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有共同贷款,离婚后这个贷款到底该怎么还
有很多的人也都表示,如果夫妻有共同贷款的话,那么也是需要进行很好的承担。虽然说夫妻离婚,但是这也不影响两个人共同的还贷款。所以说大家并不要产生一些错误的想法和观念,虽然说两个人离婚,但是贷款也是需要由双方共同去承担的。毕竟贷款也是属于两个人共同去贷款的,这也并不能够让其中一方来进行承担。这样也是对其中一方的不公平,反而会让人们感觉到特别的有压力。
夫妻之间共同承担贷款希望每一个人也都能够很好的注意贷款这件事情,毕竟贷款还是非常不好的。如果说双方没有一定的经济能力,那么也不要随便的去贷款。毕竟贷款也是会让两个人变得特别有压力,而且后期偿还起来也是特别不好的。所以说夫妻之间应该共同的承担这份责任,也应该很好地偿还贷款。
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贷款离婚后如何承担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签字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种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与首付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此时登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共同还贷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③ 夫妻贷款属于共同责任吗离婚后要如何分配责任
贷款对于大家来说已经不陌生了,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接触比较多的便是房贷和车贷,但是除了这类贷款还有其他大大小小的贷款。夫妻贷款当然属于共同责任,需要一起去承担,即使是离婚后也需要共同的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婚后财产也包括贷款两个人在婚后的贷款属于两个人的共同的贷款,只需要一起去面对和承担的。夫妻一旦结婚就是一体的,谁也无法抛弃谁,利益都是放在一起的。只要贷款是用在了家庭上,大家都是用得上的就需要两个人的一起还钱,不能说是其中一方的事情。
离婚也需要体面,不要让两个人带着仇恨离开,属于双方的共同贷款主动地承担就好了。两个人走到离婚也是两个人导致的,不要在最后的时候还埋怨对方,这样会让婚姻彻底的变得不美好。不管对方是多么的差劲,都应该为婚姻画上句号。
④ 结婚后贷款离婚后贷款谁承担
婚后贷款是属于共同欠贷的,需要共同承担。但如果是由一方贷款,并且有证据证明贷款,没有用于夫妻二人婚后开销的话,应该是由个人承担的。
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⑤ 夫妻共同贷款如果离婚是否共同承担
需要共同承担。
夫妻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且双方负连带清偿责任,每个人各自都有对债权人履行全部债务义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夫妻双方原本就采用分别财产制,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以其个,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以其个人财产偿还共同债务。
【拓展资料】
一、夫妻一起贷款上谁的征信现在贷款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都会通过贷款来买房或买车。尤其是买房,大多都是夫妻共同贷款的。那么,两个人一起贷款上谁的征信呢?
两个人一起贷款的话,是只会上主贷人的征信的,也就是贷款银行卡持卡人的征信。
即使两个人的征信都会查询,但只有一个人会显示贷款记录。不过如果逾期还款的话,那两个人的征信报告上都会有逾期记录。
不过只要主贷人能够按时还款,或者在主贷人无法及时还款的时候,共同借款人可以代为还款的话,那一般就不影响到两个人的信用。
而两个人一起贷款的话,还需要注意,要以征信情况更好的一方作为主贷人。因为银行和贷款机构在审核时虽然两个人的征信都会查询,但主要看的还是主贷人的征信情况、个人资质如何。
二、夫妻共同贷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2.证件准备是关键。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社保证明等。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⑥ 组合贷夫妻二人共同还款,还款是各一半吗
组合贷夫妻两人共同还款,还款怎么分配由夫妻两个人自己商定,一人一半也行,一个全部一个人零也行。
⑦ 房贷夫妻共同贷款个人所得税怎么扣
不能。
个税抵扣房贷是不能夫妻两人同时申报的,可以由夫妻双方约定,选择其中一方进行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婚前夫妻双方分别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的,可以婚后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房按扣除标准的100%进行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各自对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进行扣除。
拓展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是一种消费贷款 [1] ,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2]
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条件是城镇居民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且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有还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有购房所需资金30%的购房首付款,有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等。 [1]
个人住房贷款限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 [3]
还款方式:
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两种。
1、等额本息
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俗称“月供”)偿还贷款本息,简称“等额法”。
还款特点:等额本息是每月还款的本息之和是相等的。该种还款方式容易做出支付预算,初期还款压力减小,但还款初期利息占每月还款额中的大部分,在后续还款中,本金比重逐步增加、利息比重逐步减少,从而达到相对的平衡。该还款方式适合一般的工薪族。
等额本息还款计算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额(月供)=[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2、等额本金
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还款额也逐月递减,因此又称递减法。
还款特点:是每月归还本金一样,利息则按贷款本金金额逐日计算,前期偿还款项较大,每月还款额逐渐减少。此种还款方式所还的利息低,但前期还款压力大。该种还款方式适合经济收入较好的家庭。
等额本金还款计算公式:
每月还款金额= (贷款本金/ 还款月数)+(本金 —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
⑧ 夫妻共同借款是否一个人承担
法律分析:看是否有协议约定。夫妻共同债务不一定是一人一半。根据法律规定,共同债务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协商一致,不一人一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⑨ 贷款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吗
法律分析: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银行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在贷款时,银行与借款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贷款未用于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二人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银行知道该约定的,一方贷款属于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