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个人贷款的问题!
贷款额度根据个人的资质,资质越好额度越高
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
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个人住房贷款问题
随着经济时代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多的开始追求生活上的质量。买房将成为人们的首选,越来越多的人会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自己的家庭添置一套房,让自己的住宿条件得以提升。但是当金钱不是相当充裕,又想要购房的情况下,很多人会选择个人住房贷款来进行买房,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指的是借款人发放的钱用于个人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问题。
一、介绍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他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二、贷款条件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注意事项
1、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2、不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
3、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
4、不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配合贷款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不与其它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银行权益的合同或协议。
7、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时,借款人要按贷款银行的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
个人住房贷款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偿还人的能力不足都会给自己造成一定的损害。小编今天为大家介绍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相关问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有朋友正准备购买房屋,有意向进行个人房屋贷款的朋友,不妨可以看看小编上述为大家介绍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相关知识,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和要求。
3. 关于个人银行贷款的问题
应该是办理个人性的贷款吧,现时最长是5年,还款方式为等本金或等本息的分期还款,如果需要办理抵押贷款的话,银行会审核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贷款抵押物的变现能力的,如果其中之一达不到要求的话,贷款就不能下来了;
贷款利率表
项目
年利率%
一、短期贷款
六个月(含) 5.58
六个月至一年(含) 6.12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三年(含) 6.30
三至五年(含) 6.48
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注意的是: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4.借款人年龄限制:男的年龄+贷款期限不超过60岁,女的年龄+贷款期限不超过55岁;
5.进入征信系统黑名单的客户不能办理贷款;
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一般贷款下来要1个月左右^_^
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开立个人活期存款帐户、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5.银行放款^_^
4. 关于个人贷款的问题
1、我国目前只有居民身份证,没有公民身份证。如果是公民身份证,说明非我国公民,一般不能在境内贷款。
2、办理个人贷款需出示有效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一般外国护照不行,但中国护照可以)等。
3、贷款人必须是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经营范围包含零售贷款业务的金融经营许可证的商业银行、信用社。其他金融机构和单位不得经营贷款。
4、最高贷款金额一般银行可以很高,例如我行可以高达3000万元。但这个最高限对一般人没有意义,因为一般的个人借款客户达不到这个条件的。一般常见的个贷金额在50万元以内(按揭除外)。普通公务员一般可以贷到30万元,处级及以上可以贷到50万元。个贷一般需要抵押和担保。对特定人群可以发放信用贷款,如大学教师、医生、公务员、军官、电力电信金融行业的正式从业人员等。
5. 个人贷款的问题,很急用!!拜托各位了!!!
第一,月工资不一定多高,但消费类的贷款家庭收入必须能还起月供,住房类贷款还需要月供/收入小于50%;
第二,无抵押贷款一般只针对特定人群,如公务员、三甲医院的医生、大学教师等,或者政策支持的,如农户贷款、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大银行的信贷都比较好(五大,工农中建交)。
第四,还款方式还是要看收入及用途,用于短期经营的,那么到期一次还比较好;用于消费的,主要看你的偿付能力了。
6. 有人能否告诉我关于银行考试个人贷款和公司信贷的相关试题吗
公司信贷:
一、单选:
1、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出资,其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自有资金总额的( C )
A、40% B、30% C、20% D、10%。
2、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质要求是( D )
A、四级 B、三级 C、二级 D、一级
3、根据我行规定,上市公司流通股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超过( B )
A、60% B、50% C、70% D、40%
4、关于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和尽职要求,下列表述错误的是(D)。
A、商业银行实施有条件授信时应遵循“先落实条件,后实施授信”的原则,授信条件未落实或条件发生变更未重新决策的,不得实施授信
B、商业银行授信实施时,应关注借款合同的合法性。
C、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做出后,授信条件发生变更的,商业银行应依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应的合同条款重新决策或变更授信
D、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可以在口头或书面授权范围内进行,但不得超越权限进行授信
5、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A、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B、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
