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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贷款给儿子买房子算婚前财产

发布时间:2022-04-08 17:56:36

1. 儿子婚前父母买房是儿子的财产吗

儿子婚前父母买房不一定属于儿子的财产,要看情况而定:
1、父母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属于父母的个人财产。如果父母去世,有遗嘱约定房子给儿子个人,那么属于儿子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买了房子给了儿子,但是在儿子和儿媳结婚的时候就写下了两个人的名字,那就属于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3、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儿子的名下,就认为是对儿子个人的赠与,也就是属于儿子的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 婚前父母给孩子贷款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前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婚后父母为自己子女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均不予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婚后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对于婚后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主要看是否有约定及房产登记情况。
对于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我们首先要看是否有约定以及约定是否明确,如果父母在出资时与子女及其配偶明确约定该出资为借款或者是对子女单方的赠与,则按约定处理。
如果父母出资时没有与子女及其配偶进行约定,或者是约定的不明确,且子女及其配偶间也没有约定。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父母没有特殊约定,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则这种情况下,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看到我国法律首先引导当事人事先约定,以期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但是,基于父母子女间密切的人身关系和特有的中国传统家庭文化的影响,实践中父母与子女之间一般并没有正式赠与合同的存在,或者说没有一个书面赠与合同的存在,对于是否存在口头的赠与合同以及赠与合同的内容,在夫妻离婚时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一方父母出全资并且在购买不动产后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的,考虑到物权法已经实施多年,普通民众对不动产登记的意义已经有较为充分的认识,在出资后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认定为是父母将出资确定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意思表示,最高院相关意见认为符合当事人本意,也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
温馨提示:为了避免风险,父母可以在购房时登记在自己名下。如果需要登记在子女名下,建议对此进行明确的书面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4. 父母帮儿子买的房子算儿子自己的还是算儿子结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是婚前购买的,父母和儿子全资购买的房子,而且产权写的是男方父母和儿子的名字。只要你家儿子没被甜言蜜语迷惑,偷偷答应丈母娘的话加上她家闺女的名字,这套房子都是完全属于你们一家的财产。
2.如果是婚后购买的,产权只能写你们两个父母的名字,如果加上你儿子的名字,不管是不是您们全额出资,假如写这父亲母亲儿子三个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儿子的那三分之一都是他们两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儿子那部分的一半,也就是六分之一,如果离婚的话,是算作他妻子的财产。
3.如果女方有出资共同购买,双方可以按购买出资总额来商定房子的份额,比如男家为60%,女家为40%,事前需要协商好,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出现感情纠纷或者在供房问题出现矛盾的时候,在财产方面分配出现争议的问题。
4.只要是购房者自愿的情况下,任何时候都是可以加上任何一个人的名字的,但只要加上这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就与他有关系,不管他有没有出资购房,也不管他是张三还是李四。具体看这两个特例: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另外,商品房首付和后面的月供都是算出资方式的。
5.关于拆迁
拆迁获得的补偿安置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主要看拆迁房屋的产权来源。
(1)如果拆迁的房屋系私房,那么拆迁安置中的房屋补偿款就是原私有房屋的转化形式,仍然属于原房屋的产权人所有。但是对于其他形式的补贴或者费用,比如速迁费、过渡费、奖励费、早签约奖等属于补贴性质,按照规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拆迁款系基于拆迁人是同住人身份而获得的补偿安置款,其性质上应当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补偿,并非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因此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的拆迁款如何分割,主要看公有住房是否双方均有权居住和使用,如果是的话,那么该部分动迁款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公有住房按照规定一方无权居住,那么该方也无权要求分割动迁款。
最后给出的建议:现在中国离婚率越来越高,房车这种大件建议最好还是分开处理,婚前双方可以去有法律效力的机构,对房屋做个婚前个人财产公证,明确房屋归某一方所有,因房屋发生的债务、收益与另一方无关,离婚后对方也不能以任何理由侵占一方的任何房产。这样可以避免在一不小心出现感情割裂的时候,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希望可以帮到你。

5. 婚前父母给我买房 名字写的我的 有贷款 婚后我方父母给我还贷 这套房子算婚前财产吗

婚前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婚后父母还贷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婚前财产。

如果婚后不是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算婚后财产。婚后夫妻一方父母还贷的房产算是父母赠与的属于个人财产,即使离婚也不会进行财产分割。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5)父母贷款给儿子买房子算婚前财产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6. 父母为子女所购的房屋,能不能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

从法律上讲,父母给子女所购房屋,究竟能不能算作子女的婚前财产,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结婚前,父母一方已经将全部房款付清并办理产权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就理应视为婚前财产。另外一种情况则是,购买房屋时采取的是按揭贷款的方式,在结婚时房款依然没有还清,那么,结婚前支付的首期款以及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婚前财产,而婚后继续偿还的按揭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7. 婚后由父母出资贷款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算婚后财产还是婚前财产

你好,属于
婚后财产
,但根据
婚姻法
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婚后,
一方父母
买房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的,除非有特别约定,该房屋应属于该子女的
个人财产

8. 父母为儿子贷款买的婚房 产权证上是儿子名字 以后的贷款也是父母还的 这算是儿子个人财产吗

名义上是的 但是最终确定财产还要看书谁付的款的比例 你父母拿着缴费单个还款记录也可以去法院收回房产

9. 婚前给儿子买房算个人财产吗

婚前出资给儿子买房产算是个人财产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10. 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回答:父母给孩子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购买的时间、购买方式以及是否有约定等具体情况来看。
一、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结婚前为子女全款购房,且未表示赠与双方,那么毫无疑问,该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仅是在婚前为子女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那么,对于父母婚前父母付首付的部分,属于对儿子一方的赠与,是儿子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判决案涉房屋归不动产登记一方所有,剩余贷款由其独自偿还,并就夫妻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折价款。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即,若未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温馨提示:父母给子女出资买房时,最好还是写一个书面的财产协议,就出资的性质进行明确的约定,避免今后发生纠纷,具体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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