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离婚共同还房贷的房子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1、如果离婚夫妻事先有约定的话,按事先约定协议进行办理就可以了;
2、但是如果离婚夫妻没有约定的话,夫妻婚后以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的房屋房地产,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的房产分配约定,那么该房屋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房屋按揭款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②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还贷款,如果离婚,该如何处理
按现在市场价,父母首付部分对应比例是单方财产,婚后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
比方说首付三成,那么离婚时,首付方占比65%,非首付方占比35%
③ 夫妻共同还房贷离婚怎么办
夫妻共同还房贷离婚解决方法是,取得房屋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
一般情况下,婚后领取房产证,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婚前一方支付了所有的房款,即使没有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被视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属于购房人。未偿贷款是所有权登记当事人的个人债务。
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数额和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登记时一方按财产权利向另一方进行赔偿。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④ 夫妻房贷还款银行卡随便谁都可以吗
可以,房贷卡不可以更换其他人的。就算要更换,一般也只能换成借款人本人名下的另一张银行卡。而且通常绑定的都是贷款经办银行旗下的卡,不能是其他银行的卡。
当然,如果是夫妻共同去申请房贷的话,那是可以向银行申请将还款银行卡由主贷人名下的卡更换成共同借款人名下的卡的。
还有,如果房贷的借款人发生变更了,那也可以申请将还款银行卡由原借款人名下的卡更换成新借款人名下的卡。
而在更换了房贷的还款银行卡之后,大家需要注意,更换的新卡一定要状态正常,且大家也要记得及时把资金转进更换的新卡里,免得之后银行在还款日扣款的时候因为绑定的新卡里资金不足而导致扣款失败,造成逾期,影响到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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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卡可以取款吗
还房贷的银行卡是可以取钱的。这张银行卡只是进行了绑定,银行每月会从中扣款用来还当月贷款本息而已。实际上它就只是一张普通的银行卡,其所有的功能都是可以正常使用的。所以只要卡里有余额,大家就可以从中取钱出来。而除了取现以外,还可以用来刷卡消费、转账汇款等等。
不过大家在从还房贷的银行卡里取钱出来的时候也要留意房贷的还款日期,以免从卡里取钱出来之后,卡片里的余额不足,导致银行在还款日的时候扣款失败,还不了款,从而造成逾期,影响到个人的信用。而如果担心自己忘了还款日的话,设置一个提醒就行了。
当然,若是能够保证银行卡里的资金始终充足,或者能确保在还款日之前把足够的资金存进银行卡里的话,那大家就可以随时从银行卡里取钱出来。
⑤ 夫妻离婚还有房贷怎么办
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都应该一起纳入分配。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可以到银行办理转贷手续。
按照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均分,谁想分到房子,就必须支付对方应得的款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
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离婚后的贷款问题,有关的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是最重要的,所以有关的当事人需要进行具体情况的了解,依据有关的规定处理就可以,但是具体的问题的处理,可能会存在较大的利益分歧,因此在问题的解决过程中需要自己做好准备。
⑥ 夫妻共同还贷房产离婚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房子处理方法
1.关于婚后共同偿债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2.关于婚后共同还款部分的认定。
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贷款行为,应视为两人将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另一方婚前个人债务,所以有权索要已共同还款额的一半。
3.关于房屋增值部分的所有权归属。
离婚时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可将房屋判归产权人一方所有,但其应根据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对配偶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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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⑦ 夫妻共同还房贷房子算谁的
法律分析:1.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属于婚前购买者的,但是就婚后还款部份,以及婚后还款部份的升值部份可以要求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婚后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此时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按照共同财产分割。一般房产归谁,按揭贷款也应该由谁偿还,不过贷款利息不计算。3.婚后以婚前个人财产购房。这种情况下,该房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处理,但是在处理前需先减去购买该房产的婚前个人财产的数额。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⑧ 夫妻共同还房贷离婚后房子该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还房贷离婚后房子分割的规定是:首先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房产是婚后买的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原则进行分割;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⑨ 夫妻之间房贷还款人如何更换
法律分析:如果在离婚之前结婚之后产生的房贷,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是在结婚之前产生的房贷,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应个人偿还,但是,虽然是在结婚之前产生的,但双方在结婚后达成协议,该贷款系共同债务的,离婚后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偿还。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