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深圳公积金可以使用父母的账户进行业务办理吗
深圳公积金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账户。携带申请人父母身份证件以及基本材料可以办理公积金业务。
以二手房贷款为例
一、贷款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认定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1)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2)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二、贷款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银行扫描或复印留档);
2、婚姻证明(银行复印或扫描留档。广东省内登记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核查不到的,仍需提供。未婚无需提供);
3、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4、原房屋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及卖方身份证(复印件);
5、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还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件(验原件,银行扫描或复印留档);
6、按规定支付的购房首期款凭证(含卖方出具的定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7、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8、指定评估公司30天以内出具的抵押房产询价单或有效期内的评估报告(原件)(如申请时提供了房产询价单的,需在放款前补充评估报告原件。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可办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手续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深圳市英联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9、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如卖方为法人,则须提供卖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各1份。如有代理人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1、共同申请人无法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业务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件(验原件,银行扫描或复印留档)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12、如职工申请组合贷款的,需按照本人选择的受托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❷ 在深圳要怎么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通过公积金中心官网预约办理,或本人直接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
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有效身份证件;
婚姻状况证明(提供结婚证或无婚姻证明);
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房产证、卖家身份证复印件(二手房);
受托行扣款账户(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复印件;
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产查询证明(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
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温馨提示
1.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做为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等材料,由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当场面签,不能由他人代签。
❸ 在深圳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账户进行购房吗
一、公积金购房提取
(一)提取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功能模块选择“发起预约-购买本市住房提取”/“异地购房提取”/“社保存量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二)提取额度及次数
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成;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成(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一年一次
二、公积金购房贷款
(一)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购房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
(3)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为90万元。
(4)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的,其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之要求。
(5)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6)商转公贷款金额不高于按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该贷款额度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房总价,按照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时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确定贷款可贷比例后计算得出;
(7)申请人按照本规定以其他商品住房(不包括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进行抵押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申请人按照本规定以权利凭证进行质押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权利凭证价值的90%。公积金管委会可以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及风险控制等情况,决定对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开展价值评估。
(二)贷款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网点提起申请,申请商转公的请先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贷款业务”发起预约,受托银行优先受理预约客户。
2.受理。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认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审核。
4.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审核结果立即做出给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
5.办结。审批完成后业务立即办结。
6.送达。受理人员告知办理结果,申请人可在受理网点领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知书》,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关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z12329)登陆后查询办理结果。
(三)首付比例
(1)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对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❹ 深圳,想问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申请组合贷款
❺ 深圳夫妻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深圳夫妻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90万。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拓展资料】
深圳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已婚职工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房地产证》及卖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贷款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购房首期款凭证(含卖方出具的定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指定评估公司的房产询价单(复印件,30天以内)或评估报告(如申请时提供了房产询价单的,需在放款前补充评估报告原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如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租赁条款的,需提供承租人出具的放弃购买权声明(原件)以及租赁合同和承租人身份证(一份复印件);卖方出具的延期付款证明(如需);如卖方为法人,则须提供卖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如卖方为法人,且有代理人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其他需要的资料。
❻ 申请人是深圳市户口,父母是其他市户口,可以作为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吗
您好,若您需要办理我行(招商银行)的贷款业务,以下是以深圳地区为例的公积金贷款资料,您了解一下: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满足的条件:
职工本人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补缴的月份不计入此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也同样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但不参与额度计算)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1)职工家庭购买首套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2)购买首套90平米以上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4)如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
说明:贷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最多的家庭为计算基础,最后以贷款申请人家庭中住房套数最多的家庭认定现有住房套数(家庭的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若有其他关于贷款问题可以随时与我行客服联系,服务热线9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