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子在子女名下,贷款是父母担保的,可以抵扣父母的纳税额吗
不能,个税的专项附加扣除中的房贷利息抵扣,仅限于贷款人能申报抵扣。担保人不能享受税费减免的
你的父母不是贷款人也不是房主,肯定不能享受减免优惠
Ⅱ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在册,住房贷款利息如何享受考取个税师容易就业吗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买一套房子,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应该由主贷款人扣除。如主贷款人为子女的,由子女享受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主贷款人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贷款利息扣除。
Ⅲ 如果是父母的房子,自己在还贷款,可以退个人所得税吗
这个主要是看贷款的时候用的谁的名?比如说是父母的名义贷款的。那么,即使是你在还也是算在父母的名下。如果是你自己的名义贷款,然后你自己的在还。那么是可以作为个人所得税的附加扣除项的。
Ⅳ 子女住父母的房子属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吗
子女承租父母房产符合专项附加扣除规定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六章住房租金的相关规定,房产均在父母名下,子女在工作地没有房产,租用父母的房产,签订租房协议,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即使住房租金不足定额扣除标准,也能按照当地的标准扣除。那么所有的当地居民都可以这样操作达到避税的效果吗,别忘了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反避税条款。
子女租父母房产需具备独立交易原则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由于父母和子女属于关联方,租房给子女除了需要解释独立交易原则外,还需要考虑缴纳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其他税金附加。
结论就是: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前提下,子女承租父母房产完全可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但是出租住房需要考虑租金收入的各项税费。
Ⅳ 合同上写的是孩子的名字,还款人是父母,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在个税中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吗
不可以的一样也是要交税的。房贷的话都是要还下去的。
Ⅵ 个人所得税房贷父母的名字可以申报吗
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房屋贷款利息的专项附加扣除,只能由贷款人自己或者自己配偶按照规定做专项附加扣除,贷款人是父母的,儿子女儿不能扣除;贷款人是儿子女儿的,父母不能扣除。
Ⅶ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
我觉得共同住房里面可以抵扣一部分的专业附加税,肯定能够抵扣一部分再扣除,毕竟4个人有一个专业的计算公式的。
Ⅷ 房子是父母名下商业贷款的,可以用来抵扣子女的个人所得税吗
房子是父母名下商业贷款的,子女不能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Ⅸ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从实际看,房屋产权证明登记主体与贷款合同主体完全没有交叉的情况很少发生。如确有此类情况,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只有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使用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扣除。本例中,父母所购房屋是为子女购买的,不符合上述规定,父母和子女均不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