取费用,获取不当得利;(五)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信息保密责任和义务,泄露缴存单位及职工信息;(六)应列入一般失信对象名单的其他情形;9、(严重失信关联单位)关联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信用C级,应当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一)协助缴存职工违规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或违规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二)限制、阻挠、拒绝买受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缴存单位及职工信息,造成损失且拒不承担赔偿责任;(四)应列入联合惩戒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㈥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审批主体是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审批主体,是城市公积金中心,只要你符合办理公积金的条件,那么在买房子的时候,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关于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以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叫作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区别
区别一:贷款利率不同
商贷5年以上基准利率是4.9%,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利率是3.25%。
区别二:贷款比例不同
同样一套房子,如果所在城市商业贷款是首套能贷7成,那么纯公积金贷款首套最多几乎都可以贷到8成。
区别三:贷款流程不同
申请商业贷款要在办理过户之前审核贷款,公积金贷款是在办理过户之后审核贷款。
区别四:审批时间不同
商业贷款批贷时间大约20个工作日,公积金贷款大约需要40个工作日,商业贷款快于公积金贷款。
区别五:贷款来源不同
商业贷款放款源头主要是商业银行等放贷机构筹集的社会公众资金,而公积金房屋贷款则是公积金缴费者缴纳的资金。
区别六:使用人群不同
商业贷款针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开放,而公积金贷款则只对缴纳公积金职工开放。
区别七:利息用途不同
商业贷款的利息是商业行为的盈利,归相关的投资人,而公积金利息则是有政策规定用途,只能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区别八:审批机构不同
商业贷款主要通过银行审批,决定权在银行;公积金房贷则需要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决定权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只是执行机构。
区别九:年限和额度不同
不同银行和不同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不同,一般来说商业贷款可以选择的还贷期更长更灵活,额度更高。
区别十:二套房不同
商业贷款对二套房贷的政策性限制更多一些,利率更高;而公积金贷款则受二套房贷的政策影响较小,同样可以享受优惠利率。
综上所述,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可不仅仅是利率上有区别,在办理审核等方面、二套房贷款方面均有所不同,这同时也提醒购房者找工作时最好还是找能为你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这样你买房选择贷款方式时可以有更多的选择。
㈦ 南通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要多久
三周内。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七条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7)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前审查扩展阅读: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七条 借款方不完全具备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借款条件,但有特殊情况需要借款时,可以提出申请,但须有符合法定条件的保证人,经贷款方同意,并报经贷款方上级批准后,方可借款。
需要保证人的,或者经当事人一方提出或双方协商需要保证人的,保证人必须具有足够代偿借款的财产。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连带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必须按期还本付息。
㈧ 组合贷款是先到公积金中心审批还是先银行审批
组合贷款的流程:
1、申请组合贷款应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其分中心提出申请,并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初审。申请人应先到公积金中心归集部领取《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内容包括拟购房价款,拟借金额、期限和本人及配偶或共同申请人公积金余额等,同时提交已签署的”房屋认购书”及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2、公积金中心进行初审后,再由评估公司对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事务所出具评估意见书后,公积金中心归集部签发贷款承诺书。申请人就可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了,至此公积金贷款部分宣告完成。
3、申请银行贷款部分,申请人须填写《个人住房款借款申请表》等相关文件及提交相应的申请贷款的资料,经银行审批放贷后,由银行将贷款金额一次性转入申请人帐户。
㈨ 公积金贷款银行审批要多久
公积金贷款银行审批大概需要10个工作日。
为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服务工作,自2016年5月9日起,国家实行了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服务工作,规定贷款申请材料由15项减少到8项,审批时限缩短至10天。
审批程序:
一、审批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XX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二、受理范围,我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因资金不足时,可向我中心各所属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XX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借款人申请贷款视不同情况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不低于房价总额20%的首付款单据;
2、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设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屋产权证,建筑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或决算;
3、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凭证;
4、单位集资建房,需提供集资建房批准文件、集资建房交款单据、集资建房或买房协议书;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6、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担保证明及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8、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证明;
9、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六、办理时限
1、受理审查。分支机构初审时间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不超过2个工作日,批量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延长3个工作日;
2、审核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审批时间自收到各分支机构报送的贷款材料起不超过3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9)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前审查扩展阅读:
申请流程:
1、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2、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3、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4、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6、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网络-国管公积金
㈩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所谓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