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孩子在北京买房父母在济南的公积金贷款能取吗
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购房人可以凭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证明、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2、凡是支持公积金贷款的小区都是跟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合作关系的,可以直接咨询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或售楼处的工作人员确定该小区是否支持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4、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Ⅱ 济南公积金如何提取
你整个山东省的公积金提取都有定的程序吧你上公积金那个提取的那个地方问一下你看他家的那个程序应该不是很难吧前一段时间我有个同事他就把公积金给取出来了我们家是山东聊城的我觉得我们整个山东省的公积金体都是有一定程序的吧
Ⅲ 在济南购买父母的房子能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为了避税吧,而且还可以支取公积金,一举两得啊!
答案是肯定可以,但是一看就明白,你们去过户小心审核人员吧,最低价肯定低不了,哈哈
祝你们好运~~~
Ⅳ 我是济南的,打算买房,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不能用,只能自己和配偶的,如果要用房子就必须是你父母的名登记才行
Ⅳ 济南公积金还贷款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您好,若您需要办理我行的贷款业务,以下是以济南分行为例的公积金贷款资料,您做一下了解:
客户可以申请条件:
贷款对象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济南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固定的住所、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至贷款时,已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
4. 已经签订合法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
5. 已支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6. 同意以所购住房或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住房作抵押,或以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有价证券作为质押。
还款方式:
1.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一年)的,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
2.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方式。
贷款提供资料:
借款人应向银行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受委托银行报送公积金中心:
(1)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2) 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3) 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共同还款承诺书、同意抵押承诺书、担保书;
(4) 婚姻状况证明;
(5) 商品房购房合同;
(6) 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7) 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8) 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房产查询证明;
(9) 公积金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登录“在线客服”咨询(网址: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招商银行的关注与支持!
Ⅵ 可以用父母贷款买的房子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吗
不可以,需要是自己名下的房产才可以。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