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出钱买的婚房,如果儿子离婚,儿媳妇有分配权吗
答:如父母出资购房发生在结婚前,则该出资原则上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如果父母在子女婚姻登记后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有约从约,如没有约定,则一般会被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父母出资购房后,将房屋登记至儿子以及儿媳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以及第二百一十六条之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双方离婚时,儿媳有权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进行主张,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出资等相关情况进行最终判定。
Ⅱ 房子由父母出钱买的,房产证上也是父母的名字,如果儿子离婚,儿媳可以分房产吗
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如果儿子和儿媳妇离婚了,儿媳妇并没有权利去分得房子的所有权。因为在房产证上并没有儿媳妇的名字,同时儿子和儿媳妇在结婚的时候,也可以要求儿子做婚前公证。要求公证出这个房子是在儿子没结婚之前买的,这样也能够防止儿媳妇分得房子。对于家中的老人在给孩子出钱买房子的时候,都会想到房产证上只写儿子的名字,却不愿意写儿媳妇的名字,也是想到如今的离婚率太高,害怕孩子之间离婚儿媳妇儿会分得房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房子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Ⅲ 新婚姻法,房子是爸妈买的,写的儿子媳妇的名字,离婚归属于谁
夫妻两个人婚内购买了一套房子,老婆的父母为这个房子出资,那么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子应该如何分割。
这个问题的关键所在,是在于认定父母出资是赠与还是借贷,如果是赠与是对单方的赠与还是双方的赠与。
一、认定为借贷
如果在购房过程中,女方父母向女方、男方或者直接向开发商转款付了部分的购房款,并且男方或女方曾经向父母表示该购房款系对双方的借款,未来双方在一定的时间内会偿还给父母。那么此时因为已经有了转账记录,并且也有了借贷的合意,而且这个借款他的目的是用于购房,即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该购房款系父母对双方的借款,双方对该款项具有偿还的义务。
就房子而言,因为双方已经将父母的转款认定为借款,那么双方对于该房屋应当是按份共有,如果离婚时双方均没有过错,那么法院很可能平均分割这个房子。
二、认定为赠与
我在购房的过程中,父母明确表示双方未来不用偿还,或者表明这个款项就是赠与,那么此时需要考虑这个赠与是对单方的赠与还是对双方的赠与。
(一)对单方的赠与
如果父母转账时明确这个钱是对老婆的个人赠与,双方签订了赠与协议或者办理了赠与公证,那么该钱款应当系老婆个人财产。当时购房时该钱款对应的房屋份额也应当归老婆个人所有。
(二)对双方的赠与
如果父母转账时没有明确这个钱是对个人的赠与还是对双方的赠与,则该钱款系对双方的赠与还是对单方的赠与在实践中是有争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现实之中可能因为房屋登记,而影响法官对当时转账的性质系单方赠与还是双方赠与的定性,但目前实践中越来越倾向于将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如果法院认定该购房款系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法院很可能依法平均分割这套房屋。不过有的地区法院,会基于公平的原则而对父母出资方的子女也就是对出资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Ⅳ 儿子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名字是儿子的,儿媳有份吗
结婚之后一般都是由男方父母购买婚房给小夫妻俩,关于儿子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名字是儿子的,儿媳有份吗?我认为儿媳是没份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房产证上只有儿子的名字,该套房产属于男方父母对儿子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和儿媳无关。其次,像这样的情况,男方父母一般会在赠予房产的时候给出书面说明,该套房产是属于儿子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双方共有。最后,现在的人对于结婚的要求越来越高,有车有房是结婚的标配。房价越来越高,很多人都买不起房子,能够全资买房的人占据极少数。如果男方父母不是全资买房,婚后依然有贷款需要偿还,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那么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儿媳的名字可以加到房产证上。否则儿媳会不高兴。
房产证上只有儿子的名字,该套房产属于男方父母对儿子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和儿媳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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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写着儿子儿媳的名字,若离婚,女方有权分得房产的一半吗
