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离婚后房子贷款怎么处理债务如何处理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离婚时,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但是夫妻之间关于共同债务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偿还贷款一方可以按照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2.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财产还房贷的,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⑵ 如果夫妻离婚但房贷还未还清,房贷是离婚后还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吗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房产已经变成夫妻财产,那么所产生的的房贷,也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哪怕两个人离婚,也需要共同承担。不过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彼此协议解决,看看财产如何进行分配,再决定承担债务的问题。
在很多时候,会出现男方主动承担债务的情况,这个时候还需要双方到银行去签订协议。而在房产的处理上,也不见得是各占一半,有人会直接把房子以相应的价值,直接出售给另外一方。
从债务上来说,债分有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两种说法,前者代表的是几个人拥有一定的份额,只承担各自的债务。后者就是夫妻之间,共同的债务共同承担,没有份额的说法。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会考虑到由连带之债转移成按份之债。
建议在离婚的时候关注一下,直接以夫妻名义签订协议,没有经过银行确认是不合法的。到时候一方拿不出钱,银行仍然会找另外一方索要。
⑶ 离婚时房产未分割,那么房贷需要谁来承担
要说起来离婚也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不但要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还要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结婚是一段合约关系开始,离婚就意味着一段合约关系的结束。既然结束了,以后也不存在多少联系了,也不会在一起生活了,原先的一些问题就要分清楚,如果没有分清楚,以后产生纠纷难免会影响到以后的生活。大家都知道夫妻婚后共同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些共同所得包括了工资、固定资产、获赠所得等,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平分给夫妻双方的。同时夫妻之间也可能产生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也应该平分给夫妻,由夫妻各自偿还各自的部分。你这种情况如果是共同的房子,并且以后还要分割,那房贷就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
三、离婚时最好把财产分割清楚。我认为既然已经离婚了,就应该及时把财产分割完成,不管是起诉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都有财产分割一项。当时如果分割清楚了,以后就能避免掉很多的麻烦。以后也不会在一起生活了,早分清楚对双方都好。
⑷ 夫妻离婚后房产贷款怎么办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2.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则应该属于婚前财产。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4.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⑸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房子按揭贷款怎么办
夫妻离婚,房子按揭贷款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独自偿还。婚后购买的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将房子判给一方,然后另一方获得同等价值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⑹ 夫妻离婚房贷怎么承担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离婚时,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⑺ 夫妻离婚后房子贷款怎么分
俩人离婚房子贷款情况下房子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对于贷款买房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⑻ 离婚了,房子留给女方,房贷由谁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离婚时还有房贷,并且产权证上是你们俩的名字,你们要离婚时如果你们协议说房子归某一方,那么这一方应当补偿另一方方婚后共同还贷的一半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的一半和对方的首付款。剩下的房贷则是约定房子归属哪一方的那个人他个人债务,他自己偿还。
⑼ 夫妻离婚,贷款谁还
夫妻之间贷款谁还,这要看是不是在夫妻存续期间贷的款,如果是婚姻期间贷款的话,当然是由双方一起来还贷,或者双方共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