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由父母支付月供,离婚时房产如何判定
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谁买的属于谁的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既然是你父母支付月供那么房子就归你。
⑵ 婚后,我的父母出资买房,贷款我还。离婚后男方参与分配吗
⑶ 结婚后,父母帮还的房贷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怎么才不算
一方婚前买房,婚后所还的银行贷款首先推定为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
离婚时,如果房屋登记一方认为使用了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贷款,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后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的,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婚后父母出资帮助还贷,想隔离另一方的利益,可以将父母出资部分作为房屋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具体可以考虑和父母签订协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个人,父母帮助还贷时,可以在转账时备注只赠与自己的子女,与配偶无关。必要时也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另外,父母不是帮助你们还贷,而是帮助你还贷。因为婚前的银行贷款属于个人债务,不因债务人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⑷ 我婚前,爸妈以我名首付买房,婚后爸妈以我的名字还贷款,这个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婚姻法》的范畴。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财产问题比较复杂,如能提供进一步的信息,则能为您提供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请点赞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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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子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为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这需要在赠与时作出证据证明,最好是办理公证。如果父母愿意出钱为子女购买非婚房屋,比如说投资性的房屋,且属于子女一方所有,那么,这就应当认为是子女一方的财产。对于婚后购买的按揭房的归属问题,可以看做一种对银行的债务关系,即婚前由一方缴纳首付款和偿还贷款的部分为一方所有,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若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房款的一部分,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为此方的名字,婚后与另一方共同偿还贷款。即使以后离婚,在分割财产时,房屋的产权还是为首付款个人,剩余的银行债务也是由承担首付款的个人负担,但对于婚后一方与另一方共同偿还贷款的该部分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即使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房款的一部分,一方在婚后也是个人供款于银行,但是由于取证困难,也将可能视为婚后期间共同偿还贷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所以,父母给子女的婚后购房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情况考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⑹ 婚前买房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后房产证写的两个人的名字,婚后由男方父母还房贷,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婚前买房男方父母把房产证写儿子儿媳两个人的名字,可以视为对儿子儿媳的赠与,但是婚后由男方父母还房贷,还房贷部分在男方父母提出证据的情况下,应视为儿子儿媳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负责偿还,离婚时房子产权夫妻各人一半,也就是说房子应该归男方家庭所有,但应给予女方一定经济补偿。
⑺ 婚后夫妻贷款买房,男方父母出资付的首付,钱打在女方卡里交首付款,男方还月供女方未参与离婚如何分割
⑻ 婚后我爸妈给我贷款买房子,房贷也是父母还,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法律分析: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⑼ 婚后我爸妈给我贷款买房子,房贷也是父母还,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如果房产证是你的或者你们夫妻二人的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爸妈出的钱,可以保留付钱的凭据,遇到离婚有争议时,申请取回买房所用的钱,房子的增值部分由夫妻去分割。
⑽ 婚前买房,婚后父母帮还贷,离婚怎么分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父母还贷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相应地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也为其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