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广西公积金最高限额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9日下发通知,确定2021年度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270元,个人和单位最高月缴存额均为2912元,合计5824元。自愿缴存人员参照执行。
(1)广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扩展阅读:
早在去年3月,广西就已经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各地要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简化办理手续。2017年全年,广西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8.34亿元,同比增长40.83%,增幅为历年最高。
今年4月,自治区住建厅下发了落实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2018年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当地租房实际情况,提高租赁提取标准和额度,减轻新就业及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压力,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
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区将对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或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审核流程。
为支持住房消费,《通知》还规定,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缴存职工,要先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可以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职工,在公积金封存满半年后即可提取,不需要再像原来一样等待两年时间才可以提取。
跨地协查严惩骗提套取
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有的甚至形成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黑色产业链,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的秩序,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
针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和个人,《通知》提出要尽快建立防范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跨地协查机制。
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提取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中,需核查申请人异地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户籍等相关信息时,信息产生地要予以支持,及时核查并反馈结果,共同防控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对相关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给予党纪处分,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便利,涉及职务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B. 个人公积金能贷款多少万
如果用户公积金账户有2万元余额,那么根据余额进行计算最高贷款40万元,最低贷款20万元。但是各地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执行政策是不同的,因此用户具体可以贷款多少钱,主要还是看自己所在地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实际计算方式。
现在很多企业都会给自己的员工缴纳公积金,那么公积金缴纳之后用户后期在需要购房时,也可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因为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要低于银行商业贷款,因此大多数用户在购房时还是更喜欢进行公积金贷款的。不过公积金贷款也并不是随时都可申请,用户至少需要公积金缴纳满一年,并且满足其他贷款条件之后才可申请。
1、还款能力计算:如果是根据还款能力进行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那么也分为个人贷款和夫妻共同贷款,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2、房价计算:一般按照房价计算的计算公式为:房屋价格*规定的贷款成数。一般贷款成数最高为80%。
3、最高限额计算:一般来说如果用户的公积金已经停缴,那么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使用配偶公积金共同贷款最高60万元。如果是还在正常缴纳公积金的情况,个人最高50万,夫妻共同借款最高70万元。不过最高限额各地的规定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以自己当地实际的政策为准。
4、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一般根据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进行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那么最低为总额度的10倍,最高为总额度的20倍。
C. 南宁公积金贷款额度
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D. 公积金贷款有限额吗一个人做多能贷多少
公积金贷款有限额,一个最多可以30万。
E. 公积金贷款一般最多能贷多少
每一个地区的政策不同,所以贷款的额度也是不一样的,具体的情况,还是应该咨询当地的公积金中心。
若是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参与额度计算的所有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 贷款金额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贷款金额不高于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给自己公司的职工进行缴纳的一份费用,主要是用于职工买房子使用的,或者是员工租房子使用的,如果不买房子的话,也可以进行金额的提取,总是,就是非常方便的。我们买房子的时候,使用公积金买房子的时候,不仅能够抵扣,我们贷款的额度还是比较高的,当然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还是要根据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发布的公告来进行实施,不是自己想要贷款多少就能贷款多少的,这些都是有明文规定的,但是有公积金的人,相对比没有公积金的人来说,不仅还款压力比较小,就连购房压力也是比较小的,所以这个可以放心的。
还有就是面对于我们这些刚刚毕业的学生,基本上没有什么钱,但是需要自己租房,还要自己生活,买东西吃,所以大部分都是问自己的父母要来的钱,但是租房占据了我们生活中的大部分钱款,所以如果公司给我们缴纳公积金的情况下,就算是我们租房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用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来进行抵扣的,这样就能够缓解我们这些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的生活压力了。
F. 南宁发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首套房贷最高额度70万元
观点地产网讯:近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公布了最新的《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新出台的《贷款管理办法》中,出现了几大新变化,还调整了贷款对象范围,户籍地、缴存地都在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内符合规定条件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都可以申请。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此次新政最大的变化就是首次实施公积金贷款遵循“先存后贷、存贷挂钩”的原则。
对贷款额度计算进行精细化调整,调整后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将与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及缴存时长挂钩,实现缴存贡献与贷款权益的精准匹配,以更好支持长存多缴职工。
每笔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限额标准:不得高于管委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不得高于按借款申请人申请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乘以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所确定的贷款额度,即: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
不得高于房屋总价扣除首付款金额后剩余的价款;不得高于按借款申请人还贷能力系数(每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之比)确定的贷款限额;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其他影响贷款额度的因素。
新政明确,不再单独区分描述贷款次数与房屋套数,统一用“首套住房及第二套住房”的表述区分适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第一套住房及第二套住房的认定范围更为清晰,取消了对房屋面积的限制。
借款申请人在南宁市行政区域(铁路分中心的借款申请人在购房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内)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G. 公积金最高能贷多少万
1 按偿还能力计算:月还款额度=夫妻双方月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50%。
2、按缴存余额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10倍。
如果是本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使用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如果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
3 ;拓展资料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外籍缴存职工不能以配偶名义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可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
4;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
(一)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当前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缴存时间系数:申请时往前推算正常缴存月份数所对应的列表系数,出现中断的,未缴存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三)收入调节系数:当前月缴存额(个人缴存额+单位缴存额)所对应的列表系数;
