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婚后又一次性付清贷款,如果双方离婚房产怎么算
如果说是在婚前全款购买房子的话,那么这个房子在离婚之后,也是男方自己所有。而有的人询问在婚前男方父母出了首付买房,在结婚之后又一次性的父亲的贷款,那么在双方离婚之后,这个房产该怎么算呢?因为买房子,所有的钱都是男方父母出的,所以说在离婚之后,这个房子也是归男方所有。
法律的判断其实房子如果是男方一人进行购买,而装修也没有让女方操心的话,女方实属不该让对方把房子使用权给自己。像如今这个社会买一套房子确实是不便宜的,而很多人努力了,一辈子也只能够买一套房子而已。所以说没有必要为了这些事情而发生争吵,法院自会公平的判定。
2. 男方婚前按揭买的房子,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个人买的房子婚后一般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但也有例外情况,如下: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
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 男方婚前按揭买的房子,婚后父母还贷几年,现在是老公还,目前老公出轨有同居证
一个问题有一个问题,既然是你老公婚前买的房子,虽然是婚后你们也还了贷款,如果虽然你们还有合法的同居证。要想离婚的话。也许只能分你一点点。毕竟是在婚前财产,而且父母还几年。
4. 婚前女方父母付首付,婚后帮忙偿还贷款,离婚时房产应该如何分割为什么
引言:买房是很多人都关注的事情,而且大多数的人都会在自己结婚的时候才会买房的,这个时候就涉及到一个财产的问题,如果说是婚前买房的时候,女方的父母帮付了首付款,还帮忙偿还贷款的,离婚的时候网站应该如何进行分割呢?
房产与婚姻是一个比较密切的东西,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会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购买房子。但是不管怎样的话,夫妻之间的共同生活。如果说硬要离婚的话,那感情也会闹崩了,所以首先还是建议要看清人性中的脆弱点,在买房子的时候要明确自己对房子的所有权,这样的一个情况之下,到时候离婚了自己的损失也不会太大,毕竟感情说散就散了,可是房子还是很重要的。
5.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房产证只写女方名字,用女方公积金贷款,婚后还贷是男方父母还,离婚财产属于谁
尽管在提问中没有明确男方父母买房为什么要在房产证上只写女方的名字,但估计这源于当初只是利用女方的公积金贷款的原因,为使女方公积金贷款,因此才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名字以确保贷款和房产证取得一致吧。显然,因为当时男女双方尚处在“婚前”,而男方由于单位不交公积金,无法贷款,因此只能以女方的名义。
但在法律上的认定,“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房产证只写女方的名字”,因此只能界定为这是男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予(首付部分),当事人在当初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而“婚后还贷是男方父母还”,如果不是出于当事人男女双方明确是向父母借的,那也只能认定是男方父母的还贷(出资)是对当事人男女双方的赠予,可以认定为是对男女双方的赠予而作为该夫妻的共同财产。
鉴于上述,在该男女双方离婚时,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该房产一般会作出如下认定:
婚前男方父母出买房首付部分,这是男方父母给女方的赠与(以“房产证只写女方名字”为证),该房产的产权属于女方(除男方的父母与女方有特别的书面约定以外)。
该房产的还贷部分,可视作父母赠予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除非能出具父母只赠予儿子的书面约定),包括婚后增值的部分。如果当初约定还贷的钱是向父母借的,应将还贷的全部金额归还给男方父母。
重申:以上的看法只是仅仅以提问中的表述来解答。
6. 婚前贷款买房然后一直父母还贷款,结婚后也是父母还,如果离婚,女方能分到房产吗父母有还贷证明!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房子是婚前男方贷款购买且男方父母婚后还贷,你们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如果有约定依照约定处理;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精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即如果父母买房后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从现实国情看,子女刚参加工作缺乏经济能力,无力独自负担买房费用,而父母基于对子女的亲情,往往自愿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大多数父母出资的目的是要解决或改善子女的居住条件,希望让子女生活更加幸福,所以一般情况下父母买房是赠与子女,加上我国对于房屋实行登记所有制,在出资购房后父母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认定为父母将出资确定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意思表示,比较符合当事人本意,也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所以如果房产登记的是男方名字,则应认定为男方父母买房赠与自己的子女,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便不予分割,女方是不能分到房产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7. 婚前买的房婚后父母帮还贷款
法律分析:父母要用以自己名字开立的银行卡来付月供,即以转账的方式交每个月的房贷,这样就可以证明是父母在交房贷。
主要看房产证的名字。婚后还贷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证据了。
如果是父母的名字,父母付首付月供,这房产是父母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会分割房产。
如果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字,则要看购房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婚前购房,房产证是自己孩子的名字,则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婚前购房,写的夫妻双方的名字,则是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写的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如果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字,则要看购房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婚前购房,房产证是自己孩子的名字,则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8. 婚前男方付首付买的房婚后男方家出钱还的全款,婚后男方家里人出钱贷款买车,男方家里还车贷,离婚咋分
您好,房屋部分,如果男方能提供完整的证据链,证明首付款、还贷款项均来自其父母,女方分割该房产的可能性很小。根据法律规定,男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可以分割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但因你们婚后并未以共同财产还贷,则无法要求分割对应的款项。
车辆部分,因是婚后购买,在没有特别约定归一方所有的情况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即使资金全部由男方家里出,女方仍旧可以要求分割一半的份额。当然,法院裁判中,是会依据出资比例,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的。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__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__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9.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女方共同还贷款
法律分析: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婚前的部分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同时会依照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一方、照顾带孩子一方有适当倾斜。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婚前的部分通常法院会认定为是共同财产,房产整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同时会依照照顾女方、无过错一方、及带孩子一方的利益。另外,双方可以协商房子的所有权归一方,给予另一方折价款,协商不成法院可以判给登记一方,未还贷部分可以是登记一方还贷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还。另外,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房子可以拍卖或者依法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0. 婚前买房父母给拿的首付,婚后父母还贷款,婚后办房产证。这种情况离婚时,女方有权分割财产吗
你好,最关键的一点是房屋登记在谁名下,假设你所描述的情况均有证据证实,且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则无权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