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贷款对象 > 池州夫妻公积金贷款

池州夫妻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2-04-27 07:59:43

⑴ 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夫妻双方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公积金账户当中有一定额度的金额。

2、双方缴纳公积金期限必须是1年以上。

3、目前,双方都没有需要归还的公积金贷款。

4、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证上面必须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5、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结婚证明。

6、工作的单位要给借贷者上了公积金,那么借贷者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7、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1)池州夫妻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⑵ 池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个人最高可贷50万,夫妻双方70万。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 购房首付款证明;

  5. 收入证明;

  6.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7.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⑶ 夫妻两个人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

根据地区不一样,夫妻最高能贷的限额也不一样。以福州为例,根据规定,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同时,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与公积金缴存情况、职工年龄、家庭收入、福州个人信用评分、贷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等因素密切相关。

⑷ 住房公积金可以夫妻两人一起申请贷款么

可以。且必须连缴12个月公积金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是夫妻的,必须夫妻两人一起申请贷款,不管是商业贷款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都是要参与到贷款中的,因为要共同确认债务关系。

二、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4)池州夫妻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一、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⑸ 我们夫妻户口工作都不在合肥,想在合肥买房,可以用本地(池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可一次性提取余额...

不可以的,我刚刚在合肥买房,合肥买房的条件简单说就两个,一个是户口在合肥,第二个是户口不在合肥但公积金缴满一年以上;至于公积金提取,只要你有购房合同,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但只能提取到整百;你这个情况在合肥买房估计有难度。

⑹ 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条件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公积金账户当中有一定额度的金额。
2、双方缴纳公积金期限必须是1年以上。
3、目前,双方都没有需要归还的公积金贷款。
4、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证上面必须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5、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结婚证明。
6、工作的单位要给借贷者上了公积金,那么借贷者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7、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⑺ 池州市公积金贷款要多久才放款

公积金贷款银行放款时间一般需要3到4个月的时间。
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⑻ 夫妻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现在一般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购房

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章 贷款的申请
第五条 申请贷款的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济南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至贷款时,已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

(五)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济南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及二手房;

(六)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七)同意以所购住房或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或由集资建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不能提供担保的行政事业单位,要由该单位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负责代扣代缴借款人每月应还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申请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凡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可向管理中心委托指定的受委托银行直接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

(二)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其他情况的由所在单位或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单位集资建房者应提供计划、土地、房改等部门的批准文件,购买房改房者应提供《职工购房申请表》及《住房资金补偿额计算审批表》,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规划、土地、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及担保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

(五)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六)有效的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证明;

(七)单位公积金开户银行、单位及个人公积金账号;

(八)管理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第三章 贷款担保及房屋保险
第七条 贷款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担保方式可分为抵押、质押、保证、定金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可分别按以下方式办理:

以现房做抵押担保的,由借款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法定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后,交受委托银行。

以期房做抵押担保的,先由开发商或集资建房单位提供阶段性担保,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3个月内,再由开发商或集资建房单位与借款人共同办理房产证,并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后,交受委托银行。

采取质押担保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以质押物办理登记或移交于受委托银行占有时生效。

管理中心要求追加保证人作保证担保的,借款申请人应选择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专业贷款担保机构作为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公积金贷款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公积金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人承担公积金贷款的保证期间从借款人将房屋抵押给债权人之日起至公积金贷款债务全部清偿时止。

第八条 房屋保险

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保险,由借款申请人自主决定是否办理。

第四章 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

第九条 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按照公积金多缴多贷、少缴少贷的原则,具体贷款数额,按照借款人的申请额和限额标准计算确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下列限额的,以申请额作为贷款金额;申请额超过限额的,以其中最低限额作为贷款金额。

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审批,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每个购房户所贷金额不高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70% ;

(二)每个购房户不高于20万元的贷款限额;

(三)可贷款额度不高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贷款期内工资基数总额的40%(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配偶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12个月×贷款年限×40%)或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15倍。如果借款人未婚、离异或配偶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可将愿作为共同还款人的一名共同居住直系亲属的公积金缴存额一并计算。

每个住房公积金缴交者及配偶只能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配偶一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不得再申请贷款。

借款申请人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资金时,可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第十条 贷款期限

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一般按家庭每月总收入的40%左右用于归还借款来计算还款期限;对还款能力较强者,根据本人申请可减少其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的年龄。

第十一条 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第五章 受委托银行的初审

第十二条 公积金贷款的申报与审核

借款申请人可向受委托银行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附第六条规定的全部材料报送受委托银行。

受委托银行要对借款人填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和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内容完整规范、证件齐全有效、材料真实合法。受委托银行对客户材料齐全的初审过程不超过2个工作日,并在初审合格后的当日或次日将全部申请材料由专人报送管理中心审批(银行留存一份)。

