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离婚贷款债务怎么办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贷款债务的处理办法:一方的个人贷款应当由债务人自行处理。但债务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处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② 夫妻如果离婚了如果有贷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房贷属于该方的个人债务,与另外一方无关。如果房屋是婚内购买的,那么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贷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则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贷款的偿还方式。如果双方起诉到法院,则法院一般会将房屋贷款与房屋所有权同时判给一方,同时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折价款。离婚后,房屋贷款成为取得房屋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③ 离婚贷款怎么处理
离婚贷款的处理如下: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承担;而对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④ 夫妻贷款后离婚这个债务怎么办
夫妻贷款后离婚,这个债务原则上是由夫妻共同承担的。
⑤ 夫妻俩共同贷款,离婚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3、 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4、 离婚后,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同免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⑥ 夫妻贷款离婚后要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应列入分配。夫妻债务的处理自然包括夫妻共同贷款。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偿还共同贷款。如果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就只能从个人财产中,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时,只能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民事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⑦ 夫妻离婚贷款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贷款应当共同偿还。离婚的时候,原来是夫妻的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夫妻的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了共同的生活、履行抚养和赡养的义务、为生产经营以及购买房子等而承担的债务。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应列入分配。如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双方签字,婚后双方对贷款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关系在债务买房期间,房屋抵押贷款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一个丈夫和妻子在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支付定金的个人财产,使贷款银行和支付贷款的共同财产的丈夫和妻子结婚后,房地产登记在首付付款人的名称,和房地产应当由双方协议离婚的时候。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不动产属于产权登记方,未清偿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及相应的财产增值,离婚由向对方登记财产权利的一方予以补偿。经过协商,夫妻一方可以偿还贷款,他们可以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登记财产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可以由其中一方进行还款,可以向银行办理转贷手续。按市价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其余平分,谁要平分房子,就必须支付对方应得的钱,协商不成,可以请法院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