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嘉兴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
一、实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职工家庭已还清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实行全额贷款政策,即在确定其可贷额度时,该职工家庭原已享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予扣除;
(二)恢复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政策,即职工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因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
(三)对职工家庭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二、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留存额的计算方式
(一)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可贷额度按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确定;
(二)职工公积金贷款后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留存额按实际公积金贷款额度十分之一确定;
(三)职工申请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还贷不再要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额。
三、调整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象范围
职工购建自住住房时,子女可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父母也可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四、上述规定自9月10日起实行,与上述政策不符的相关政策规定停止执行。
『贰』 嘉兴公积金贷款政策及额度
嘉兴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嘉兴市的常住户口证明或者有效的居留证明;
二、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并且不能在银行有不良的信用记录;
三、申请人必须在嘉兴市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半年以上;
四、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单人申请公积金贷。
嘉兴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不高于市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限额,当前单人30万元,双人及以上60万元;
二、不高于按照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当前倍数为10倍;
三、不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四、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确定的贷款限额: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得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70%;购买二手房的,不得高于成交金额与计税金额两者低值的70%,其中房龄(指住房竣工至申请贷款期间的年限)在10年以上的,则不得高于60%;购买拆迁安置房的,不得高于安置房总价的70%,且不得高于实际购房支付的补差款;建造住房的,不高于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最高贷款定额,当前每户为20万元。用作抵押的住房评估价值不能低于贷款定额的2倍;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叁』 嘉兴住房公积金2021新政策
法律分析:嘉兴市本级商转公贷款申请业务受理适用对象将作出如下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已符合商转 公贷款申请条件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缴存职工,可在2021年3月底前到各受托银行办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之后的缴存职工,可到受托银行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等候期间可先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或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业务,以缓减还贷压力;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资金运行状况,安排后续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的适用对象并及时对外公布。具体由各受托银行通知预约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缴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部分偿还或结清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偿还组合贷款及商转公贷款的公积金贷款部分;申请商转公贷款的缴存职工在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时,可同步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同笔商业贷款本息,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月缴存额及当月还贷本息额;缴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以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包括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留存金额)及还贷额均应不低于2.5万元。申请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提取行为间隔12个月)可提取一次;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嘉兴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后,方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法律依据:《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缴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部分偿还或结清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偿还组合贷款及商转公贷款的公积金贷款部分。 二、申请商转公贷款的缴存职工在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时,可同步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同笔商业贷款本息,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月缴存额及当月还贷本息额。 三、缴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以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包括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留存金额)及还贷额均应不低于2.5万元。申请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提取行为间隔12个月)可提取一次。 四、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嘉兴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后,方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五、上述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规定未涉及内容按照《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202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肆』 嘉兴公积金每个月个人交218元.已经交半年,今年28岁,每个月工资4000左右,公积金贷款最多贷多
嘉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夫妻单方或单身职工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25万元,夫妻双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客度上限为50万元。借款人还清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连续三期(含)以上恶意逾期还贷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在符合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额度实行差额贷款。
『伍』 嘉兴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多少
一、嘉兴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35万。
夫妻双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35万元;夫妻单方或单身职工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25万元。
二、嘉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下的年利率4.00%,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陆』 嘉兴公积金贷款政策
你缴纳了公积金,在你买房子的时候,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要你征信良好,没有不良记录的情况下,就可以申请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流程。
与商业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更低,能有效节省购房开支,但相对而言,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也较为复杂,不仅需要通过银行审批,还需要经过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较为复杂的流程这让很多朋友陷入迷茫,容易在申请的过程中出现资料遗漏等情况,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详细流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大家需要提前准备好自己或者是配偶的公积金缴纳证明、身份证和婚姻证明、工资流水、购房合同或者是协议等有效证明,如果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担保人,还需另外准备和担保人签订的三方合同,以及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在资料准备齐全之后,我们就可以向银行提交申请,银行会将大家的资料上报给当地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一般初审的过程中,主要是针对借款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进行审核,通过后会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随后,借款人再携带该通知单前往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并且根据评估的结果来进行终审。
