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离婚银行贷款担保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了银行担保,在夫妻离婚后是可以起诉更换银行担保人的,但是否受理或者胜诉需要视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变更银行担保人需要向银行申请。银行同意即可以办理担保人变更的手续。在银行不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起诉银行来变更担保人。法院的职责是依据法律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或者财产纠纷。对银行的担保责任属于当事人与银行之间的财产纠纷,属于法院职权管辖的范围。因此,与银行的纠纷的解决可以选择起诉到法院,通过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来解决。但是根据202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担保是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保证,保证责任的承担与婚姻关系是否存续无关,与是否知道对方在做什么也无关,因此,只要担保合同有效,如果夫妻一方还不清欠款,即使离婚,担保人也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离婚并不是变更担保人的合法、合理的事由,法院可能并不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❷ 夫妻的一方为他人担保银行贷款,另一方有担保责任吗
如今贷款在生活当中其实是比较常见的,比如我们在买房子或者是买车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向银行申请贷款,在申请贷款以后,我们就可以成功的买房或者是买车,但是在后续的生活当中,我们必须要履行债务责任,针对这一部分款项进行按月偿还,当然针对一些较大数额的贷款,银行在发放贷款的过程当中,通常是需要有着担保人进行担保的,在进行担保以后才会成功的发放贷款。
如果担保人拒绝承担这一部分贷款,首先已经违背了合同,其次对于自身的个人征信也会有着很大的影响,所以再成为他人贷款当中的担保人时,一定要格外的注意,最好不要为其他人进行担保,毕竟其他人的生活我们没有办法决定,所以没有必要承担这一部分风险。
❸ 夫妻双方一方改别人贷款作了担保,另一方可以在做担保吗
担保都是需要付担保责任的,如果是一方负责担保了,那夫妻都是有责任的。
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十八条 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❹ 夫妻一方帮别人担保贷款
法律分析:如果另一方对担保贷款是不知情的,且此担保贷款所得的收益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❺ 结婚后夫妻一方给别人做担保贷款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十八条 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你妻子的担保就等于你俩共同担保,对担保的贷款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建议:既然已经无法改变,那只有勇敢地面对了。不就是个担保,你肯定你妻子的弟弟肯定无能力偿还贷款?况且她弟弟还有房子嘛。不必多愁!和气生财,贷款迟早肯定能还清。
❻ 夫妻双方都给别人做贷款担保人,如果离婚怎么办
离婚了,这个也是要做担保的,就是说离婚了,以后但是额,两个人虽然离婚了,但是他双方还都是担保人,以后有了责任还是要两个人来承担的。因为他不是以家庭为单位来承保的。
❼ 替他人担保贷款夫妻只有一人签字有效吗
夫妻一方只有一人替人签字担保贷款,一定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只要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要债权人同意,签字担保都是合法的。
❽ 夫妻中的一方私自为他人做了贷款担保,离婚后责任在双方吗
一、夫妻没有离婚时,有一方私自为他人担保贷款,离婚后另一方没有责任承担后果。
结婚时决定的一切现实存在感都不会成为离婚后的责任感,这也是婚姻世界的一种距离感,没有关系的两个人已经互不相欠,不需要承担双方存在的经济债务了。
比如有一方私自担保了他人贷款,已经没有商议就办理了贷款,这也是信任他人给予的存在感,当离婚时,另一方已经没有任何连带责任。
其实不离婚,也没有任何另一方的责任,只有担保贷款有了风险时,会有夫妻之间存在的家庭责任,没有了婚姻作为现实责任,承担风险的只有担保者。
离婚了,一切关系内责任已经不存在,风险也不会有了,只有一人与那贷款人有责任之间的共识明天。
❾ 夫妻一方为他人担保银行贷款,夫妻另一方有责任吗
有责任的。担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负债。一般情况下,银行的贷款你去做了担保,都是连带责任担保。当人家借款人还不起钱时,银行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去还款。这样的话你和借款人是没有任何差别的,所以。你夫妻还是一起承担该有的责任。
❿ 夫妻一方替人担保过对购房有什么影响
担保人要为这笔贷款承担连带还款的责任。也就是说,担保人是拿自己的身家为借款人担保,借款人还不上贷款,银行第一时间找担保人。贷款逾期后,银行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查封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房产、汽车,冻结借款人和担保人的银行账户等等。换句话说,自从你签订了保证合同的那一刻起,你的命运就与借款人的命运捆绑在一起了,至少是在经济生活上,你们俩同呼息、共命运,不分彼此了。所以,我们有个说法叫什么来着:为他人担保,不是真爱,就是真傻。还有俗话说什么来着:不做中,不做保,不做媒人三代好。自己去品。正常情况下,申请房贷是不需要担保人的,因为银行已经拿到房屋的他项权证,不还款就依法处置抵押的房屋,处置价款优先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可是,后来,房贷违约越来越多,处置抵押太麻烦,于是有的银行就规定:申请房贷可以,除了房屋抵押,还要提供一个公职人员或者有实力的人作为担保人。于是,出现了题主的问题。没有尝到过担保代偿厉害的同学,或许认为不就是个担保嘛?但是,当你正在办公室里忙工作的时候,当你正在家中享受节假日休闲的时候,冷不丁两位法官来到你面前,“你是***吗?请在传票上签字”,相信你瞬间崩溃怀疑人生,你一定不会淡定的,即使你能够淡定,你回到家里也不会有好果子吃。以下是相关的法律依据。即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一点与《担保法》第十九条有截然不同,《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综上所述,一般保证的,银行要想让担保人代偿还钱的,需要一套程序,程序没走完,担保人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代偿。连带保证的,银行可以随时让担保人拿钱,不拿钱,就法庭上见,甚至直接申请法院把担保人的工资卡给冻结,有点小小的恐怖。更恐怖的是,有关资金借贷的担保合同,无一例外全都是连带担保。很好理解呀,银行希望抓住更多的背锅侠,他们不想在贷款逾期时走那么多麻烦的流程。最后,给各位的建议:不是生死之交,签担保合同时一定要慎重再慎重。生死之交,除了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还有谁?还有同事,朋友,同学,生意合伙等等都有可能,那就先问自己一个问题:对方如果还不了钱,你拿啥还?可以卖房、卖车替对方还款,你老婆那一关能不能过得去?民法典2020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大字京东¥ 35.80去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