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以父母的名义买房,怎么证明房子是自己的所有权
以父亲名义买的房子,要想证明房子是自己买的,所有权属于自己,最有效的方法是和父亲签订一份买卖合同,证明父亲把房子卖给自己了。
② 父母以子女名义贷款买房,房子归谁
不管谁出钱或以谁的名义贷款买的房,只要房产证上写了谁的名字,那么房子就归谁所有。
③ 60岁以上父母的房产证能抵押贷款吗
可以的,房产证抵押贷款和房屋所有人年龄没有关系。
期房抵押:
(1)购房预售合同;
(2)与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
(3)购房预交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
(4)夫妻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办理流程:
1、备齐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 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发票 个人账户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房产证抵押贷款
④ 用孩子的名义买房,贷款由父母还,父母住房,怎么证明房产是父母的
可以做公证。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乙方名义购房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以下约定:某年某月某日,甲方以乙方名义购买集资房 一套,乙方同意甲方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以上房屋。
2、甲方以乙方名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父母担保贷款房子产权所属扩展阅读
父母用孩子的名义买房的方式:
1、父母申请贷款,以孩子房产做抵押
如果说孩子还是未成年,那么父母是不能用孩子的名义去贷款买房的,需要等到孩子成年,父母就可以用抵押的方式,用自己的名义去做抵押贷款帮助孩子买房。只是这种方式的贷款成本比较高,但优点是操作性强。
2、与孩子联合购买,贷款还完后可以除名
如果孩子刚刚成年,还没有自己的收入,这个时候父母可以尝试和孩子一起联名购买,等到贷款还完,就可以进行除名。这一种做法,比较适用,只是很费时间,也会产生较高的税费。
⑤ 父母房子拿去银行抵押贷款
因继承产生的物权变动,需要进行过户登记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在抵押期间是可以办理过户的,但相应的抵押权也发生了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六条 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等而取得物权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 非依法律行为享有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九条 抵押权的效力对抵押物处分权的影响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⑥ 父母出钱还贷款的房子,写在儿子名下,还能改变产权人为父母的吗
能变更到父母名下的。必须有足够证据证明是父母出资购买的。建议不要轻易地去更名,一是涉及到费用,二无形中给自己增加了麻烦。你想想这套房子早早晚晚不都得是你儿子的吗!省去将来过户的麻烦。
⑦ 父母用自己的房子抵押贷款为儿子买新房 房子写的是儿子的名字 那么房子究竟属于谁
儿子的,因为新房写着儿子的名字
⑧ 我用父母名下的房可以办理贷款吗
父母名下的房屋作为子女是不可以办理贷款的,要贷款也只有有房屋产权的父母去贷款。
⑨ 父母出钱付的首付,子女自己还贷买房,房屋的产权归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