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双方若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或已经对房屋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2、双方若无任何约定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需要进一步明确出资方式:
(1)若父母全资出资,登记双方名下,那么除有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情形外,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父母部分出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登记在双方名下,此种情形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有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解释(一)》第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Ⅵ 如果是男方父母出资买房,而房产证上写着儿子媳妇的名字,怎样分财产
1)男方的父母出资买房,如果是婚前出资买房,该房产归儿子一人所有,父母仅赠给儿子房
款,媳妇婚后如果加名字,从法律上说:媳妇可以分得房产总价的1/2,但如果男方父母要求把
赠予的房款索回,儿子媳妇应该退给父母所赠予儿子的房款。
2)如果儿子、媳妇婚后买房,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尽管男方父母一同出资购买该房,如
果要分房产,儿子、媳妇各得到1/2的房产,男方父母无法索回出资的房款。
3)男方的父母出资买房并且在男方婚前出资买房,父母拿出了首付款,大约是总房价的
1/10,父母还立过协议:”如果儿子离婚,这 1/10的房产父母必须还给父母“,那么在分割
财产时,首先要拿出1/10的房产给父母,余下的在根据婚姻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分割。
Ⅶ 房产证的名字是父母,儿子离婚后,儿媳妇能分房产吗
如果房产证的名字是父母儿子离婚,之后呢,有一部分的情况,儿媳妇是能够分到一部分资产的,但是这个房产的份额的也是非常的少。我说。我房子的出资人主要是父母,并且在婚前是全款买的房子,连儿子都没有份额出资金的话,那么这个房产就和儿媳妇的关系并不是很大,因为主要我们首先要看的是一个是出自另外一个是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否有儿媳妇的,如果都没有的话,那么儿媳妇他对于这个房产所拥有的份额,就是非常少的。
一,房产证上并没有儿媳妇的名字,所以分到房产的概率很低
我们都知道房产证上面的名字,主要就是这个房子的产权人,所以的话的这套房子,他主要是这个父母的也就是老两口的,如果说刚好资金也是他们两个人集资出钱买的这个房产的话,那么这个房子就和儿媳妇完全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所以说和这家的儿子结婚,并且离婚之后呢,这套房子也不能够属于幼儿园。把份额,所以说儿媳妇在这种情况下,基本上是不能够分到什么房产的。
Ⅷ 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如果儿子离婚,儿媳有权分房吗
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如果儿子和儿媳妇离婚了,儿媳妇并没有权利去分得房子的所有权。因为在房产证上并没有儿媳妇的名字,同时儿子和儿媳妇在结婚的时候,也可以要求儿子做婚前公证。要求公证出这个房子是在儿子没结婚之前买的,这样也能够防止儿媳妇分得房子。对于家中的老人在给孩子出钱买房子的时候,都会想到房产证上只写儿子的名字,却不愿意写儿媳妇的名字,也是想到如今的离婚率太高,害怕孩子之间离婚儿媳妇儿会分得房产。
都是一家人盼着儿子幸福身为父母,不管是怎样都想要儿子和儿媳妇过得幸福,没有哪一个父母想让儿子离婚。即使是出于房子的财产做考虑,也会希望儿子能够幸福白头到老。虽然说这样的事情也只是为了以防万一,但是老人终究不会去管孩子的事情,因为每一代人的思想做事都会有所不同。
Ⅸ 父母出钱买的房,但是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如果儿子离婚,儿媳妇有权分房产吗
没有。婚前财产属于个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具体如下:
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
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释的规定。
Ⅹ 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写的是儿子的名字,如果儿子离婚儿媳能分得该房产吗
在当今社会中,很多年轻的小夫妇在结婚的时候第一个关注的就是房产的分配问题。在这个物质横飞的时代,很多人都不再相信会有感情这种东西存在了,他们认为只有房产和钱。很多女方在结婚之前都会要求男方先买好房子跟车子,这也是男方表达诚意的一个方式。但是如果父母全额出资后房写的是儿子的名字,如果儿子离婚后,儿媳能争夺该房产吗?
三、考虑孩子的感受大家在离婚之前也应该先考虑孩子的感受,毕竟孩子把家当成自己最坚实的依靠,把爸爸妈妈自己的避风湾。即使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还是要离婚的话,也尽量找到一个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不要让孩子听到这些敏感性的字眼,否则可能会对他们的心灵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