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前男方父母贷款买房(不是婚房),名字是男方的,婚后贷款由男方父母还款,这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这个房子不是婚后共同财产,而是婚前男方财产,因为这是婚前男方父母贷款买的,而且婚后贷款也由男方父母出的,与女方毫无关系,所以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❷ 婚前父母给我买房 名字写的我的 有贷款 婚后我方父母给我还贷 这套房子算婚前财产吗
婚前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婚后父母还贷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婚前财产。
如果婚后不是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算婚后财产。婚后夫妻一方父母还贷的房产算是父母赠与的属于个人财产,即使离婚也不会进行财产分割。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婚前老公给父母买房有贷款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❸ 女朋友婚前想给父母买房,婚后继续给父母还完房贷,我该怎么看待
这个问题需要厘清几个问题:
1、婚前为父母置业。这个属于婚前财产。与你无关。这个属于她的自由。
2、还贷存续时间。如果还贷在你们结婚之前完成,当然最好。如果在婚后她还在还贷,那婚后她的收入算作家庭收入的一部分,与你有关,需要征得你的同意。
3、家庭收支的合理安排。如果你们结婚了,大家要共同承担家庭的开支。而不是你妻子不管家里的支出,全部由你来出,这样就不合理。当然这看你怎么看了。
个人意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❹ 男方婚前买房给父母住,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合理吗
当然不合理!
买房给父母住孝敬父母,这个是应该的毕竟父母生我们养我们,但是呢,房子是婚前买的,婚后还需要妻子一起还贷款,那么妻子的权益怎么保障?新婚姻法的出台使得婚前买的房子一旦离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的权益根本得不到保证,别说什么我们不会离婚的我会一辈子对你好这种屁话,根本不现实。买房子没问题,给父母住更没问题,可是既然要求我和你一起承担贷款,相应的,是不是要保证一下我的权益?比如说,这栋房子的名字应该写夫妻双方的,反正呢是父母的房子最后也是儿子的,或者是签署什么合约来保证一下女方的利益呢?如果单纯的什么都不做就帮男方还贷款,这种行为真的是蠢到家了。
一直不是很理解,经常有新闻报道房产证写谁的名字,为这事围观群众可是操碎了心。我的看法是,如果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子什么都装修好了一分钱不用我拿的话,房产证不写女方名字一点问题都没有,毕竟你没掏钱写啥名字啊,可是如果男方仅付首付,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那对不起我不同意,写的你的名字还要用我的钱还贷款养着房子,一旦我们之间出什么问题后这房子一点没我的份,这买卖太不划算了。就像了欢乐颂里的樊胜美与王柏川,的确是王的父母出钱买,可是出的只是首付啊!以后还不是得两个人一起还贷款,而且王柏川的父母也说了,钱只是借的还得还,都这样了还不写人女方名字?这还有必要结婚吗?
❺ 本人名下有套房,未贷款,婚前老公买了套房现还贷中,想把本人名下的房过户给父母,是否能贷款再购房
可以,
走买卖或者赠与!!!
然后你再买房算二套房,二次贷款,首付6成,利率上浮。
❻ 婚前他父母贷款买房 婚后他父母还贷 房产证是他父亲的名字
您好!我国法律规定,房产证是确认房产归属的唯一合法有效证据。婚前他父母贷款买的房,婚后他父母还贷,房产证是他父亲的名字,就足以证明该套房产属于他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当初口头承诺该套房产是给你们买的,那是因为你们是夫妻。如果你们离婚,夫妻关系不再存在,房产给你们的前提也就不存在了,口头承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们离婚,作为他的前妻,是得不到该套房产半个平方米所有权的。谢谢阅读!
❼ 婚前贷款买房然后一直父母还贷款,结婚后也是父母还,如果离婚,女方能分到房产吗父母有还贷证明!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房子是婚前男方贷款购买且男方父母婚后还贷,你们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如果有约定依照约定处理;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精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即如果父母买房后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从现实国情看,子女刚参加工作缺乏经济能力,无力独自负担买房费用,而父母基于对子女的亲情,往往自愿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大多数父母出资的目的是要解决或改善子女的居住条件,希望让子女生活更加幸福,所以一般情况下父母买房是赠与子女,加上我国对于房屋实行登记所有制,在出资购房后父母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认定为父母将出资确定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意思表示,比较符合当事人本意,也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所以如果房产登记的是男方名字,则应认定为男方父母买房赠与自己的子女,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便不予分割,女方是不能分到房产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❽ 男方婚前买房,但是贷款了
这个离婚问题涉及到房子的话,先看是否做了婚前财产公正,就目前来说,你这个情况属于婚前财产,但是结果时间没弄明白,如果结婚超过了五年,房子属于共有财产,离婚要做分割的,一人一半,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还贷款就对你不利了。
❾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款,如果以后离婚这房子属于谁怎么划分具体分几种情况
婚后一起还房贷的话,具体的还要看是谁在负责转账给房款这边,肯定是有一方负责生活开销的,这套房产呢是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婚后男方还房贷女方负责生活开销的话,离婚后房子是男方的,现在新的婚姻法规定谁拿的钱多就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