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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不知情的贷款对方用还吗

发布时间:2022-04-02 23:24:56

『壹』 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现在要求我来偿还,但是我也有贷款,无偿还能力,会影响我的工作吗

那这个需要看你老公贷款的目的。
这笔钱用在了你们两个人平时的衣食住行上面的话,那么这个贷款就是你们的夫妻共同债务,律师有义务帮她还的,至少要帮她还一半。
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
具体而言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也就是说,如果是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贷款仅是为了个人,则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负义务。

『贰』 夫妻一方信用贷款,另一方不知情要还吗

夫妻贷款如果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贷的款,那原则上是谁贷款由谁还。

『叁』 夫妻如果有一个人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接个人贷款用于赌博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吗

由于您提供的情况过于简单,律师无法做出全面确切的判断!
谨简单回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出借人明知道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其中对能够认定是由赌博、吸毒等非法行为产生的“债务”,即使采用借条等形式出现,对此类借贷关系也不予保护。
相关案例:
李先生2006年退休后开始迷上赌博,屡赌屡输。其妻刘女士因此事不断和其产生争吵。2008年11月李先生欠下了6万元赌债,并且当场给赌友张某打下了一张借条:今借现金6万元,保证2个月内还清。刘女士知道后,忍无可忍地提出了离婚。夫妻双方于2009年2月在民政部门输了离婚手续。协议声明:一切债务由李先生个人承担。2009年3月,张先生向李先生索要赌债,李先生无力偿还,张先生于是向刘女士索要。刘女士声称已经与李先生离婚,一切债务由李先生承担。
张先生索要无果于2009年5月将李先生和刘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其共同偿还6万元欠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先生与李先生之间的债务是因赌博而产生的赌债,故此“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即使采用借条等形式出现,对此类借贷关系也是不予保护的。故李先生无需偿还张先生“借款”,刘女士也无需偿还张先生“借款”。
最后,为慎重起见,建议您持相关材料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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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夫妻离婚前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银行贷款,离婚后不知情的一方需要承担吗

在婚姻存续间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贷款用于非法活动离婚后不知情一方不需要承担,如果用于家庭消费或是经营不知情一方也要承担贷款债务。

『伍』 问,夫妻现在离婚了,在没离之前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 在银行贷款,这笔款用丈夫还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银行贷款离婚后妻子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债务需要分情况。
如果贷款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如果能证明这个贷款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承担。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陆』 老婆贷款借钱老公不知道要还吗

老公借的钱老婆不知情的不用还,原则上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情,妻子不需要偿还。但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应予支持。此时妻子就要偿还了。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

(五)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六)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

(七)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

『柒』 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情况下欠的债务,并且以死亡需要另一方偿还吗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所以,除非夫妻之间有书面的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由一人承担,并且第三人知晓该约定的,另一方就可以避免承担债务。
如果没有上述约定或者第三人并不知晓的,很难主张是一方的债务。一般来说,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认定其为夫妻一方的债务,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相关归还责任的。

『捌』 老公欠的贷款老婆不知情,老婆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吗

大多数的夫妻在结婚之后所挣下来的财产也就属于共同的财产,这只是在两人互相信任的同时。而有一些人可能就特别的自私,瞒着老婆在外面欠下很多贷款,另一方都是不知情的。这种情况很多人都会有疑问,这属不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其实老公欠的贷款如果老婆是不知情的,老婆还要承担这种义务,确实是对女方很不公平。

维持好家庭

根据现实社会综合情况来看,想要维持好一个家庭的和睦财务问题,确实是最大的保障也是维持婚姻最好的一种方式。因为在婚姻的生活中,两个人想要共同的去维持,在这个过程中就会产生很多的矛盾。夫妻二人一定将个人的财物都处理好,这样生活才会更有意义,毕竟家庭美好对感情也比较和谐,婚姻也比较有意义。

『玖』 夫妻之间其中一人擅自贷款并且在其中一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需要两人共同承担吗

一、原则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或者经营所得用于家庭生活的,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依你所述,在办理贷款时,手续上是有瑕疵的,这可能是夫妻一方故意隐瞒所致。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却是有理由相信夫妻双方是同意的,这在法律上称之为“表见代理”。不过,据本人所知,现在放贷必须是夫妻双方到场,现场还有录音录像,很难造假的。
三、即使一方没有参与贷款,如果夫妻没有离婚,还贷时仍然是要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的。除非离婚了,且一方有证据证明该贷款是个人贷款的,才是其个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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