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以母亲名义付首付,婚后男方为父母还贷
在实践中,对于父母购买的房产,如果没有特别指定给一方,就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一方或双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无论继承权人、受赠权人是一方或者夫妻双方,其继承或者受赠所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除外。
房产的归属取决于房产证的登记情况,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因此离婚时,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名字或者男方名字的,离婚时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
㈡ 婚后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后也是男方父母还贷款,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如果房产证上写着男方名字,这也应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律是讲证据的,如果有父母承担全部还款,可协商对女方少分。协商不成,持有关证据起诉解决。
㈢ 大家好,结婚后,经济方面男方一直和父母没有分开,一直在帮父亲还贷款外债,请问他们创造的那部分财产(
按照婚姻法,女方没有,但结婚后的有,房产证应该写上你和你老公名子,不应该写他父亲的名字,因为属于婚后财产!
㈣ 男朋友把他所有的工资都给他父母还贷款了,我还要跟他继续吗
这还用问吗,肯定是趁早分手啦!这样的男人要来干吗?本来女人找老公就是为了有一个依靠,可是现在却反过来让他依赖,还要养着他,简直岂有此理!这种男人简直不要脸
㈤ 夫妻婚后买的房子,房贷男方用自己工资使用父母的名义还贷款,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你没有说最关键的,房屋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产权是谁就是谁的房。如果是你父母,与你夫妻就是借贷关系。前提是没有预先签订协议或合同。
㈥ 结婚前老公每个月还房贷2仟多,结婚后老公把这个钱给了爸妈,说是孝顺爸妈的,然后他爸妈每个月给还贷款
你老公太聪明了!
这样,房子的首付与你无关,贷款又是父母还的,整个房子就与你无关了。
悲剧啊!碰到这样精明的男人!
从情理上肯定是说不过去的,大半的收入交给一方的父母。
但法律上怎么说,真的就不知道了。
你还是要慎重啊!
㈦ 婚后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后也是男方父母还贷款,离婚后房子女方有份额吗
现在的人结婚与离婚都不再单纯,很多时候都夹杂了利益的关系,其中最为看重的是房子、车子和钱。婚后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后也是男方父母还贷款,离婚后房子女方没有份额。
一、房子属于男方所有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即使在婚后,但是房子是一方的父母买的或者供养,都只能属于一方。在结婚后,对于房子的所有款项都是男方父母在还贷,女方没有出钱,这不存在女方会拥有这套房子。离婚后要分割的是属于双方共同有的,而不是拿父母的房子来分割。
如果自己足够的有实力,就不会因为房子问题争得你死我活。我认为女人应该努力上进,让自己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不依靠任何一个人,这样才能活得更加的精彩。想要什么东西自己去争取,这样得来的才更加的踏实。
㈧ 婚后男方父母替还房贷数额特别大,离婚还能追回吗
日常生活中,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您和男方所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替父母还贷,您是可以主张共同债权要求分割的。前提是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男方有转账给父母或者替父母还贷的行为,并且证明是借贷关系而非赠与关系。通常情况下,会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分割的。
温馨提示,此类诉讼的重点是要证明男方与父母之间是借贷关系,最好能有借条之类,如果男方提供赠与合同等协议,则会存在认定为赠与的可能性,不利于追回。所以建议还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㈨ 男方婚前买房给父母住,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合理吗
当然不合理!
买房给父母住孝敬父母,这个是应该的毕竟父母生我们养我们,但是呢,房子是婚前买的,婚后还需要妻子一起还贷款,那么妻子的权益怎么保障?新婚姻法的出台使得婚前买的房子一旦离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的权益根本得不到保证,别说什么我们不会离婚的我会一辈子对你好这种屁话,根本不现实。买房子没问题,给父母住更没问题,可是既然要求我和你一起承担贷款,相应的,是不是要保证一下我的权益?比如说,这栋房子的名字应该写夫妻双方的,反正呢是父母的房子最后也是儿子的,或者是签署什么合约来保证一下女方的利益呢?如果单纯的什么都不做就帮男方还贷款,这种行为真的是蠢到家了。
一直不是很理解,经常有新闻报道房产证写谁的名字,为这事围观群众可是操碎了心。我的看法是,如果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子什么都装修好了一分钱不用我拿的话,房产证不写女方名字一点问题都没有,毕竟你没掏钱写啥名字啊,可是如果男方仅付首付,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那对不起我不同意,写的你的名字还要用我的钱还贷款养着房子,一旦我们之间出什么问题后这房子一点没我的份,这买卖太不划算了。就像了欢乐颂里的樊胜美与王柏川,的确是王的父母出钱买,可是出的只是首付啊!以后还不是得两个人一起还贷款,而且王柏川的父母也说了,钱只是借的还得还,都这样了还不写人女方名字?这还有必要结婚吗?
㈩ 和男方结婚后可以让父母还房贷吗
结婚了当然不可以让父母的还房贷,已经成家的年轻人就应该担负起自己的责任,而不是一再依靠父母,自己已经单独成立家庭,就要负责最基本的衣食住行。如果还不起房贷,就不应该买房。父母也是辛苦了一辈子的,抚养子女成人,或许到了退休年龄,还完自己房子的房贷,就要接手子女,那他们这一生是多辛苦。
另外现在似乎有这么一种社会风气,就是女方和男方要结婚的前提一定要有房,很多父母为了帮孩子在婚前购买房子,甚至为了让孩子结婚还大举负债,到了退休的年龄都一直在外工作。男女双方结婚,应该是有更多的考量,大家可以相互扶持,一步一步把生活经营好,这样的未来才是可期待的,而不是年纪轻轻就把所有的负担放在父母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