终审结果出来后,公积金中心会将相应的审核结果通知给银行,届时借款人需要和银行签订相应的贷款合同。该合同还需要在送往当地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复审,随后才会将相应的贷款金额划拨到合同中指定的账户中。
为什么很多朋友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会被拒呢?告诉大家,主要是在资质审核的过程中,一旦发现借款人的信用资质或还款能力不足,那么贷款被拒是非常容易发生的。所以大家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定要确保征信没有污点,且当前负债率不超过50%,如果平时有使用小额贷款的朋友,最好在贷款前一个月将其结清,否则会对贷款申请产生不良影响,从而导致贷款被拒。
以上就是关于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详解的相关内容,告诉大家,虽然与商业贷款比起来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更为复杂,但在办理过程中只要资料准备齐全,个人资质符合要求,那么想要顺利办理公积金贷款还是比较顺利的。
『柒』 嘉兴2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1、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2、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捌』 嘉兴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一、不高于市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限额,当前单人30万元,双人及以上60万元;
二、不高于按照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当前倍数为10倍;
三、不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四、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确定的贷款限额: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得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70%;购买二手房的,不得高于成交金额与计税金额两者低值的70%,其中房龄(指住房竣工至申请贷款期间的年限)在10年以上的,则不得高于60%;购买拆迁安置房的,不得高于安置房总价的70%,且不得高于实际购房支付的补差款;建造住房的,不高于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最高贷款定额,当前每户为20万元。用作抵押的住房评估价值不能低于贷款定额的2倍;
五、贷款额与提取额之和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
拓展资料:
其他情形下的限额标准
1.借款申请人配偶为驻嘉部队现役军官(士官)的,贷款额度按照借款申请人确定的贷款额度同等享受,如贷款申请人本人享受优惠政策的,则按单人最高贷款限额同等享受;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可享受保底贷款,职工个人可贷额度不足15万元时按15万元计算;
3.享受城市品质提升政策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按缴存人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存贷不挂钩;
4.顶尖人才、高端人才其贷款额度按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确定,存贷不挂钩;
5.高级人才、基础人才A类其贷款额度按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确定,存贷不挂钩;
6.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人才首套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确定,存贷不挂钩。
『玖』 浙江省嘉兴市公积金交多久可以贷款
3、在申请贷款之前,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设定依据:
《嘉兴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款暂行办法》
二、申请对象
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向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受托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时,符合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贷款政策规定的职工。
三、办理条件
1、所购住房为自住住房;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
3、在申请贷款之前,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所购住房为现房的已办妥《房屋他项权证》的;所购住房为未交付使用的期房(须办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未办妥的须补办或已到交付日期须办出《房屋他项权证》的;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商业贷款已正常还贷一年以上且无逾期记录;
7、申请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是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申请人年龄为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及配偶或二代内直系血亲的产权共有人(申请时女性为18周岁至60周岁,男性为18周岁至65周岁);
8、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申请额度及利率
1、不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2、不超过所购住房可贷额度的有关规定;
3、不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取整至千元)。
五、申请年限
1、不超过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剩余年限;
2、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可贷年限{商品房最高30年,二手房最高20年且所购住房房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35年(含)};
3、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应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期限一致。
六、填写表单:
1、《嘉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面谈记录》
七、提交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龙卡;
2、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的还款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含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外地户口还需提供有效居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借款人的结婚证、未婚(包括离异)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有效期三个月,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借款人在商业性贷款银行的还款记录及贷款余额清单(近一年还贷记录明细,当月有效)(原件);
8、有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住房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原件有效期一个月);
9、新建商品房现房及二手房须帯《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购房人为二代人的需提供直系亲属证明;
11、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八、受理后表单:
1、公积金中心盖章后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表》;
2、《借款合同签订有关事项通知书》。
九、审批流程及要点:
1、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受理、审核、审批。
2、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与借款人及其产权共有人、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协议书》;
3、借款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并及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于公积金中心。
(1)《借款合同》(原件);
(2)《协议书》(原件);
(3)《同意顺位抵押函》(原件);
(4)《顺位抵押约定书》(原件);
(5)抵押申请书(原件);
(6)价格约定书(原件);
(7)公积金中心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
(9)产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1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他项权证》办妥后由借款人交于公积金中心;
5、公积金中心收妥《房屋他项权证》后,安排放款。
十、 本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管理科负责解释。
十一、受理时间:
1、全月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业务受理时间:按市级机关作息时,中午不休息。
十二、承诺时限:七个工作日
十三、服务咨询(语音查询)电话: 12329
十四、监督电话:0573-82099535
十五、受理地址:会展路408号
『拾』 嘉兴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从嘉兴公积金部门的管理来看,目前一个人最高可贷额度30万,夫妻双方最多可贷60万。嘉兴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评估,申请人可贷额度是借款申请人公积金年缴存工资基数与可贷年限乘积的40%。
【拓展资料】
一、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二、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四、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
五、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