(四)流动性调节系数:根据个贷率所对应的列表系数。根据《关于调整流动性调节系数工作机制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20〕43号),个贷率上升至新区间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负数,或个贷率下降至新区间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正数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并于通知发出后次月起执行新区间的流动性调节系数。借款人可贷额度套用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以向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递交贷款申请登记时所对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为准。
H. 南宁公积金出台新政 A、B类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款240万
凤凰网房产讯 7月27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南宁市A类、B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南宁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按照目前最高额度是60万计算,即最高贷款额度为240万。C类人才则为南宁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D、E类人才南宁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此外,高层次人才无需缴存满一年,即只要开户并有缴存记录,就可使用。
全文内容如下: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集聚人才资源全面落实强首付战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办发〔2020〕10号),为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制定我市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经南宁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
二、贷款额度
对我市A类、B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南宁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C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南宁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D、E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南宁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
三、贷款次数、套数认定标准
关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次贷款为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或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关于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套住房为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五县)拥有的唯一自住住房。
四、其他条件
对我市高层次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需在南宁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无需缴存满一年。
五、
具体实施细则由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12日
政策解读: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期审议通过了《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集聚人才资源全面落实强首付战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加大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力度,促进我市聚集各类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吸引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二、《通知》使用的范围对象是什么?
政策的适用对象为经南宁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具体认定标准参照南宁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办发〔2019〕10号)的文件内容进行认定。
三、《通知》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具体可贷款额度是多少?
“对我市A类、B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倍。C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额度的2倍。D、E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1.5倍。”以目前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60万计算, A、B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40万;C类人才在南宁市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D、E类人才在南宁市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如后期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那么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也随之调整。
四、《通知》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具体贷款次数及套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高层次人才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与现行的认定标准略有区别,现行认定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而《通知》关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次贷款为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或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关于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与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一致,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套住房为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五县)拥有的唯一自住住房。
五、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缴存时长方面有什么政策支持?其他贷款条件是否一致?
对我市高层次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需在南宁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无需缴存满一年。即只要开户并有缴存记录,缴存时间不需要按现行政策要求连续缴满12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按现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办理程序是什么?
借款申请人凭南宁市出具的高层次人才有效证明及其他所需贷款材料在全市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网点办理。在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购房的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前往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服务部办理,在武鸣区、横县、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宾阳县购房的缴存职工则在对应县区管理部申请贷款,铁路分中心的缴存职工根据购房地前往南宁、柳州、桂林、玉林管理部选择办理。由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申请人为高层次人才的,按相关政策办理。
如需了解业务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也可通过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nngjj.com/)、微信公众号、爱南宁APP等途径了解。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7月23日
I.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每个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同。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J. 广西自由职业者怎么确定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
有以下要求:
(一)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总额的规定比例。其中购买自有产权住房总额不包括车库(位),车库(位)与房屋在同一张契税发票上导致价值无法评估的,按10万元/个核定,计算贷款额度时应扣除。二手房购房总额以房屋增值税或契税发票中的成交金额、评估价值相比较低者为准;房屋为“子母套”的,购房总额以其中一套购房价款计算。
(二)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其土地性质为集体,使用房产作为抵押物的,可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同一套住房申请贷款金额与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所有的权利价值。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可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可贷款额度=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之和×规定倍数。
职工账户月平均余额计算方式为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每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含一次性补缴)。缴存时间不足12个月的,统一按照12个月计算平均值。
规定倍数按15倍确定,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本市公积金存贷比情况进行调整。
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申请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没有达到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的,不纳入计算公式。
实际可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可按20万元确定。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仅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不足6个月的,按单方缴存确定。
(六)贷款额度可根据职工还款能力调整。还款能力应综合考虑借款人城市基本生活费、家庭负债及担保负债等情况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