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买房写的是父母名字婚后还子女本人贷款算个人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房子会被认定属于你父母,但你对出资或还贷的部分享有权利,婚后还贷的部分你配偶也享有权利。如果你与父母之间就房屋权属有争议,你需要证明你与父母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关系。
拓展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是一种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条件是城镇居民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且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有还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有购房所需资金30%的购房首付款,有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等。
个人住房贷款限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以下三种贷款形式:
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㈡ 如果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写了父母的名字,婚后双方共同还剩余款,如果离婚了,另一半有权分割房产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于您说的这种情况,你们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至法院的话,那么法院一般不会对该房产另行分割,因为该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涉及了第三人利益,法院一般不会进行处理,而是让双方另行提起诉讼解决。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房产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法院一般会按以下情况处理:1、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由双方竞价取得;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然后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折价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㈢ 婚前贷款买房,写了我和父亲的名字。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有区别吗
您好,首先房屋是婚前购买的,该房屋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仅为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若婚后未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那么即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但是需要证明未使用婚内共同财产还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㈣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由父母支付月供,离婚时房产如何判定
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谁买的属于谁的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既然是你父母支付月供那么房子就归你。
㈤ 婚前贷款买房,房子父母名字,婚后加上儿媳名字,儿子儿媳还贷,离婚如何分割
这个分割我的理解不大一样哦,有律师说分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是婚前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款才这么分的,而和你说的情况不一样,婚前这个房子是登记在你父母名下的。
所以要弄清楚,房子里婚前有几个人的名字。
假设婚前就老夫妻俩的名字,婚后加了儿媳的名字相当于把房产的三分之一赠与给儿媳,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所以这三分之一是男女方一人一半,简单的讲离婚房子肯定是判给男方,但要支付房子六分之一的价值给女方:300万的房子涨到600万,女方能拿到100万。
假设有老夫妻加儿子三个人的名字,这里有两种说法,一个是相当于儿子将自己的三分之一分了一半给他的妻子,所以变成了婚前房产婚后还贷的类型,他的妻子只能获得房子三分之一的一半的增值部分:同样300万涨到600万,增值300万,女方能拿50万;另一种说法是原来三个产权人每人缩小了自己的份额匀出一份给儿媳,那就变成了四分之一的增值部分:还是300万增值了300万,女方拿四分之一,也就是75万。具体看法官怎么认定。
㈥ 婚前贷款买房怎么确定权属
法律分析:婚前贷款买房的权属确定是:
1.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一般是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然后将房屋登记在其名下,此时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
2.登记在未婚恋人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不论是何方出资支付首付,房产均应视为未婚恋人双方的共有财产;
3.登记在未婚恋人一方名下对于一方支付首付,并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如果在婚前已经取得了房产证,该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4.登记在一方父母及未婚恋人双方名下,房屋认定是未婚恋人和一方父母的共有财产;
5.登记在双方父母及未婚恋人双方名下,房屋认定是未婚恋人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㈦ 婚前买房写父母名字,婚后自己还贷款,这种情况还款部分,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该套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㈧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写其父母名字,女方可以分割房产吗
法律分析:婚前男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并且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其父母的名下,一般视为男方对其父母的赠与,变更登记以后赠与生效,房屋属于男方父母的个人财产,和男方女方都没有关系,在双方离婚时,女方也无权参与对该房产的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㈨ 如果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写了父母的名字,婚后双方共同还剩余款,如果离婚了,另一半有权分割房产吗
房子上面没有你的名字,虽然是婚后共同的还了剩余的款项,但是你手里要是有还款的证明,离婚的时候也有一半产权,也会挣到一半的钱,属于你
㈩ 婚前买房登记在我和父母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婚前一方和父母买房并且登记在该方和该方父母名下的,若是只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与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其余的部分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婚前全款购买,并且婚后无添加另一方姓名的,原则上属于该方和该方父母的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