第十三条 贷款额度和期限核定

严格按管理中心的规定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

第十四条 购房合法性的审查

审查购房合同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是否合法、齐全。

在借款人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期房时,对开发商要进行以下审查:

(一)公司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项目资料:市以上发展计划委的立项批复、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

(三)项目审查:通过审查项目手续是否合法,批件是否齐全,以确认开发商担保资格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各经办银行要将对开发商的审查认定材料及其上级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同意按揭贷款的批复意见报送管理中心一份。

第十五条 抵押物权或质物的审查

审查拟抵押的财产或质押的权利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4条、第37条、第75条的规定,确认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抵押物评估证明的合法性。

第十六条 借款人收入情况及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审查

审查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借款人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及公积金缴存余额是否属实。

第十七条 保证人保证证明及保证资格审查

要审查保证人的身份证明、经济收入证明、书面担保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

第十八条 其他审查

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的各种证件、资料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并注明受理时间报管理中心。

第六章 管理中心的审批

第十九条 管理中心实行三级审批制度

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按照三级审批制度先由信贷经办人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测算、核实、签署意见,经信贷业务处室负责人审查后,报管理中心分管负责人批准。然后向受委托主办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明确贷款的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同时将委托贷款资金划入主办行账户。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第七章 合同的签订及资金划拨

第二十条 合同的签订

根据管理中心开具的《委托贷款通知书》所确定的贷款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受委托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及委托扣款协议书。在借款合同中要明确一种还款方式,即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借款期限超过1年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第二十一条 资金划拨

在与借款人签订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由受委托银行将管理中心委托贷款资金划入开发商或单位集资建房专户。除有特别规定并经管理中心同意授权外,禁止将委托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账户或提取现金。

第八章 贷款回收

第二十二条 贷款回收

受委托银行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收回贷款本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到期1周之前,受委托银行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实行按月还款的,要按照《每月还款计划表》及时收回本息。受委托银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贷款本息的当日开据《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单》,将款项划到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第二十三条 逾期贷款的催收

受委托银行按月向管理中心报送贷款明细表,定期与管理中心核对账目。对借款人逾期未还贷款本息的,由管理中心书面通知受委托银行催缴。逾期1个月以上的,受委托银行要在1周内查明逾期原因,向借款人下达《逾期贷款通知书》予以催缴;逾期3个月以上的,由管理中心会同受委托银行联合催收;逾期6个月以上的,按所签订合同的有关规定,由受委托银行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管理中心支付。

第九章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四条 借款合同的变更

借款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的,必须经合同各方协商同意,依法签订变更协议,在变更协议签订生效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五条 借款合同的履行

借款人在还款期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各种合同。

第二十六条 借款担保的变更

保证人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或发生合并、分立、破产时,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在1个月内变更担保人,并重新办理担保手续,同时汇总情况报管理中心。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的终止

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第十章 违约的处置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的处置

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可采用以下违约处置方式追究违约责任:

(一)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二)逾期本金计收罚息;

(三)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处置抵押物或质物;

(五)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贷款档案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案的管理

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并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报管理中心信贷处一份。所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案纸质材料必须由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各保留一套。房屋抵押(质押)登记证书及保险单复印件要报送管理中心存档。公积金贷款档案要实行微机管理,要为每一位借款人开设一个账户,并将借款人、保证人的基本情况输入管理中心网络管理系统的数据库,然后进行锁定,以防止借款人第二次借款。

管理中心及受委托银行应将全部合同文本以及借款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证明文件和保险单据,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登记编号,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管理办法的解释权

本办法由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好像是不可以~~

阅读全文

与池州夫妻公积金贷款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银行贷款递交资料 浏览:800
购车贷款解押资料 浏览:901
二手房买方贷款先过户 浏览:615
杭州农行二次贷款利率 浏览:548
二套房公积金单身贷款额度 浏览:330
组合贷款商贷部分收取担保费 浏览:364
二手房农行审批贷款需要多久 浏览:610
兴业数金贷款余额 浏览:781
房子抵押贷款下不来的原因 浏览:367
银行扶贫小额贷款工作亮点 浏览:299
京东中银消费微贷款靠谱吗 浏览:637
2021年银行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浏览:818
广州买房贷款银行流水要求吗 浏览:317
大学生小额贷款软件哪个好 浏览:394
帮忙贷款担保要承担什么风险 浏览:558
为何可以无息贷款买车 浏览:954
婚前贷款买二手房婚后过户手续 浏览:10
未婚个人首套房贷款找担保 浏览:267
2020宁夏银行贷款利率 浏览:594
永辉小额贷款公司抵押贷款 浏览: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