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出首付而且还贷款,但是房子登记在已婚儿子名下,怎么留证明来确定不是夫妻
第一,保留付款发票
第二,保留还贷证据
第三,和儿子立公证书。在公证处签订公证协议,里面的条款必须要有“本房屋是由父亲xx母亲xx出首付xxxxxx元,还贷款xxxxxxx元,附单据x份,儿子从未出资,儿子(和婚内配偶)、儿女拥有居住权(房产证有父母保管),未经父母许可,不得买卖、抵押(贷款),儿子离婚,本房子不属于婚内财产不得参与分割,否则以不当得利进行起诉”
2.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还贷款,如果离婚,该如何处理
按现在市场价,父母首付部分对应比例是单方财产,婚后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
比方说首付三成,那么离婚时,首付方占比65%,非首付方占比35%
3. 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婚后一方父母还贷,还贷部分怎么公证为一方子女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婚后一方父母还贷,还贷部分想公证为一方子女名下,在我看来想要实现真的是难上加难。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现在法律认定,谁出的房子首付,那么原则上这套房子的归属权就是谁,也就是说首付是父母出的,即便产权落在了孩子的名下,那么,这套房子,也不能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在产权并不明显的情况下,另一方父母又牵扯进来,给孩子们还贷,在我看来无疑是i把这件事情弄得更加的复杂,更加的混乱。可以说如果说双方的孩子过得和和美美,会白头到老,那么这种出钱方式也无可厚非。但是,一旦双方的孩子有了离婚的打算,那么关于这套房子在分割上面会非常的困难。
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婚后一方父母还贷,还贷部分公证为一方子女名下,可以实现,就是很麻烦!
4. 我婚前,爸妈以我名首付买房,婚后爸妈以我的名字还贷款,这个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婚姻法》的范畴。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财产问题比较复杂,如能提供进一步的信息,则能为您提供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请点赞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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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婚前买房父母给拿的首付,婚后父母还贷款,婚后办房产证。这种情况离婚时,女方有权分割财产吗
你好,最关键的一点是房屋登记在谁名下,假设你所描述的情况均有证据证实,且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则无权分割。
6. 父母首付以子女名义贷款父母还款这种情况房产权属于谁的子女已婚
父母首付房款,贷款是以子女名义贷款,还款也是父母还的款。从法律角度上讲虽然钱是父母出的,但是在房管部门和银行留下的信息是子女的,那么房产归属权应该在子女名下。
7. 婚前父母买的房子交的首付,后面贷款也是父母出,现在夫妻要离婚女方有资格分割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婚姻家庭组织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借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处理。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人所有,未清偿的贷款为该不动产登记人的个人债务。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贷款和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不动产登记一方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对另一方予以补偿。”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对房屋分配方式有财产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房屋。没有约定的,男女双方结婚后,男性父母偿还全部住房贷款,并有明确约定,贷款及贷款对应的住房福利只给男性个人,住房是男性的个人财产,女性不能分割住房的所有权。如果婚后男方父母只偿还部分贷款,如果男方或女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或者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贷款是为男女双方偿还的,那么男方需要补偿女方婚后支付的钱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需要明确的是,除非男方同意,即使是后一种情况,女方能得到的也不是房屋的产权,而只是婚后偿还贷款的现金补偿及其相应的房屋升值。
你好,如果这是你父母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但是离婚涉及的房子会稍微复杂一些,需要考虑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首付和贷款款由谁的账户支付。1.如果首付是父母账户出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你父母出的首付,可以看做是个人给你的礼物,女方分这部分比较难。2.如果贷款是父母转给你的,你每月还房贷。婚姻期间支付的房贷及房屋相应增值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具体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下是法律条文,可以看看。【相关法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释义(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支付购房款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8. 婚前父母付首付 婚后父母给还贷款 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 离婚后 房产怎么分割
1、婚前父母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自己的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父母继续为上述购买的房屋归还贷款的,归还贷款的数额也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仍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3、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明确指定赠与本人的财产,均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9. 婚前父母出钱付首付,婚后也是父母还贷款,但是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指定赠予夫妻一方,即属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双方按揭部分,计算方应予另一方补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受法律保护;
8、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因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9、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屋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
另一方婚后参与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以夫妻共同财产或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的贷款部分,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双方就补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参照该房屋的市场价值,按另一方的出资比例(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部分,各占一半出资额)计算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的补偿数额。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在双方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共同出资购买,仅是名义上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