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果是男方父母出资买房,而房产证上写着儿子媳妇的名字,怎样分财产
1)男方的父母出资买房,如果是婚前出资买房,该房产归儿子一人所有,父母仅赠给儿子房
款,媳妇婚后如果加名字,从法律上说:媳妇可以分得房产总价的1/2,但如果男方父母要求把
赠予的房款索回,儿子媳妇应该退给父母所赠予儿子的房款。
2)如果儿子、媳妇婚后买房,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尽管男方父母一同出资购买该房,如
果要分房产,儿子、媳妇各得到1/2的房产,男方父母无法索回出资的房款。
3)男方的父母出资买房并且在男方婚前出资买房,父母拿出了首付款,大约是总房价的
1/10,父母还立过协议:”如果儿子离婚,这 1/10的房产父母必须还给父母“,那么在分割
财产时,首先要拿出1/10的房产给父母,余下的在根据婚姻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分割。
❷ 父母带款买房,但是是儿子和儿媳妇还房贷,怎么保证儿媳妇的权利
贷款买房,但是是儿子和儿媳妇还房贷,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儿子和儿媳妇的房子
❸ 父母购房用儿子儿媳的名义办理按揭贷款,现在儿子儿媳离婚房子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老人怎么办
如你所述的这种情况,楼上那位叫“天津市刘律师”所说的是没错的。要确认这房产是你父母的,必须在你们的离婚诉讼前先向法院提起该房产的产权所属,向法院说明当初只是为了取得“按揭贷款”而将房产写在“儿子儿媳”的名下。
当然,在起诉时,你父母应该提供“首付及月供都是父母支付的”、“有证人证明只是用儿子儿媳的名字办理按揭,其实并不是赠予或借贷给儿子儿媳买房”、包括“父母有支付首付款的收据复印件及每月还款的ATM机打印的回执单”的证据,同时向审理法官说明“房屋是父母装修并居住”的事实。
如果有必要,就请位律师帮助吧。
在上述诉讼结束后,你们夫妻再打离婚的官司。
❹ 婆婆出钱买房儿媳妇和儿子作共同还款人,但钱是婆婆一直在还贷款,请问儿媳妇离婚有权要求分房款吗
有权的,因为你和你老公任何一个人还房款,都是有权主张分得房款的一部分的。但要保留证据,如果证据明确法院会支持的。
❺ 婚前贷款买房,房子父母名字,婚后加上儿媳名字,儿子儿媳还贷,离婚如何分割
这个分割我的理解不大一样哦,有律师说分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是婚前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款才这么分的,而和你说的情况不一样,婚前这个房子是登记在你父母名下的。
所以要弄清楚,房子里婚前有几个人的名字。
假设婚前就老夫妻俩的名字,婚后加了儿媳的名字相当于把房产的三分之一赠与给儿媳,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所以这三分之一是男女方一人一半,简单的讲离婚房子肯定是判给男方,但要支付房子六分之一的价值给女方:300万的房子涨到600万,女方能拿到100万。
假设有老夫妻加儿子三个人的名字,这里有两种说法,一个是相当于儿子将自己的三分之一分了一半给他的妻子,所以变成了婚前房产婚后还贷的类型,他的妻子只能获得房子三分之一的一半的增值部分:同样300万涨到600万,增值300万,女方能拿50万;另一种说法是原来三个产权人每人缩小了自己的份额匀出一份给儿媳,那就变成了四分之一的增值部分:还是300万增值了300万,女方拿四分之一,也就是75万。具体看法官怎么认定。
❻ 父母买房,儿子还贷款,夫妻离婚房子有儿媳妇的吗
离婚房子归男方,因为是婚前买的,婚后还贷款的数额及房子的增值额夫妻平分,有妻子一半。
❼ 如果父母付首付,儿子儿媳还贷款
可以
房贷的钱如果是婚后支付的,那就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是可以平均拿回你所属的那份财产。
❽ 买房父母出首付儿子结婚后和儿媳妇还贷离婚后怎么分
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于房产的认定根据不同情况做了不同的规定,有如下几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2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2、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第11条,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