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首付以子女名义贷款父母还款这种情况房产权属于谁的子女已婚
父母首付房款,贷款是以子女名义贷款,还款也是父母还的款。从法律角度上讲虽然钱是父母出的,但是在房管部门和银行留下的信息是子女的,那么房产归属权应该在子女名下。
⑵ 婚后买房子父母出首付,父母还贷款,离婚怎么分
摘要 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中其中一个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了属于被赠与的一方所有;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处理或者有法院判决。
⑶ 请问子女婚后买房,一方父母出资首付款,如果子女离婚,一方父母能否要回来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对于子女婚后买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的情况,如果子女离婚,在财产的界定上,我们要区分来对待。子女婚后自己出资买房的,无论是贷款还是全额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无论写的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子女结婚的时候,应当平均分配,即一人一半。对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款,写夫妻双方名字的情况,如果父母没有特殊的约定,就相当于对于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在子女离婚的时候,是没有办法全额要回来的,但是子女可以平均分到其中的一半,除非另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如若父母在出资首付款的时候有书面的约定,明确表示只是对于自己子女的赠与,并且另一方也是知情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该部分金额属于一方所有,在离婚的时候,归出资方独有。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⑷ 婚后买房子父母出首付,父母还贷款,离婚怎么分
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中其中一个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了属于被赠与的一方所有;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处理或者有法院判决。
依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贷款又父母还扩展阅读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婚姻法》
⑸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
1、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付首付,房产证写男方名字,夫妻共同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获得的赠予,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2、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则属于一方获得的赠予,系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可分割。3、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⑹ 婚后一方父母付首付,以夫妻名义按揭,贷款也是一方父母还,房产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解读: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有两层意思,其中第一层意思是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的问题,第二层意思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如何分割的问题。律师认为要想使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关于房产的出资款上不能掺杂夫妻共同财产或对方父母的出资,否则就是共同出资了。在购房出资的问题上即使另一方或另一方父母只出过一分钱,也应认定为共同出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仅仅是双方出资多少的问题。当然,“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事实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如果证据不充分无法认定,那么夫妻一方主张婚后由其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的事实就不能成立,房产就会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二,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人名下。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起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人名下后来又把对方的名字也追加进去了,总之,只要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人的名字,或干脆只有对方一人的名字而没有出资人子女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⑺ 婚后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后也是男方父母还贷款,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如果房产证上写着男方名字,这也应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律是讲证据的,如果有父母承担全部还款,可协商对女方少分。协商不成,持有关证据起诉解决。
⑻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如何分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⑼ 父母首付买房,婚后房屋贷款也是父母还的,这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对于父母出首付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留下证明:1、签署相关书面协议。2、留好付款凭证,不要支付现金,要有据可查。如父母付款买房交钱是从银行账户汇款交的,那么,银行付款流水单是可以打印出来的。只要银行账户的本人持身份证到银行柜台,要求打印某年某月某日的流水账单,银行都可以打印出来的,这流水单有银行盖的业务章,可以作为父母出资买房的交款证明。如果首付是现金,那么,收款收据就是证明,当然也可以到公证处公证。
⑽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房产证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还贷款,离婚后,房贷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房产登记男方名下,没有特别约定,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其次,房产贷款属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合建议:债权人若主张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则离婚后需要共同偿还,若仅主张男方一方偿还的,则无需偿还,也可以在离婚时与男方达成离婚协议,说明离婚后房贷由谁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
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
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
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