C、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
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不能重合。
6、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规定,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A)的授信。
A、一年以内(含一年) B、一年以下(含一年)
C、半年以内(含半年) D、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含6个月)
7、办理贷款展期,以下叙述正确的是(B)。
A、借款人申请展期,无须经过保证人同意;
B、短期贷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超过原贷款期限;
C、中期贷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D、长期贷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8、担保率的计算方法为(A)。
A、(保证人负债总额+累计保证余额)/保证人资产总额
B、(保证人负债总额+当前保证总额)/保证人资产总额
C、(保证人流动负债额+或有负债余额)/保证人资产总额
D、(保证人流动负债额+或有负债总额)/保证人资产总额
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集体业务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土地储备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评估价值的(C)。
A、50% B、60% C、70% D、80%
10、外商投资资金需在三年内到位,首次认缴的出资额不得低于其全部出资额的(B)
A、10% B、15% C、20% D、25%
11、测算政府性负债负债率指标上限( A )。
A、10% B、15% C、20% D、25%
12、测算政府性负债偿债率指标上限( B )。
A、10% B、15% C、20% D、25%
13、经营性物业定位准确,经营情况稳定,出租市场前景较好,出租率一般在( C )以上。
A、60% B、70% C、80% D、90%
二、多选:
1、核准制下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变化应重新报原批准机关的情形主要有:(ABCD )
A、项目投资主体发生变更的; B、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C、项目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 D、总投资超过原核准投资额20%以上的;
2、下列财务指标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有(BC)
A、资产负债率 B、流动比例 C、速动比例 D、税前利润率
3、下列对次级类资产管理要求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AB )
A、加强催收力度,争取收回本息; B、对该类客户应逐步压缩授信;
C、在借款人风险状况未有好转前,增加新的授信必须谨慎
D、加强对借款人的监控,防止资产流失
4、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有:(ABCDE)
A、变更担保条件 B、以物抵债 C、调整贷款期限 D、调整利率 E、借款人变更
5、借款人向我行申请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必须符合的条件有:(ABCDEF)
A、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具有贷款证(卡),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B、在我行的信用评级在BB以上(含),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
C、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还本付息能力;
D、拥有经营性物业全部产权,持有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获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方式为国有出让土地;
E、董事会或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将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F、书面承诺物业经营所产生的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在我行办理,接受我行对物业经营收入、支出款项的监管。
6、担保贷款包括( ABC )
A、保证贷款 B、抵押贷款 C、质押贷款 D、票据贴现
7、关于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贷款,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CD )
A、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借款人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B、建设项目资本金(所有者权益)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并在贷款使用前已投入项目建设;
C、借款人须为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D、建设项目已列入当地经济适用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能够进行实质性开发建设;
8、存在以下情况的授信客户,可不纳入集团客户管理范围的有(ABC):
A、控制方为政府机构或其下属投资管理类公司,且控制方与被控制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B、集团客户成员已全部移交授信执行部门;
C、我行仅提供以下授信业务的集团客户:交纳100%保证金、以国债、存单足额质押或按规定占用有关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授信业务;
D、两方或若干方对某一方共同控制关系,合营各方所持表决权的比例不同;
7. 贷款的一般问题有哪些,客户会问什么问题
贷款一般问题有;
个人贷款,虽说目前很多银行和金融机构推出的贷款产品不同,但只要是个人贷款,都可以按照担保条件、贷款用途对产品进行分类。
一、担保条件:可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两类。
1、信用贷款,是一种无需抵押担保,以贷款人个人信用为基础进行的贷款,像很多市面上的网贷,如花呗、借呗、招联好期贷等等,还有就是各银行的信用贷款,如e招贷、融e借等等。
2、担保贷款,又可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组合担保贷款,需要一定资产作抵押,或担保人担保。
二、贷款用途常见的有个人住房类贷款、个人经营类贷款和个人消费类贷款等三类,还有一些农业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
1、个人住房类贷款:这种都是由银行推出的,包括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要细分的话,还可以分为一手住房贷款、二手住房贷款等等。
2、个人经营类贷款:一般是用于自主创业的,比如企业主、企业法人、个体户等可以申请;
3、个人消费类贷款:类型很多,比如购车消费贷款、装修贷款等等,因为是专款专用,这类贷款都会要求提供贷款用途证明文件。
客户一般会问的问题;
1;“你们的贷款是合法的吗?”
