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津夫妻之间房屋买卖可以按揭吗
法律分析:可以。按揭贷款房屋买卖有效。
法律依据:合同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B. 我在天津.请问夫妻公积金组合贷款能贷多少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
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一般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各地不一样)。
(具体最高限额各地情况均不同,建议具体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
C. 天津夫妻之间房屋买卖能按揭
法律分析:可以。按揭贷款房屋买卖有效。合同生效要件为:(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D. 天津夫妻各有一套房都是公积金贷款且都在还款中还能商业贷款买房吗
你好:
看了你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倒你,
1、首先夫妻买房子不管是公积金还是商业贷款都得夫妻共同申请,要准备申请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现在国家有限购令,以家庭为单位,二套房首付要提高。
2、如果你们夫妻一个人用公积金买房,得写两个人的名,另外一个人用商业贷款还是得写两个人的名,那你买的第二套房子就是二套了,而且首付比例、契税、利率可能都要要提高。
E. 天津住房公积金最多可以贷款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公积金贷款额度
1、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使用配偶公积金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二、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三、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
F. 夫妻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需要什么
征信无逾期多久了,流水要足够,不能从事高危行业
G. 天津夫妻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是6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拓展资料:
一、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H. 天津市夫妻双方名下都有按揭贷款,但都是婚前购买的,再购买一套房产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房贷已经还清,那么是可以贷款的。但以下几点如果满足就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了。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职工或其配偶存在以下信用不良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准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当前存在未还本息或担保人代还记录;
2.近两年内存在贷款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还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近24个月内存在连续未还本息超过6期记录;
4.有呆账或核销记录;
5.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被起诉;
6.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超过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