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名字必须是本人吗
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上是否写别人的名字需要经本人同意即可,但是一定要有本人名字。因为房产证上有自己名字才能证明自己购房,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即在申请贷款前连续缴获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6个月。因为,假如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反常,断断续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轻易发生风险。
3、配偶一方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本金和利息偿还前,双方均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的财政支持,是一种“买得起房”的财政支持。
4、贷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能力,不存在其他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大额未清偿债务。职工有其他债务纠缠人时,又给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很大,违反了住房公积金安全操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与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相同。
(1)夫妻个人公积金贷款房本谁的名字吗扩展阅读:
贷款用途: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仅限于购买自有住房,购买的住房应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有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还款方式:
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偿还贷款。
具体方式有两种,是借款人自己选择的:
1、每月1日至20日,以现金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银行代扣代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代付还款协议》,办理个人代扣代付存款卡。存款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可能几个月一次,或者全额还款金额存入最近的银行储蓄机构在每月20日之前,银行要扣除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直接从借款人的储蓄账户。
借款人可以一次性偿还贷款的全部本金和利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本金。
1、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实际贷款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的本息。
2、提前偿还贷款的部分本金和利息,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剩余本金重新计算每月还款金额或还款期限。
注意事项: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银行账户、买卖合同、收入证明等。如拟买卖的物业属番禺区物业,则须提供额外的银行结单;提供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障证明;有补缴情况的,要提供单位补缴证实,需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
② 公积金贷款房产证上是写谁的名字都可以吗
不可以。
谁是贷款主体房产证上就要写谁的名字,借款人肯定会是产权人之一。也就是用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就必须有这个人的名字。另外可以添加共同还款人房产证上的名字。
现在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如果是夫妻共同买房贷款还款,财产所占份额都认可的基础上,房地产权证上写一方或双方的名字都可以。
不过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确定双方均有公积金账户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2、夫妻俩共同还款,在确定主贷款人及其配偶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2)夫妻个人公积金贷款房本谁的名字吗扩展阅读
贷款流程:
一、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三、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四、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五、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③ 婚后两人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上就必须写夫妻两人名字吗
婚后夫妻公积金贷款购房,房产证上必须写贷款人的名字,同时也可以添加配偶的名字,也可以不添加,但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 婚后买房用一个人的公积金贷款,房本上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这个没关系,贷款人可以试共有产权人中的一位。你只需要和开发商沟通好,要求他们在给房管局办理房屋权属证上面加上你的名字就行。这个你可以直接要求开发商,这是正常手续。另外,因为你们是婚后购房,不管加不加对方的名字,这都算你们夫妻共有产区。
⑤ 夫妻双方都要公积金贷款,房产证上名字都要有吗
房产证上写你夫妻两个名或一个名都可以,只是,如果要用到两个人的份额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支取的,都要带上结婚证及两个人的身份证。办理贷款的时候,双方都要到场。
⑥ 用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可以只写一人名字吗
可以的。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⑦ 妻子用公积金还贷,那房产证上一定要有妻子名字吗
一、不用加自己的名字 。夫妻间可以相互使用公积金贷款 婚后 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有财产 一般是各自50%或者根据还贷的比例确定 或者双方另外协议 你保留好公积金贷款的所有票据就可以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条文》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7)夫妻个人公积金贷款房本谁的名字吗扩展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财产特征
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第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⑧ 婚后用夫妻一方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写两人名吗
可以写,但是办理不方便,以后买房贷款都占用了首套房名额,办相关业务都得两个人到场,也得需要两个人的证件
婚后的房产,只是一方的名字,夫妻双方也是各占一办的,
⑨ 用谁的公积金贷款就要写谁的名字吗
用谁的公积金贷款不一定写谁的名字,公积金贷款可以家庭为单位的,夫妻共同买房贷款还款,财产所占份额都认可的基础上,房地产权证上写一方或双方的名字都可以。
夫妻俩应共同还款,在确定主贷款人及其配偶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其配偶则是次贷人。
确定双方均有公积金账户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确定主、次贷关系后,在进行还款和冲还贷扣款时,采取月冲方式的公积金冲还贷扣款顺序是:主贷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主贷人补充住房公积金帐户-参贷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参贷人补充住房公积金帐户当前一个帐户余额不足时,会自动从下一个帐户中扣款,当所有帐户余额均不足时,再使用现金还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⑩ 夫妻双方用公积金贷款,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的呢
夫妻双方用公积金贷款,房产证上的名字可以是其中一个人的,也可以是双方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