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贷款对象 > 两个人的贷款对方能偷偷还贷吗

两个人的贷款对方能偷偷还贷吗

发布时间:2022-05-21 22:53:18

① 请问本人的贷款别人可以还吗

只能通过本人或者本人的账号登录去还款,其它人怎么还?又不是同一个身份证弄的贷款,其它人登录上去还不是人家自己的账号,你不会叫人家转给你拿去还啊?叫别人帮忙还债,还了也可以不承认是你的,工作人员装懵懂赖账又不是没出现过

② 男方贷款女方不知情,女方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吗

男方贷款,女方如果不知情,而且也没有用到这部分贷款的话,是可以不用偿还这笔贷款的,就算是两个人有着婚姻的关系,只要这笔钱没有用于到生活开支,作为配偶是不需要偿还另外一方的各种不合理的贷款的,特别是如果女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并没有用到这笔借款,就可以不用承担这个偿还义务。

因为一方的生活陋习所借的贷款,如果让另外一款来偿还的话是不公平的,特别是有一些男人喜欢赌博,甚至涉及到违法犯罪,女方是没有义务来偿还这笔贷款的,只能作为男方的个人债务由他自己来偿还,女方只要承担婚内是共同债务的贷款,比如说车贷、房贷这些,是要和男方共同承担的,对于不属于自己的债务,女方有权利拒绝偿还,因此不需要太为这个担心。

③ 夫妻一方私自用对方身份证贷款,另一方可以拒绝还贷吗

一般情况下你应当承担还款义务。如果经过债权人同意,可以变更贷款人。
正常的商业银行贷款一般需要贷款人现场签字确认等环节,仅凭身份信息无法获得贷款。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丈夫是用你的身份信息在网上贷款,应该属于网上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你丈夫是冒用你的名义进行贷款,但一般情况下,你可能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第一,由于是网上贷款,虽然你声称你丈夫冒用您信息贷款,可以据此向法院起诉主张贷款合同无效,但由于网上贷款提交了你的身份信息甚至手机号、财产状况等私人信息,实际上较难证明实际贷款人不是你。第二,即使实际贷款人是你丈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从夫妻共同债务角度出发,你也很难证明该笔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当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丈夫确实有冒用您身份信息行为贷款、债权人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该笔贷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等,可以不承担还款义务。此外,如果经过债权人和你丈夫同意,也可以将贷款人变更为你丈夫,并明确你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④ 老公欠的贷款老婆不知情,老婆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吗

大多数的夫妻在结婚之后所挣下来的财产也就属于共同的财产,这只是在两人互相信任的同时。而有一些人可能就特别的自私,瞒着老婆在外面欠下很多贷款,另一方都是不知情的。这种情况很多人都会有疑问,这属不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其实老公欠的贷款如果老婆是不知情的,老婆还要承担这种义务,确实是对女方很不公平。

维持好家庭

根据现实社会综合情况来看,想要维持好一个家庭的和睦财务问题,确实是最大的保障也是维持婚姻最好的一种方式。因为在婚姻的生活中,两个人想要共同的去维持,在这个过程中就会产生很多的矛盾。夫妻二人一定将个人的财物都处理好,这样生活才会更有意义,毕竟家庭美好对感情也比较和谐,婚姻也比较有意义。

⑤ 房子是两个人的名字,现在要提前还清房贷但我不是主贷人 我可以一个人去办理还款吗需不需要主贷人配合

那要看当时贷款使用的是哪个人的银行卡号,然后由持卡人去银行提前申请还贷,审批同意后就可以提前还贷了。

⑥ 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的,老公能偷偷拿去贷款吗

正规银行的贷款肯定不行,但是高利贷肯定可以。

⑦ 老婆在银行贷款,被老公偷偷挪用了,是不是老婆的贷款由老公还

应该是夫妻共同还贷吧,毕竟是夫妻存续期间共同的债务,双方都有义务偿还的。

⑧ 夫妻一方私自用对方身份证贷款,另一方不知情,可以拒绝还贷吗

用途是什么, 就是夫妻银行卡和身份证也不能共用,是 你自己没有安全意识,你自己要承担责任。这样的人赶紧离婚不然危险。

⑨ 老公在银行贷款瞒着老婆,老婆有还款义务吗

你好,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是负有偿还贷款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分为三类,共同签字只是其中一类,如果该笔债务用于家庭日常需要或者债权人有证据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你们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通常情况下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费,主要包括正常的衣食消费、日用品购买、子女教育、老人赡养、文化消费等各项费用。家与家律师认为,对于只有夫妻一人签名的债务是否属于家庭日常支出,从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具体结合负债金额大小、家庭富裕程度、夫妻关系是否安宁、当地经济水平及交易习惯、借贷双方的熟识程度、借款名义、资金流向等因素综合予以认定。比如浙江高院将单笔或向同一债权人20万以下的债务作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考量因素。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审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的通知》以下情形,可作为各级法院认定“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的考量因素:
(1)单笔举债或对同一债权人举债金额在2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
(2)举债金额与举债时家庭收入状况、消费形态基本合理匹配的;
(3)交易时债权人已尽谨慎注意义务,经审查举债人及其家庭支出需求、借款用途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债务确系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

⑩ 不离婚,女方能偷偷贷款买房吗

你好!女方能够贷款买房,但是通常情况下,婚内购买的不动产属性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想婚内购买的不动产属性变为个人财产,通常需要确保购房首付款为一方个人财产,避免与婚内共同财产混同,银行流水清晰即可。此外,也可以由一方父母直接赠与其子女,这样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首先,若女方已经全款买房,只需要确保款项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财产,银行流水清晰即可,款项不能与婚后财产混同,这样该不动产即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其次,若女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贷款部分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那该不动产任然属于女方一人财产,但是双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对应的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双方无法协商,则法院会将房屋判归女方所有,但是女方应该给男方补偿。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8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与两个人的贷款对方能偷偷还贷吗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新规定贷款房也可以过户到本地 浏览:69
智能手机型号贷款 浏览:566
手机总是收到贷款验证码短信 浏览:485
贷款提交资料没放款 浏览:767
房子贷款的工作证明是什么 浏览:444
一方公司贷款属于双方共同债务 浏览:164
收到恶意网上贷款骚扰怎么办 浏览:886
农行惠农贷款看征信么 浏览:901
专利质押贷款年度工作方案 浏览:89
从安全性分析住房抵押贷款 浏览:302
上海小额贷款变更政府预审 浏览:944
关于小额贷款的论文 浏览:946
手机分期付款贷款诈骗 浏览:224
半年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贷款多少 浏览:795
房屋办理预售后土地能否抵押贷款 浏览:184
购房合同抵押给银行办理贷款 浏览:939
房产抵押贷款到期后可续贷吗 浏览:173
小微企业贷款续贷工作 浏览:412
芜湖二套房组合贷款提取公积金 浏览:317
黑龙江省农业担保贷款公司 浏览: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