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两年内贷款给同一个人10次违法吗
如果是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会被查。违不违法要看贷款的那个人用钱是干什么,如果是正常需要就不违法,如果不是正常需要那就违法了。
㈡ 民间借贷,个人向多人放款是不是违法
这个法律上不会说是禁止,但是民间借贷不好要钱,如果你借给别人钱要不回来那么法律上,是不会帮助你去惩罚那个人,让那个人还钱的,你只有自认倒霉,所以说还是要谨慎。
㈢ 个人房贷超过多少属于违法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目前银行执行的基准利率为:贷款一年以下(含一年)利率为4.35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利率为4.75五年以上为4.90。银行也会按照此基准利率执行。
2、目前贷款期限5年以上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是4.90,受限购限贷政策的影响,各地银行对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力度不同,银行信息港最新数据显示:全国首套房平均利率为5.38,利率普遍上浮5-20。二套房贷款利率普遍上浮10-30。同期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3.25,二套房贷款利率普遍上浮10。第2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2套房。
【法律条文】: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㈣ 两年内放贷十次以上但没有到法院起诉能定性为职业放贷人吗
你是有钱人啊,自己放贷还是通过有资质中介公司放贷的,是正规的吗?你这也算是投资,投资是有风险的,你放贷的款都能按时拿到利息,期限到了能收到本钱吗,我周围也有几个有钱人放贷的,刚开始还是很获利的,可是后来连本钱都要不回来了,打官司赢了,只追回三分之一,真是后悔莫及呀
㈤ 如果在一个村里面,利用10个人信用贷款,贷得100万,属于违法吗。
此类贷款在银行来说,叫做“垒大户”贷款。如果是10个人到银行办理相关贷款业务后,再将所有钱转借给1个人的话,属于民间借贷,不算违法。但如果只是借用名章、身份证等,在没有告知并得到同意的情况下,属于违法。但这类贷款没有银行内部人员帮忙是贷不出来的。可以追究银行内部人员责任,额度较大的可以上报经侦部门。不知道回答是否满意。
㈥ 个人放高利贷二分贷了十年算违法吗
您可以对照一下国家对于高利贷的相关规定:
《民法通则》规定,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就属于高利贷。假设银行个人贷款利率是6个月至一年期为6.12%,1-3年期年利率为6.30%。即:凡月利率高于1.5%的均界定为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㈦ 放贷款犯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7)个人2年内放10起贷款违法扩展阅读: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行为人有违反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纪律的行为;
2、有违法发放贷款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后果发生;
3、行为人违法发放贷款的人是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主体外,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国家金融及贷款管理制度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㈧ 个人放贷合法吗
当年借款有什么手续吗?例如借条、欠条等。
如有、再看上面的还款日期,根据具体日期计算,如超过还款期2年以上,
并在此2年内没有再行追讨欠款的依据,此欠款就超过了法律的时效期。
法院就不予支持了。
如没有,且能提供讨要欠款的相关证据,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你们可以凭借条、欠条等证据起诉借款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借款人偿还借款。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欠款会扣除已还款部分,然后归还给你们,至于你们当
初约定的10%的利息,那部分法院不会支持的。利息会按当期银行利率计算后支付给你们。
不知上述答复能否解决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再补充一点,个人放贷是违法的。个人放贷与私人间的拆借是两回事。
现在国家正在逐步放开私人金融业务,不久的将来一切都会合法化,但绝不是所谓的高利贷!
补充:现在重要的是看借条上有没有还款日期,如果没有可视为“不定期还款”。
如果有还款日期则另当别论,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是从约定的还款日开始计算两年内,超出两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另外关于利息问题,不知你当初借贷时银行同期利率是多少?如果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后,法院不予支持。
依据是《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㈨ 个人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
您好:非法房贷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二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放贷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违反金融管理法规,以营利为目的,发放贷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放贷组织人员众多,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
(二)吸收他人资金用于放贷的;
(三)通过引诱、欺诈、胁迫、显失公平、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方式放贷的;
(四)明知贷款用于以贷养贷,或者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仍向其放贷的;
(五)以暴力、胁迫、欺诈、寻衅滋扰等方式催讨债务的;
(六)侵犯、泄露他人隐私的;
(七)以诉讼方式催收债务,在诉讼过程中,虚构、隐瞒借款事实,伪造、变造证据的;
(八)非以放弃全部或者部分债权为目的,阻碍债务人清偿债务的;
(九)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一)放贷行为致使他人死亡、重伤的;
(二)与黑恶势力相勾结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二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