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后夫妻二人共同买房,一个人贷款可以吗
可以,一个为主贷人,另一个为共同贷款人。目前,最常见的就是贷款买房,但是不管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对贷款额度有一定的限制,对还贷也有要求,需要贷款人的收入是每个月还款额度的两倍。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准备好共同贷款买房所需的材料:
a、身份证(2代需正反两面);
b、户口本(前页、索引页、个人单页);
c、收入证明(由银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边盖单位章);
d、购房合同;
e、结婚证;
f、首付款收据。
其中,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首付款收据,需要复印件一般是一式三份。
2、办理手续时,需双方共同到场
若合同为夫妻双方共同签订,则签约时双方需亲自到场,如一方不能到场办理手续,则必须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
3、申请房贷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1)夫妻一方签购房合同一方贷款扩展阅读:
两夫妻在婚后购买的房子,除特殊规定外,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有登记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字,但是,这并不影响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双方无论一方是否是“主贷人”,都有偿还住房贷款的义务。只有当房产判定由离婚后的一方,才可以提出变更住房贷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偿还贷款的义务。
所以,买房贷款产生的债务也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因此当然需要双方一同签字确认。总的来说,在婚后贷款买房的话,不管买受人是夫妻一方还是夫妻双方,都要在贷款合同上签字。
㈡ 我们是第二套房购房合同是老公一个人签的办银行贷款要夫妻两人签吗请问房产证是写两人名字
要的。只要是已婚人士申请贷款,配偶必须作为共同借款或者担保人签字。
㈢ 夫妻一方贷款买房需要另一方签字吗
这是当然的了,夫妻一方贷款买车买房必须有结婚证,户口本双两口子都得到场
㈣ 购房合同一个人签字影响夫妻双方共同贷款吗
一、购房合同一个人签字不影响夫妻双方共同贷款的,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双方都有义务还款的。
二、依据《新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㈤ 购房签合同写两个人名字,贷款一个人贷可以吗
可以的
个人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个人留学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个人信用贷款、个人存单(国债)质押贷款等。这些贷款内容主要是从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两种贷款方式申请贷款,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及所提供的担保情况确定具体贷款额度。
㈥ 申请一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并且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是属于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可以就该部分主张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㈦ 夫妻俩人在购房合同上签名,银行贷款是一个人,在购房算不算二套房
再购房当然算二套了,一套还是二套是以家庭计算的,不然怎么会有人假离婚就为了弄个首套房好有利率优惠
㈧ 用夫妻一方的名字买房,另一方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么
夫妻两人购房,交首付,购房合同上写夫的名字,妻子作为房屋共有人是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的,以枣庄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枣庄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枣庄市常驻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固定的职业和收入,同意中心对个人征信进行查证,个人征信良好,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借款人已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缴存账户当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借款人及配偶没有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或为他人提供大额商业银行贷款担保并符合借款综合测算额度。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能低于我市最低缴存标准。
5、借款人在本市境内购建、回迁、大修自住住房,且已签订真实、合法的购建、回迁、大修自住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购建住房合同签订日和回迁住房结算清单日距申请贷款日不超过12个月。
6、借款人已交付相应比例的首付款。
(8)夫妻一方签购房合同一方贷款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的新规规定:
1、根据新政策(2014年11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而2010年,有关部门出台的文件要求,实行支持首套、限制二套、严禁三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影响制度互助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费、资金充分运用等原则。
3、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