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买房,一方还房贷并主动放弃产权可以吗
夫妻买房一方还房贷,并主动放弃产权,这样肯定是不行的。因为还房贷的话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事情,你既要让人家还房贷,又让人家放弃产权,不管是谁都不会答应的,我觉得。
2. 2021年新婚姻法中夫妻婚后共同贷款买的房子,一方自愿放弃,不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能直接过户另一方吗
对这种情况的话,一方如果自动放弃了,不需要还清银行贷款,是可以直接过户给另一方的,那么房子的权利也是给另一方了 。
3. 房屋为按揭,现有夫妻一方放弃产权及偿还,这样的协议应该怎样写谢谢!
如果你们离婚,这样的条款写在离婚协议里面就行。如果不离婚单独写这么一个协议没有什么意义。本来你们婚内买房贷款,银行是债权人,你们俩都是债务人,现在想把债务都转移到一个人头上,必须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如果没有得到银行的同意,你们之间私下签订的协议对银行是不起作用的,银行照样可以找你们两个人要钱。
4. 夫妻用房产抵押做贷款,离婚之后女方放弃房子享用权,是否债务就与她无关了
不是的,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可逃避。法律不允许通过放弃权利的方式来逃避义务。夫妻共同债务,一样要承担的,接下来只不过是一方内部追偿问题
5. 婚姻存在期间有一方放弃房子不付贷款,房子还没房产证怎么办
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前购置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候房产分割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归婚前购房人所有。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作为共同财产,由双方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