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苏州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家庭最高90万元,个人60万
4月22日,媒体从江苏省苏州市12329公积金热线获悉,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所调整(不包括工业园区),自4月21日起,个人贷款额度上限由45万元提高到60万元,家庭由70万元提高到90万元。
据苏州12329公积金热线工作人员介绍,昨日接到通知,员工公积金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在苏州购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额度方面有上浮,以职工家庭为单位首次公积金贷款,一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其余额的10倍,封顶60万元;如果双职工共同贷款不能超过余额相加以后的10倍,封顶90万元,具体由大厅综合计算。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贷款限额按照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个人最高30万元,家庭最高50万元。
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此前执行的政策,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对于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在此之前,澎湃新闻从江苏省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获悉,自4月11日起,苏州市限售放松,二手房限售由5年改3年,新房转让年限不变,自取得不动产证起3年内不得转让。同时,苏州市限购政策有所调整,非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社保年限要求从原来的3年内连续缴纳2年社保调整至累计2年社保。
② 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1、新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2、借款申请人及其他共有人中仅一人符合计算贷款额度条件的,最高限额45万元;
3、借款申请人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建筑90平方米以内的存量成套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最高限额总价的80%。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③ 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法律分析:连续缴满6个月以上,并有购房需求的苏州市民就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那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呢?怎么计算呢?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提供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按个人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二是按还款能力计算。
(一)按个人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二)按还款能力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期限(年)。
法律依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是直属苏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的帐户设立、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
前款公积金中心包括在县级市、区设立的分中心、管理部。
第五条 苏州市人民政府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作为对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劳动保障、民政、工商、税务、统计、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 公积金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④ 苏州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苏州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45万元。
根据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
如果是第一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和亲人朋友两个人共同参与贷款那么最高可以贷款70万元;但是仅仅申请人自己贷款那么最高能贷款45万元。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和亲人朋友一起参与贷款最高可贷款50万元;申请人自己那么最高贷款金额为30万元。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用公积金按揭贷款购买住房,银行的还款方式会比商业贷款购买住房更加的灵活,借贷人可以自己确定每个月的还款额,但是前提是每个月的还款额不要低于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这样一来,借贷人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制定合理可行的还款计划,方便借贷人安排自己每月的经济支出。对于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提前还款,借贷人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违约金。
但是如果借贷人选择的是商业贷款的话,银行贷款的偿还方式可就没有这么灵活了。对于商业性的贷款,提前还款的方式就只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提前还清,另一种就是以万的倍数提前偿还。
⑤ 苏州: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贷60万 家庭最高90万
4月21日,据媒体消息,苏州提高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额度,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时,个人可贷款额度从45万元提至60万元,家庭额度从70万元提至90万元。政策从今日开始执行。
⑥ 苏州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
(一)按本人账户余额的倍率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计算为:借款申请人(含参加计算可贷额度的一同借款申请人)本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本人账户余额之和不够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水平偏中低收入住宅艰难家中选购经济适用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调较多不超过3万余元。
(二)按还贷工作能力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计算为:借款申请人(含参加计算可贷额度的一同借款申请人)存缴公积金的月基数之和×35%(要求占比)×12(月)×贷款年限(年)。
拓展资料:
贷款额度要求如下:
1、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2、不超过住房总价(包括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的精装修金额、阁楼等价款)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3、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⑦ 苏州首次使用公积金个人额度提至60万家庭提至90万
昨晚,整个苏州和楼市相关的朋友,大概都被公积金额度上升的传言给刷了屏。
可以看到,调整额度之后,每个月的月供减轻了100块钱左右,还款总额低了4.2万元左右。
多收了三五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