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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帮另一方贷款有谁偿还

发布时间:2022-03-13 15:00:14

㈠ 夫妻一方为他人担保银行贷款,夫妻另一方有责任吗

先给答案,在解释!

不知情、没获利!你没责任!

这是对方的个人行为和你无关,也不会影响你的婚内财产!

安嘉律师事务所提醒您:

我国现行的法律是这样对夫妻债务问题规定的: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所以在我们生活中,尽量减少为他人担保的情况发生。因为一旦他人出现问题就,你就会有连带责任,并且可能会影响到家庭,想想家人、孩子、父母。成年人做事要

㈡ 夫妻双方贷款,主贷人有偿还能力,另一方还需要独自承担吗

如果是夫妻双方的贷款,主贷人有偿还能力,那么另一方并不需要独自承担,你只要按照贷款合同按时还款,不要出现逾期的情况就可以了。

按照贷款合同还款。

“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先息后本、随借随还”是贷款中常见的还款方式。可是还款方式哪种好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目前还款方式的优势和劣势。

一、等额本息

确定每个月的还款额,计算出当月应支付的利息,再用确定的还款额减去当月应支付的利息,就是本金的还款额,下一月利息按剩余本金计算。这类贷款可以提前还款。

1.适用范围:用于有持续现金流入的行业和借款人,且现金是基本均匀的,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库存。如商品流通业、服务业、加工制造业。

2.优点:

(1)贷款是按月归还,贷款余额在不断地减少,贷款风险在降低;

(2)对于借款人来讲,按月归还贷款还款压力较小,容易归还,可避免一次性的巨大压力。

3.缺点:

(1)对借款人来讲,可利用的资金越来越少,资金利用率不高。

二、等额本金

等额本金指将贷款本金除以还款月数,每月归还固定的本金,支付剩余本金的利息,贷款利息随贷款本金的减少而减少,总还款额随利息减少而递减。这种贷款可以提前还款。

1.适用范围:适用于有持续现金流入的行业和借款人,且前期现金流入较大而后递减的情况。如营运类汽车贷款,因为所购新车开始投入运营时,维修保养费少,收入较大,而后会随车辆的营运而费用增多,收入会递减,这与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相吻合。这种方式也适用于商品流通业、服务业、加工制造业。

2.优点:

(1)贷款是按月归还,贷款余额在不断地减少,贷款风险在降低;

(2)对于借款人来讲,按月归还贷款还款压力较小,容易归还,可避免一次性的巨大压力。

3.缺点:

(1)如果借款人是优质客户,贷款减少,利息也减少,降低了贷款机构的收入;

(2)对借款人来讲,可利用的资金越来越少,资金利用率不高。

三、先息后本

每个月只支付利息,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

1.适用范围:适宜短期贷款,适合平时无现金流入或有很少现金流的借款人,如企业经营、工程、种植业和养殖业。

2.优点:对于借款人来讲,平时无还款压力,可以充分将资金用于经营项目。

3.缺点:对于借款人来讲,后期一次性还本的压力大。如果资金链断掉无法如期还款,很有可能影响到个人信用。

四、随借随还

在一段时间内,贷款机构给借款人一个最高授信额度,在这个时间段内,借款人可在最高授信额度内随时得到贷款,也可随时归还。

1.适用范围:适宜在将来的一个时间段内现金流不确定或不固定的借款人。

2.优点: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借款随时还款,方便灵活,简化了手续。

3.缺点:由于在授信期限内一般不做贷款风险评估,当借款人情况发生变化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仍会给予贷款,增加了贷款的风险性。所以这类贷款需要做好贷后检查工作,或是在每次贷款前做一次简化评估。

每种还款方式都有优劣势,在选择时,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资金安排为依据,没有最优,适合的就是最好的。

同时也要考虑自身能够操作的贷款产品,不能一味的认为想要什么就有什么,银行贷款都是有相应的审核基础。

㈢ 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有偿还义务吗

夫妻单方借款另一方是否有义务偿还,需要看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还款的义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理应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在认定是否夫妻共同债务的时候可以从以下四点确定:
第一,债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第二,债务发生的时间,是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三,债务的用途,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第四,夫妻之间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

㈣ 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需要共同还款吗

需不需要共同还款,先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共同债务以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来判断。
一,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总结下,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在实务中的认定问题:
1、共同债务:共同签字的、虽无共同签字但事后追认的、用于日常生活的、对于一方发生的大额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对于题主的问题,一方申请贷款你不知道而且贷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们,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而需要共同偿还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必须要分析债务的用途。 比如说对方一个人借钱开公司,或者借高利贷开公司,结果公司赔钱了,我需要还么。
很明显,开公司一般会认定为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公司欠债也是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类似的还有一方申请了贷款用于购买房产,如果房产是共同租住或者房租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显然债务也是共同债务。但如果另一方是自己申请贷款用于赌博、吸毒或者交通肇事犯罪赔偿别人,这种情况很明显确实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是典型的个人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 三,所以,再总结下个人债务: 一个人签字但不用于共同生活的(赌博、吸毒、犯罪之债);第三人明知道夫妻二人是AA制财产约定的,当然需要夫妻证明第三人知道AA制,例如张女士把AA制财产约定给物业看后让物业在复印件上签收的;签字一方与他人恶意串通伪造的债务(比如签字方在录音里说过这回事)。

㈤ 夫妻一方给借款人提供夫妻共同财产作抵押物,另一方有偿还义务吗

夫妻一方给借款人提供夫妻共同财产作抵押物,另一方有偿还义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另外,在司法实践中,以下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即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㈥ 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吗

法律分析:需要看贷款的目的。如果是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贷款仅是为了个人,则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负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㈦ 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需要共同还款吗

需不需要共同还款,先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共同债务以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来判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立足于为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利益这一本质,从债务目的及用途着手分析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7)夫妻一方帮另一方贷款有谁偿还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㈧ 夫妻分居一方贷款另一方有还贷责任吗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产生的债务另一方应否负责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主要是看其负债的缘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判定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可按个人债务处理:(1)夫妻双方不存在举债的合意且未共同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2)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双方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或道德义务;(3)债务形成时,债权人有理由相信该债务不是为债务人的家庭共同利益而设立。

㈨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银行贷款,另一方有还款义务吗

一、抵押贷款(房产或汽车)情况:
1、借款人和抵押人不一定要保持一致的;
2、如果房产证是两个人名下的,抵押时未借款一方也必须签字,即如果借款人在银行房贷未还,银行可查封或拍卖房产的哦。

二、信用贷款的情况:
1、看未借款一方是否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有就需要代偿。

三、结论:
总之你有没有义务还款银行最清楚了(风控部不是吃干饭的),该让你们夫妻俩签的字基本不会落下,老老实实还款就好,不用想那么多,毕竟现在是信用社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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