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没离婚想独立贷款买房
对于房产分割,首先看双方是否达成协议,如果有协议并且有效离婚时按照协议分割,没有协议要看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夫妻双方可以写个婚内财产约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㈡ 夫妻没离婚怎样办理一方买房手续
夫妻不离婚是不可以办理其中一方的房产买卖手续的。因为那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其中一方自己主动放弃房产的所有权并且签字盖章并且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才可以。
㈢ 婚后夫妻贷款买房,男方父母出资付的首付,钱打在女方卡里交首付款,男方还月供女方未参与离婚如何分割
㈣ 夫妻贷款买房,还没有还完就要离婚了,怎么办房子怎么办
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㈤ 我还没有离婚,但是想和女儿一起贷款买房可以吗
可以是可以,但是离婚时可能有麻烦。最好离婚以后买。
㈥ 夫妻共同按揭买的房子,购房合同是男方,还没办房产证,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所有,过户和房贷怎样转女方
共同按揭买房,购房合同虽然是男方,因为贷款的时候还没离婚,所以得双方签字和还贷,证也得办两个人的。除非银行还没有办理预抵押手续,或者说贷款审批没有全部完成,如果房贷已经下来了,银行那边是不可能给你转房贷,办证也只能是双方名字,至于过户,只有等将来还清贷款才能赎回原件办理过户。
㈦ 我和老婆分开了但是没有离婚, 她去贷款自已买房子,我会受影响吗
您的这种情况,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和债务。
所以,对您是有影响的。
㈧ 夫妻双方贷款买房,房产证上为2个人得名字,没有离婚,房产证怎么能过户到一个人名下
去房产交易中心,出钱把一个人的名字去掉,相当于换本房产证。夫妻双方一起去,带好身份证房产证。
㈨ 夫妻感情不好,但没离婚可以单方面买房吗
当然是不可以的,没有离婚,婚后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㈩ 夫妻贷款买房,贷款还没有还清,离婚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婚后购买房屋没还清贷款的,离婚后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不会直接判决房屋归属,而是待取得完整产权后再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