2;“你们的利息高不高?”
3;“你们那贷款要什么条件?”
4;“我现在的情况能贷多少钱?”
5;“我的单为什么没有通过?”
6;“如果不能按期还款怎么办?”
7;“你们贷款麻烦吗?。”
8;“有没有更长时间的贷款?”
9;“你们的还款期限灵不灵活?”
10;“提前结清还收违约金吗?”
11;“分期还款,能不能一次性结清?”
12;“在银行有贷款还能贷吗?”
13;“贷款的事情会让别人知道吗?”
14;“企业没有执照可以贷款吗?”
以上这些一般都是客户常问的问题。
8. 个人贷款的问题
这是建设银行的手续,其他银行应该也差不多吧~~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大修住房,目前其主要产品是抵押加阶段性保证个人住房贷款,即通常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条件: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4)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80%;
----5、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
----6、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商业性贷款利率,上限放开,实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例如: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证明;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借款人用于购买(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7)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8、客户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在接到银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要到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公证、抵押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
----(3)开立账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4)支用贷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目前可供选择的还款方式有委托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方式。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提前结清和正常结清两种。提前结清是指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贷款)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前结清贷款;正常结清指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结清贷款。如提前结清贷款,借款人须在清偿应付各项款项后,提前10个工作日贷款行提出提前结清申请。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房地产权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贷款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9. 个人贷款的问题,详情请看我的介绍
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向建设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居民住房装修融资的需要,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以下简称住房装修贷款)是指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装修自用住房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住房装修贷款可用于支付家庭装潢和维修工程的施工款、相关的装修材料款、厨卫设备款等。 第三条 住房装修贷款实行“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第四条 住房装修贷款由零售业务网点受理并初审,支行零售业务部门审查,较小金额的贷款由支行信贷管理委员会授权下的贷款审批人以个人名义审批并负责;较大金额的贷款由支行全体贷款审批人会议集体审批。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 住房装修贷款对象为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凡申请住房装修贷款的借款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证件,装修的房屋是自住房屋; (二)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能够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四)与装修企业签订有《家庭装修工程合同》,或与装修材料供应商签订有《购买家庭装修材料合同》、《购买厨卫设备合同》,有家庭装修预算书; (五)在建设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 (六)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七条 住房装修贷款起点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15万元(含15万元)。其中: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质押财产价值的80%;采用保证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 第八条 贷款最短期限为半年,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第九条 住房装修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规定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四章 贷款申请的受理和审查 第十条 借款人应到经办行指定的零售业务网点办理贷款申请手续。经办人应当主动热情接待申请贷款的客户,向客户介绍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的条件、利率、期限、用途、担保、还款方式、违约处理、办理程序及借款人需承担的各项费用等,解释住房装修贷款的有关规定,明确告知借款人和保证人应当在建设银行进行资信调查时给予协助。 第十一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装修贷款应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申请表》(附式1),并提供如下资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建设银行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收入证明; (三)与装修企业等签订的《家庭装修工程合同》、《购买家庭装修材料合同》、《购买厨卫设备合同》,以及家庭装修预算书; (四)装修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以抵押和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应提供抵押物或质押财产权利凭证清单、权属证明及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由第三方提供保证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六)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营业网点应审查客户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并填写《个人消费信贷材料清单》,原件经当面审查后退还贷款申请人。 第十二条 贷款行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和各项资料后,经办人应对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偿还能力以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调查限定在10个工作日内并给予借款人答复。具体调查内容如下: (一)借款人按规定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 (二)借款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材料之间是否吻合; (三)借款人的资信及收入状况是否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保证人是否有保证能力; (四)抵押物或质押财产的所有权是否属于抵押人或出质人,是否已设定抵(质)押及其他相关情况; (五)保证是否符合《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管理办法》的要求。 第五章 贷款的审批与发放 第十三条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办人审查后,应提出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具体意见,并填写《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审批表》(附式2),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按审批权限报批。 第十四条 经审批同意贷款的,建设银行告知借款人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逾期罚息、质物或抵押物的处理方式和其他有关事项。