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怎么提取西安公积金怎么提取(陕西省)
公积金提取申请必须符合如下条件(哪个省都是一样的,包括陕西省):
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㈡ 西安市公积金如何提取
你是在西安市缴纳的公积金,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只要你满足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或者是在你买房的时候,都可以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提取金额是多少?
很多人在参加工作之后,单位会为其购买公积金,但不少人没有买房的需求,认为自己缴纳的公积金没有什么用处,如果大家也是这样想的那就大错特错了,公积金的作用是很大。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完全可以提取出来自用。下面详细为大家介绍相关的内容。
公积金的用途有哪些?
1、贷款买房
公积金最大的一个用途就是可以用来贷款买房,但是也不是所有缴纳公积金的人都能用它贷款买房,因为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有一定条件的。按照规定,通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取偿还住房贷款
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可提取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办理公积金提取还贷业务的职工,可申请办理委托提取还贷,即委托公积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提取还贷分为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和委托按年提取还贷两种方式。办理委托提取业务的职工一般包括借款人和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和配偶。
3、支付重大疾病医疗费
这一点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其实,公积金还可以用来支付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的。当发生重大疾病时,大家一定要记得公积金。在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的双重保障下,医疗费用的负担也就大大减轻了。
当然公积金的用途不仅仅上述的几种情形,在租房中或者房屋装修等情形,我们也是可以提取相应的额度的。
公积金能提取多少金额?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从本人和配偶上年度账户余额中提取:
(1)偿还贷款本息的,不超过当年还款本息额或提前还清本息额;
(2)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次性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
(3)商业银行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次性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金额。
2、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1)未婚或离异的可申请从本人账户中每半年申请一次提取2700元;
(2)已婚的可申请从本人和配偶账户余额中每半年申请一次提取5400元。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可申请从本人和配偶账户余额中累计提取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的工程决算费用总额。
4、非住房消费提取的
(1)离休、退休的;
(2)出国、出境定居的;
(3)纳入“专户”管理的;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以上5类非住房消费提取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全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6)因患重大疾病、遭遇重大灾难或交通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子女账户余额中最多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或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
公积金的用途有很多,不过贷款购房的使用率比较高,大家如果现在不准备购买房子,还在租房期间的,可以考虑使用公积金来支付房租,也算是为生活节约了一大笔开支,如果要准备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就不要轻易提取公积金了。
这样的方法,就能提取公积金。
㈢ 陕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法律分析: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自营房屋的购置,建造,再开发或大修;2,购房贷款偿还本金和利息;3,出租房屋;4,退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终止与有关单位的劳动关系。6,出国;
7,未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劳动者,应当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8,湖口应迁出城市,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9,下岗,失业者,男45岁(含45岁),女40岁(含40岁)以上,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10,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入的余额。个人自愿缴存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按照申请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应税劳务收入确定;个人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信息变更、账户转移等业务办理,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执行; 个人自愿缴存者可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个人自愿缴存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个人自愿缴存者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应当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保证缴存账户可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自由职业者缴存账户的余额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自愿缴存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讣息;个人自愿缴存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所涉相关税费,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㈣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买房后怎么提取公积金?
