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买房用组合贷款,公积金方面用夫妻的名义,请问商贷那部分可以一个人的名义吗
不可以,组合贷款人名必须一致,即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名字相同。
② 公积金夫妻组合贷款中主贷人和次贷人有何区别
你们办理的应该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账户里的金额既可以冲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冲商业贷款,只是组合贷款优先冲还公积金贷款。只要你办理过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申请,那你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会按你所选择的冲还贷方式优先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仍有余额的,继续冲还商业住房贷款的本息。
你们冲还贷的顺序是:主贷人的基本公积金帐户余额、补充公积金帐户余额;参贷人的基本公积金帐户余额、补充公积金帐户余额,如这四个账户都无金额的话会从您签借款合同时和贷款银行约定的还款卡中扣除。
③ 公积金夫妻组合贷款 两个人必须是一个行的吗
你的问题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组合贷款是指贷款里一部分是商业贷款,一部分是公积金贷款。假如你买的房子是200万,那么贷款七成的话就是140万元,公积金贷款是有上限的,如果你们所处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上限是40万元的话,那么你另外100万元就得通过商业贷款了,这就叫组合贷款。
还有一个规定就是,夫妻双方如果一方有公积金的,可以贷30万元,双方有公积金的,就可以贷40万元,当然这是我们这边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你们那边也一样,金额不同而已,你咨询一下。
④ 公积金夫妻一起贷款是各自贷款额相加吗
公积金夫妻一起贷款不是双方贷款额相加。
公积金扣款夫妻不可以同时扣,只有一方银行卡余额不足时,才会累计从配偶方银行卡扣除剩下月供。因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夫妻之间可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一个是主贷人,一个是次贷人,系统在扣款时,会优先扣除主贷人的还款银行卡,只有在系统扣款时,主贷人绑定的银行卡不足还清本月月供,才会扣除次贷人的还款银行卡。
公积金贷款条件具体如下: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⑤ 夫妻双方组合贷款买房后能再取现吗
.如果登记后可以支配夫妻双方的公积金但不能取现,可做余额还款。
⑥ 夫妻公积金可以组合贷款吗
可以,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⑦ 夫妻两共同贷款,组合贷款,每月还款时两人的公积金都可以用来还贷吗
贷款合同上的主买房人可以用公积金还款,另一方可以提取公积金然后再还房贷。需要准备以下文件就可以提取公积金还贷款,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⑧ 夫妻组合贷款买房,老公商贷,老婆公积金贷款,双方都需要流水吗
双方贷款的话,老公是商贷是需要银行流水的,老婆是公积金就不需要
⑨ 我与今年10月8号办理了组合贷款,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和商贷。公积金的贷款在11月12号下来了,而商贷
正常吧
⑩ 婚后买房注明单独所有,但是组合贷款用的是双方的公积金贷,离婚会有争议吗
婚后买房肯定是要双方的共同的利益,不可能单独给一方,因为这种做法非常的自私,违背了夫妻结婚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