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人消费信贷材料清单》回执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信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采用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必须同时到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 第十五条 经办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依据《借款合同》,将贷款划转到借款人在我行开立的储蓄存款账户。 第六章 贷款担保 第十六条 借款人向建设银行申请住房装修贷款必须提供有效担保。担保可以采取抵押、质押、保证的方式。 第十七条 借款人以自有财产或第三人自有财产进行抵押的,建设银行要与借款人或第三人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信贷抵押合同》。 抵押物必须经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必要时可要求借款人办理抵押物的公证、保险手续,其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在保险中应明确第一受益人为建设银行,保险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 第十八条 借款人以自己或者第三人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权利凭证进行质押的,建设银行要与借款人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信贷质押合同》,可以质押的权利凭证包括: (一)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AAA级企业债券; (二)建设银行签发的个人定期储蓄存单; (三)建设银行认可的其他资产。 贷款到期日不得长于质押权利凭证的到期日。 第十九条 借款人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的形式是连带责任的保证,建设银行要与保证人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保证合同》。保证人必须是法人或公民。 法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公民应当是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经济管理部门和金融企业职工。 第二十条 在资产抵押期间,借款人有维护、保养、保证抵押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监督检查。未经贷款行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馈赠或重复抵押。 第七章 贷款的管理与回收 第二十一条 贷款行应建立个人信用登记制度,对每一位贷款客户建立个人档案,登记有关情况作为历史资料留存;对借款人的贷款材料应按照《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实行借阅登记制度,不得对外泄露借款人的个人资料。 第二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贷款行应按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及保证人的收入状况、贷款的使用情况、抵押物价值变化情况、性能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实行保证方式的应对保证人的信誉和代偿能力进行监督,并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提供协助。 检查结果应当有书面记录,并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贷款的偿还。 (一)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从贷款支用的次月起按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 计算公式如下: 还款总期数 月利率×(1+月利率) 每月等额还款额=--------------------×借款金额 还款总期数 (1+月利率) -1 第二十四条 建设银行扣收贷款本息的方式有两种,每个借款人只可选用其中一种方式还款。 (一)贷款银行根据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日期,从活期储蓄账户中扣收当期应偿还贷款本息。若扣款账户被冻结、挂失则借款人应重新提供扣款账户。 (二)借款人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偿还。 借款人归还逾期贷款则只能采取第二种方式。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当提前15天通知贷款行,经贷款行同意后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到原贷款经办网点办理手续,已计收的利息不随期限、利率变化而调整。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自行终止。建设银行应在《借款合同》终止后20日之内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财产或权利等凭证退还给借款人。 第二十七条 住房装修贷款不得展期。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时,自约定还款日次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未按期支付贷款利息,建设银行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复利。在逾期贷款偿还之前,经办行每月向借款人及保证人及时发送书面催收通知,直至贷款本息收回。 第八章 违约与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八条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时,应由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有保证人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变更协义未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九条 保证人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或发生合并、分立或破产时,借款人应变更保证人并重新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十条 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借款行应主动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的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贷款经办行应当及时处分抵押物和质押财产。 第三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一)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 (二)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文件和资料; (三)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定期监督检查的; (四)未经贷款行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的财产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五)借款人用于抵押、质押的财产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或保证人因意外情况不能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而借款人未按要求重新落实抵押、质押或保证的; (六)违反本办法或《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有第三十一条所列行为之一时,贷款人可视借款人违约情况,采取以下一种或数种债权保护措施: (一)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收取逾期贷款利息; (三)从借款人账户中直接扣款,偿还贷款本息; (四)按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质押财产,清偿贷款本息; (五)依法追索保证人连带责任; (六)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原发放的贷款; (七)依法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三十三条 经办行应当按照本规程及时办理贷款,由于经办行的责任影响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经办行应当按日息万分之四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并按照建设银行有关规定追究行内有关当事人责任。 第三十四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贷款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 借款人因住房装修质量与装修企业发生纠纷以及因建材或厨房设备质量与销售商发生纠纷时,双方应自行协商解决,与贷款行无关。借款人及担保人不得以纠纷为由,拒绝履行《借款合同》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七条 经批准开办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业务的一级分行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