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可以同时用来贷款买房么
不会影响另一方的公积金贷款,只要另一方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偿还能力就可以。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如下: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婚姻状况证明;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房产证;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
6、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
Ⅱ 夫妻只有一方有公积金,能否用公积金贷款
(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1.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1.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2)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
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Ⅲ 不是夫妻可以一起用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不是夫妻也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一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4.购房首付款证明;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Ⅳ 夫妻可以一起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可以。 夫妻双方共同买房是可以用两个人的公积金的,可以一起去申请公积金贷款。而且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能够申请到的额度是要比一个人申请获批到的额度高上不少的。
一:当然还是有最高额度限制的,只是各地的规定都不同而已,而且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限制也不同。
二:夫妻双方要申请的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明以及购房合同,首付款证明,双方的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材料去银行柜台找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再将表和资料一并交给工作人员即可。
三:公积金基地处理的现金大额提早还款事务适用于偿还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公积金有些。假如贷款人手头有活动资金,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充足,又有还款需求的,引荐挑选此种还贷方法。
四: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五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六: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七: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八: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Ⅳ 公积金贷款夫妻可以同时贷款吗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是可以用各自公积金贷款买同一套房的,因为夫妻双方的贷款行为是以家庭作为一个整体,双方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肯定是要比个人贷款的额度要高的。不过就算是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买一套房,贷款的金额还是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Ⅵ 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都有,可以共同使用吗
若您指的是夫妻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由于各城市相关政策有所不同,您所在当地是否有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相关业务的具体规定,建议您与当地贷前部门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确认哦。
Ⅶ 夫妻的住房公积金共用怎么还是一起使用
一起用夫妻住房公积金需要夫妻双方名下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备齐资料到贷款行填写贷款申请表,由贷款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批放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Ⅷ 夫妻公积金可以组合贷款吗
可以,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Ⅸ 夫妻双方可以共同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还款么
若您想申请公积金贷款,由于各城市相关政策有所不同,您所在当地是否有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相关业务的具体规定,建议您与当地贷前部门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确认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