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作为主贷人,父母共同还款人。买房时没结婚,办房产证时能否加上妻子的名字
可以的,但是要将银行的贷款还清,才可以加上你妻子的名字,否则不好加。
『贰』 请问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购房,婚后也是男方父母出资还贷(贷款人是男方),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女方的名字
可以加也可以不加女方名字,加不加都不影响是男方的婚前财产
『叁』 婚期父母付首付买房婚后二人共同还贷在房产证上怎样加上女方姓名和财产以后如何分割
第一,如果不加女方姓名,该房屋属于婚前购置,且证载产权人仅为男方一人,则房屋产权归男方所有。同时由于实际出资人及前三年贷款由男方父母支付,即男方父母只要为出具书面的赠予材料,其依旧有权利向男方追讨首付款及前三年的还贷费用。
第二,如果加女方姓名,则视为共有产权,若未明确产权比例,则默认为各占50%产权。同时女方有义务和男方一同承担偿还男方父母首付款及前三年还贷费用。在房产变现时,除支付剩余银行贷款外,再偿还男方父母的出资部分,余下的部门才是夫妻实际共有的财产。
『肆』 婚前父母贷款给我买的房子,名字是我的,婚后父母将房贷都还完了,现在老婆说在房证上加上她的名字
现在马上让父母做个公证,写明该房子出款人是在婚前将房子赠给你的,然后即使你老婆加上名字,根据新婚姻法,离婚后这套房她也无权分割财产
『伍』 婚前父母出钱付首付,婚后也是父母还贷款,但是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指定赠予夫妻一方,即属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双方按揭部分,计算方应予另一方补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受法律保护;
8、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因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9、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屋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
另一方婚后参与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以夫妻共同财产或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的贷款部分,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双方就补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参照该房屋的市场价值,按另一方的出资比例(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部分,各占一半出资额)计算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的补偿数额。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在双方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共同出资购买,仅是名义上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陆』 已订婚,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有贷款,女方要求加名字合理吗
按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谁首付购房谁拥有产权,对方只拥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而不是产权的部分,所以女方要求产权加名字是不合理的。
『柒』 父母买的按揭房怎么公正加准女友名字吗
按揭房在未归还贷款之前,是不能加名字的,这时候产权并不属于你,而是抵押银行,公证处不会受理。当你们拿结婚证后,还清贷款然后去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把名字加上是可以的。不过如果女方没有参与后续还贷,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如果离婚,房屋产权与女方无关。
但是如果双方婚后存在共同还贷的情形,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女方是可以要求分割的,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就不能了。因此男方可以写一份赠与房产一半份额的赠与协议,并且到公证处公证赠与协议。如果说结婚时间非常短,男方就把自己婚前买的房子,加上了女方的名字,这种加名的行为,使得该房产一定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所有,可是不一定就等于一旦离婚就平均分割。
【(7)婚后父母还清贷款要加名字扩展阅读】
原《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也就是说,房产加名或更名,需要银行同意。只有还清贷款,银行才会同意加名或更名。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2021年4月6日,自然资源部终于发布了通知,通知的名称是《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的通知》。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保障抵押不动产依法转让!
主要内容可以分为2种情况:1.银行的借款合同中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2.银行的借款合同中不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这时,仅要求两个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这两个人分别是:转让人+受让人。两者区别在于,是否需要银行的参与,关键还是要看银行的借款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捌』 父母买的房子婚后房贷一直没还完现在无力再还儿媳妇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不然房
父母买的房子,婚后房贷一直没还完,现在无力在花儿需要加上。自己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我觉得没有必要的加上你的名字能怎么父母买的房子,婚后房贷一直没还完,现在无力在花儿需要加上。自己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我觉得没有必要的,加上你的名字能怎么样,你能活再跑了。
『玖』 房产证上是父母还有自己的名字,钱是父母出的贷款买尚未付清,目前父母还贷,结婚后女方要求房产证上加名
女方要求加名,就是要求男方以房产的部分价值为彩礼,也就是说你男方要同我结婚,就必须先送我一定金额的彩礼。就是这么简单。
至于你愿不愿意付这个彩礼,那就看你的了。
『拾』 婚后贷款买的房子怎么加名字
1、因为你们的房子办理了贷款,所以你们的房子现在处于抵押状态。在抵押状态下,不能变更房屋产权人的名字。意思就是说知道你们还款结束前是不可以变更房产证名字的。
2、但是这种情况下,你保留所有的购房合同、支付发票等购房凭证就可以了。这样即使最后万一牵涉到诉讼,你拿出结婚证和购房凭证一样可以证明是婚后共同购房财产。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也足够认定为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10)婚后父母还清贷款要加名字扩展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其他财产
关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具体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一次性费用
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姻存续时间较长的,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按以下公式计算:费用总额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年限×费用总额÷(70-入伍时年龄)
赠与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给一方的除外。
共同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夫妻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从法律上而言,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