1、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公积金提取: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复印件;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一手房提取: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二手房提取: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4.、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头次公积金提取: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按揭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你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用于归还贷款。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不得提取帐户内的公积金。办理过贷款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帐户内的公积金用于还贷。
6、一次性付款买房;只要在半年内,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可以提取你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如果你公积金帐户余额为1870元,可提1800元。因为装潢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都是不可以的。
提取公积金操作流程有哪些?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㈤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拓展资料】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㈥ 西安住房公积金线上如何提取
情况一:纯按揭(商业贷款)用户
按揭贷款联网提取公积金业务开通前:
如果想提取公积金,需要在银行还完款后,拿着还款凭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
按揭贷款联网提取公积金业务开通后:
如果想提取公积金,用户可在网上自助办理。需要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期还款凭证,就近到市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部申请开办按揭贷款联网手续。尚未办理电子公积金签约的,需同时签约开通网上渠道,凭上述材料和公积金联名卡及本人当前正在使用的手机即可同时办理。如果用户夫妻双方需要进行公积金提取,则需要夫妻双方分别办理电子公积金签约业务。
情况二:用户名下有一笔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纯公积金贷款或者公积金组合贷款),另外还有按揭贷款。
该用户按揭贷款如果想提取公积金,每月正常还款部分可以按“情况一”的方式办理网上提取或者在柜台提取。而大额提前还款部分,如果还款凭证在2018年9月1日之前,则仍可在9月1日后用于申请提取公积金,无需结清公积金贷款;如果该用户在2018年9月1日之后(含)进行大额提前偿还按揭贷款,暂不能申请提取(网上提取或者柜台办理均不可),需待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申请办理。
情况三:用户名下只有公积金贷款(纯公积金贷款或者公积金组合贷款)
用户如果在申请贷款时,已经办理了“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该部分用户只需在还款日前确保还款代扣账户余额足够,无需其他操作,每月还款后,公积金自动提取到委提协议指定账户。
㈦ 陕西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根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文件《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补充规定(暂行)》,放宽的提取条件从2015年4月27日起开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职工及配偶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时限由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内调整为五年以内。(年限提高)
二、装修自住房屋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及配偶装修自住住房的。
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原、复件,装修合同、小区物业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装修证明。配偶方支取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复件。
申请时限:装修合同签订之日或装修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每套房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按自住住房房产证明建筑面积计算,每1200元/㎡,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三、缴纳物业费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及配偶缴纳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证明材料:职工及配偶缴纳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凭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配偶方支取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复件。
申请时限: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每套每年按3000元且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四、偿还贷款本息可以支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直系亲属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证明材料:借款合同原、复件;最近一期还款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子女或父母同意提取其账户内公积金的意见书原件;
申请时限: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合计支取额不超过当年还款金额且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㈧ 西安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有哪些具体规定
在西安买房的你们,可以选择提取公积金买房,也可以选择提取公积金还贷,至于具体如何操作,那还是跟着小编一起看看规定细则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第二章 提取条件和对象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四)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六)租赁本市住房,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第四条 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
第三章 提取额度和申请时限
第五条 属于第三条提取情形中第(二)、(三)、(四)、
(十)、(十一)、(十二)项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第六条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第七条 非注销个人账户的提取,其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第八条 购买商品房、单位出售的公房且无住房贷款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无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有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在贷款前以购房原因提取时,应充分了解公积金贷款政策中关于贷款额度的具体规定,并合理计划提取金额,以免因公积金余额减少而对贷款额度造成影响。
第九条 购买本市拆迁安置房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应补缴款项。
第十条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房屋实际支出。
第十一条 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应当在贷款系统中选择“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此方式来实现公积金提取,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借款人及其配偶只需在公积金贷款系统中办理一次性签约,即可开通“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后可实现逐月自动扣划其个人账户公积金用于还贷,夫妻双方每月扣划额合计不超过月还本息和。提前还款时,夫妻双方扣划额合计不超过提前还款额。
第十二条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及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直至贷款结清为止。夫妻双方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应还贷款本息和。
第十三条 租赁本市住房,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公积金。
提取限额=(月租金-家庭月工资收入×15%)×实付房租月数
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上述提取限额。
第十四条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一年办理一次提取。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最近一年自付医疗费用总额。
第十五条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同一事项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支出。
第四章 提取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配偶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正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正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他人代为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
第十七条 购买商品房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房款凭证。
网上备案的需提供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二)购买现房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
第十八条 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出售的公房,需提供: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房改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职工交纳房款凭证。
职工未全额交清房款的,按照《西安地区单位售房款、集资建房款缴存和支取管理规定》,其提取的公积金将转入售房单位在西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设的其他住房资金专户,用以抵交房款。
第十九条 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拆迁安置房的,需提供:西安市房屋管理部门制式的拆迁安置协议;缴纳房款凭证;如安置时首次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分房证明、财务费用结算表和缴房款凭证。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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