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还贷款,如果离婚,该如何处理
按现在市场价,父母首付部分对应比例是单方财产,婚后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
比方说首付三成,那么离婚时,首付方占比65%,非首付方占比35%
B. 夫妻结婚时是男方父母付的房子首付,离婚后房子该如何分配
父母在孩子结婚的时候都会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年轻人很少可以通过自己的能力买房买车,大多数都是通过家里支持或者贷款。关于夫妻结婚时是男方父母付的房子首付,离婚后房子该如何分配?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虽然首付是父母给的,但是贷款是男女双方一起还的。该房子女方也有份,不能由男方一人独占。其次,婚姻矛盾基本上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如果没有触及到原则性的问题,最好不要选择离婚。最后,离婚之后,对彼此以后的发展会有一定的影响。财产上的处理会耗时耗力,大多数离婚官司都是由经济纠纷引起的。既然当初选择结婚,就说明两个人是有感情基础的。不要因为一些外在的因素影响两个人的感情,房子和车子都是身外之物。
一:女方偿还贷款的部分需要在离婚的时候分割。
虽然首付是父母给的,但是贷款是男女双方一起还的。该房子女方也有份,不能由男方一人独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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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男方父母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法律依据:《姻法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D. 婚后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后也是男方父母还贷款,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你好,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要明确房屋写在谁的名下,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可以进行分割。如果是写在男方名下,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按约定,如无约定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房屋写在女方或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除外。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建议在赠与前父母写一份赠与协议,明确房产赠与给子女个人,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 婚前父母买的房子交的首付,后面贷款也是父母出,现在夫妻要离婚女方有资格分割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婚姻家庭组织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借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处理。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人所有,未清偿的贷款为该不动产登记人的个人债务。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贷款和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不动产登记一方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对另一方予以补偿。”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对房屋分配方式有财产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房屋。没有约定的,男女双方结婚后,男性父母偿还全部住房贷款,并有明确约定,贷款及贷款对应的住房福利只给男性个人,住房是男性的个人财产,女性不能分割住房的所有权。如果婚后男方父母只偿还部分贷款,如果男方或女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或者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贷款是为男女双方偿还的,那么男方需要补偿女方婚后支付的钱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需要明确的是,除非男方同意,即使是后一种情况,女方能得到的也不是房屋的产权,而只是婚后偿还贷款的现金补偿及其相应的房屋升值。
你好,如果这是你父母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但是离婚涉及的房子会稍微复杂一些,需要考虑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首付和贷款款由谁的账户支付。1.如果首付是父母账户出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你父母出的首付,可以看做是个人给你的礼物,女方分这部分比较难。2.如果贷款是父母转给你的,你每月还房贷。婚姻期间支付的房贷及房屋相应增值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具体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下是法律条文,可以看看。【相关法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释义(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支付购房款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F. 男方父母付首付离婚该如何分配财产
男方父母付首付的房子在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G. 男方父母付了房子的首付,离婚后该怎么分配婚姻法中是怎么说的
如果在结婚之前,男方父母付了房子的首付,但是后来贷款是夫妻两人一起还的房贷。一起装修的话,那么房子应该是属于两人平分,是属于两人共同财产。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已经明确的规定了,如果说房屋登记在男方的名下,那么是夫妻双人一起共同还房贷。而且装修也是双人一起装修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房子一般会判给登记方,所有由登记方继续的支付房子,剩余的贷款。
要求写自己的名字但是如果如刚才小编所说的这样,那么在结婚之前,男方父母就已经把这些东西全部都计较清楚了。所以说女方也不要太傻,直接选择同意。要么自己完全不管房子,要么管就要保留证据。
H. 男方父母出的首付离婚怎么分
【法律分析】
1、首先,如果该房屋为婚后由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应均等分割。其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2、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付首付,房产证写男方名字,夫妻共同还按揭贷款的情况,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专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5、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I. 离婚时房子首付款是男方父母的怎么判
法律分析:判给登记方所有,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