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额消费贷取出转行存再进股市会被发现吗
不会的,除非你自己举报自己,一般这个款银行一般不会查,只要你不是直接从银行贷款的,或者套现信用卡的,一般银行不会来查你的,资金使用是你的自由,只要控制好风险就行,按时还款,虽然规则上是不允许的,但是目前不会查得,也没有消费贷进股市处罚的案例。
但是你有贷款,你可以自由使用,除非你投降,否则其他人无法检查你。
B. 个人信用贷款进入股市会被查到吗如何避免被查到!
没法查到。
按照你贷款的用途转入指定账户,再由指定账户提现,再入股市。
C. 个人信用贷款进入股市会被查到吗 如何避免被查到!有没有人这样做的来说说
这个是可能被查到的。
如果约定了贷款用途,你这样会被作为挪用贷款,银行有提前收回并要求你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权利。
一般手法不外两种手段,一是跨行交易;二是现金存取。前者增加了查询难度,但仍然有账可查,是能查的,就看有没人关注你;后者无记录可查,但大额的现金存取可能会被被作为可疑洗钱交易被关注。
金额小大概就没人关注你。大金额是一定会被关注的。
BTW,建议不要借钱投资股市,这比你挪用贷款的风险更高。
D. 用银行贷款的钱炒股被查到了,银行打电话给我让我提前还清贷款,对以后贷款有影响吗
这个还真不了解,估计是要看当时合同签的贷款是用来做什么的吧,当然,肯定贷款用途没有签投资股票的,当然应该也不允许,如果银行已经催你还款了,那就赶紧把股票抛了还款,不然真的会影响你将来的信用
E. 个人信用贷款流入股市被查到有什么后果
没什么后果,别太担心,信用贷款如果申请贷款的时候没有明确说明和指定贷款用途,都没什么问题!但需要注意一点,不要承认自己的股市投资的资金是信用贷款的资金即可
F. 已还清的消费贷曾流入股市会被查出来吗
已还清的消费贷
曾流入股市
如果工作人员要是
按照你名下的资产查询的话,
就可以找到你的
资金流入交易情况。
G. 银行说我贷款进股市了怎么办
应该是你的钱确实进股市了,要么把贷款还了,要么能拖就拖吧不了了之
H. 多地严查信贷资金挪用至股市楼市,违者有什么处罚
多地严查信贷资金挪用至“股市、楼市”,违规者将被银行提前收回。
财联社记者今日从北、上、深三地的多家银行了解到,各地自春节之后,一直在严查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楼市的问题。受访银行相关人士均表示,一旦发现信贷资金被挪用至“两市”,将被银行提前收回。
业内人士称,此举对于严防信贷资金违规进入“两市”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有助于“两市”健康平稳发展。业内律师称,若信贷资金被挪用,银行可提前收回;而若致使银行受到损失的,可涉嫌骗贷罪,甚至贷款诈骗罪。
(8)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流入股市被罚扩展阅读:
多家银行因为贷款问题被罚
例如民生银行大连分行因突击发放短期贷款冲时点被罚款30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大连红旗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贷款资金回流用于偿还贷款被罚20万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托克托县支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未对抵押物及抵押登记证明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罚50万元。
民生银行大连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流入客户经理他行账户被罚50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紫阳县支行被罚原因则较为特殊,其由于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时搭售保险,被监管处以15万元罚款。
I. 个人消费贷款严禁违规流入股市楼市
近年来,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在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规模、促进消费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产品偏离消费属性、用途管控弱化、多头授信普遍等问题,尤其是资金违规进入股市、房市,影响了宏观调控效果。
如何规范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当前,这一问题再度引起金融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经济日报记者获悉,接下来,个人消费贷款的资金流向将受到更加严格的把控。
记者获悉,浙江银保监局已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消费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加强对个人消费贷款用途管控,确保用途与合同约定一致,严禁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以及其它投资性领域。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资金流向管控”一直是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一大难点。“信用卡业务大多采用‘受托支付’模式,即银行把钱直接打到借款人需要付款的商家那里,资金流向清晰。”某国有大行个人金融业务部相关负责人说,相比之下,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则大多采用“自主支付”模式,即银行将贷款资金直接打入借款人账户,再由借款人去支配这些资金。因此,资金究竟流向何处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目前,各家银行都规定借款人获取个人消费贷款的账户不得绑定证券投资账户。但是,如果借款人将贷款在自己不同的账户中周转几次,最终进入股票市场,银行往往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上述负责人说。
针对以上问题,《通知》重申了个人消费贷款用途的“四大禁止性领域”。一是严禁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二是严禁流入股市、债市、金市、期市等交易市场;三是严禁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信托计划以及其它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四是严禁用于民间借贷、P2P网络借贷以及其它禁止性领域等。
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业务经营,《通知》还重申了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六大合规底线”。一是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个人消费类贷款;二是不得以未解除抵押的房产抵押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三是不得对无偿还能力的客户发放消费贷款;四是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五是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放贷或为其提供资金放贷;六是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增信及变相增信。
此外,真对信用卡业务近年来快速发展的“预借现金”“大额分期”业务,《通知》也要求强化资金用途管控,具体规定有三:一是严格遵循消费定位,除服务“三农”的信用卡外,不得办理用于非消费领域的信用卡;二是严格预借现金业务管理,预借现金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非预借现金业务授信额度;三是严格专项分期用途管控和交易监测,规范与中介机构合作行为,切实防止套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