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后父母付首付夫妻还贷款
法律分析:首先,如果该房屋为婚后由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应均等分割。其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付首付,房产证写男方名字,夫妻共同还按揭贷款的情况,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专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❷ 一方父母出首付夫妻共同还贷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其夫妻一方父母出首付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是需要根据其是婚前还是婚后购置来进行分析的。对于婚前购置,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是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为双方购买该房屋的,是需要看夫妻双方是否有约定,对于有约定的从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其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❸ 父母出首付而且还贷款,但是房子登记在已婚儿子名下,怎么留证明来确定不是夫妻
第一,保留付款发票
第二,保留还贷证据
第三,和儿子立公证书。在公证处签订公证协议,里面的条款必须要有“本房屋是由父亲xx母亲xx出首付xxxxxx元,还贷款xxxxxxx元,附单据x份,儿子从未出资,儿子(和婚内配偶)、儿女拥有居住权(房产证有父母保管),未经父母许可,不得买卖、抵押(贷款),儿子离婚,本房子不属于婚内财产不得参与分割,否则以不当得利进行起诉”
❹ 父母付首付自己还贷房子归谁
这种情况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首付款可认定为是出资父母赠与其子女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因房价上涨等情况导致这部分财产所增值的部分也归出资父母的子女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❺ 父母付首付买房,我还贷款。房证写我的名字,父母去世后,这套房子属于我吗其他子女有权利分割吗
房产都是以登记为准,如果房产证上写了你的名字,肯定该房产所有权属于你个人所有,其他人无权要求分配,你父母付首付属于赠与关系。
❻ 房产证写我们俩的名字,男方父母出首付和还贷,离婚后房子如何分割
房价上涨的时代里,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一辈子可能也只会买一两套房子,因为房子是固定资产,而且有升职的空间,所以很多人结婚都会把房子当成结婚的条件。结婚肯定是因为两个人能够谈得来,并且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想要在一起生活,谁也不会在刚结婚的时候就想着离婚的事。当今社会很多女性都很现实,结婚提条件的时候也比较理性,要求男方买房,并且在房产证上要加上女方的名字,其他的彩礼倒是次要的。所以很多人结婚面临的情况就是这样的,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男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的,但是中途加上女方的名字,于是房产证上就有了夫妻俩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房产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是要平分的。
三、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婚后所得包括工资、奖金收入所得,也包括获赠所得。你题目中的这种情况,就属于获赠所得,是男方的父母把房产赠与二人,所以房产可以平分。
❼ 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婚后一方父母还贷,还贷部分怎么公证为一方子女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婚后一方父母还贷,还贷部分想公证为一方子女名下,在我看来想要实现真的是难上加难。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现在法律认定,谁出的房子首付,那么原则上这套房子的归属权就是谁,也就是说首付是父母出的,即便产权落在了孩子的名下,那么,这套房子,也不能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在产权并不明显的情况下,另一方父母又牵扯进来,给孩子们还贷,在我看来无疑是i把这件事情弄得更加的复杂,更加的混乱。可以说如果说双方的孩子过得和和美美,会白头到老,那么这种出钱方式也无可厚非。但是,一旦双方的孩子有了离婚的打算,那么关于这套房子在分割上面会非常的困难。
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婚后一方父母还贷,还贷部分公证为一方子女名下,可以实现,就是很麻烦!
❽ 父母出资给女儿交的首付,共同还贷款,父母不还贷款了,女儿怎么办
你好,父母出资给女儿交的首付,共同归还贷款,如果父母不还贷款的情况下,女儿只能自己归还贷款,毕竟父母年龄大了,女儿应该自己承担还款的义务。
❾ 父母出首付,儿子还房贷,若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这种情况不能视为是男方的财产。
首先,父母首付部分要拿出证明,证明当初确实是父母交的首付房款(缴款证明发票,银行取款证明)。
然后剩余还房贷的部分:
从何年何月开始还房贷,至结算日算起,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因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共同承担了还房贷的经济负担。
因为妻子有工作,有工资收入虽然每月由丈夫去交房贷,但夫妻财产分割不开的。丈夫的衣食行,水、电、暖、物业管理费、人情分往等等,要靠妻子的工资收入来维系日常生活开支。不能简单地认为交房贷是丈夫完成的,与妻子无关。
要房子的人,给另一半算清共同还房贷总款数的一半。
这样分割房贷款才是合理的。
这是我的看法。
❿ 婚后父母出首付,夫妻还贷款,离婚时怎么办
【法律分析】:1、首先,如果该房屋为婚后由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应均等分割。其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2、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付首付,房产证写男方名字,夫妻共同还按揭贷款的情况,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专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5、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